電梯內自家狗的尾巴掃到對方腿 女子稱遭推搡扯衣致胸部裸露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就是狗狗搖尾巴時掃到了她的腿……結果我被毆打、扒衣服,導致身體裸露,出現短暫意識喪失。”

8月29日,四川自貢某小區當事人、23歲於女士(化名)接受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采訪,稱自己遭同一小區同一棟一對夫婦辱罵,她還嘴後進而被毆打。

8月31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獲悉,自貢警方介入調查,已通知當事雙方做傷情鑒定。

>>>狗尾掃到她

“我穿的長裙被她拽到腰部,男子把我摁住”

於女士介紹,8月26日傍晚6點半,她在小區遛完狗牽著狗乘坐電梯上樓時遭遇一對男女的辱罵毆打。

“我當時牽著狗狗走貨梯,我們站在電梯最裏邊,他倆在電梯靠門處,狗狗頭是朝著我的,我是隔在人和狗之間,因為小狗看誰都是搖尾巴嘛,它搖尾巴時就掃到女子的腿了,她就罵了很難聽的話。”

於女士表示,雙方由口角到肢體衝突,“我回罵過去,她就指著我,我也指著她,她先推的我,我也不知道自己會往哪裏倒,我就順手一薅,就抓住了她的頭發,她就把我推過來,還用手掐我脖子,男子把我的肩膀、頭和手摁住,我們從電梯裏撕扯到電梯門口那裏。”

“我是23歲,沒成家。”於女士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當時電梯停在9樓,接下來令她感覺羞愧的一幕發生了,“她動手扒我的衣服,因為我穿的是長裙,她就往下一拽,我的衣服都被拽到腰部了,衣服扯下來了。男子就繼續給我摁著,女的動手打了我,他們都還沒有要停手的意思。”

“我是穿著裙子嘛,夏天隻貼了胸貼,我的右側乳房完全暴露在外。”於女士表示,暴露在異性麵前,讓她毫無尊嚴,她認為對方是有意用這樣的方式羞辱自己。

>>>稱對方故意

“她有很明確把我衣服往下拽的動作”

“我身體暴露,他倆都看到了,那個男子也看到了,她不是說拉扯過程中不小心拽掉的,她是故意把我衣服往下扯的,她有很明確的把我衣服往下拽的動作。”

隨後,於女士的母親聞訊趕來,“是我媽媽把我整個人抱住,讓她打不到我,把衣服幫我穿上去的。我當時拉著我媽媽就想走。”

於女士稱自己沒有動手打這名女子,“她打我時,我隻是扯了她的頭發,後來是我媽媽下來攔著,男子還想動手打我媽媽那個時候,我才衝上去咬了他的手臂。”

於女士在撕扯中受傷

>>>感覺很委屈

“打架可以調解,但是扒衣服傷尊嚴調解不了”

事發後,雙方都報了警,“因為我的手機被打到地上,我拿到手機第一刻就給我媽媽打電話,我讓她報警。他們和我是同一棟的業主,但並不認識,我後來才知道他們是夫妻倆。”

於女士說:“轄區學苑街派出所民警來了後,當天都把我們叫到派出所,問我們雙方願不願意接受調解。她說她不會給我任何賠償。我感覺很委屈,我說你打我,我扯了你頭發,打架這個事情可以調解,但是你扒我衣服很傷尊嚴,這個事情應該調解不了。”

於女士表示,辦案民警調取了監控,因為屬於安置小區,並不是所有監控都能覆蓋。

“當時也調了監控,電梯轎廂裏有監控,就隻能看到電梯裏麵的情況,拍不到電梯外麵的,樓梯過道裏沒有監控,我是在樓梯過道拐角被打,我自己也去查看過監控,樓道拐角就看不到。”

“我認為打人歸打人,扒衣服的性質就是在踐踏一個人的尊嚴,所以拒絕調解。”於女士堅持,涉及隱私和尊嚴,自己要一個說法。

8月29日,於女士告訴記者:“他們在派出所時承認打了我,扯的衣服,我當著民警說了扒衣服的情節,他們是默認的,這樣是踐踏我的尊嚴的。”

“我後來發了視頻,警方要求我刪除。事發第三天,也就是昨天(8月28日),警方說調解,但我去了沒有看到對方的人。昨天(8月29日)晚上,警方給我做了筆錄。”

>>>在醫院昏倒

派出所原定8月30日雙方各自驗傷未果

8月29日,案發過去3天,於女士臉頰、脖頸、手臂上留下明顯掐過的淤青,“她當時掐住了我的喉嚨,我幾乎窒息,我出現過多次短暫的意識喪失,我現在吞咽困難,隻能咽下流食。”

於女士手臂等處留下明顯掐過的淤青

“她丈夫當時也打了我的頭。我今天(8月29日)去洗頭,理發師發現我頭後麵有一道疤,我的肩膀上也有淤傷,現在主要是頭痛,想嘔吐。我在醫院拍了CT,結果現在出來,顱內沒有血,但是具體原因現在還檢查不出來。”

8月30日,記者再度聯係於女士,她表示,派出所原定是8月30日雙方各自驗傷,但她沒能成行。“因為昨天(8月28日)晚上我覺得頭太暈了,我就去急診,在醫院暈倒了。”

>>>示好不是凶

“當時牽著狗繩,並非狗狗齜牙咧嘴要咬人”

連日來,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嚐試多次聯係小區涉事男女,均未有結果。於女士去要對方聯係方式也沒有消息,“對方是夫妻倆,30多歲,聽口音也是自貢人。”

禍起蕭牆,於女士說:“我養的是一隻薩摩耶,因為它從小缺鈣,它比正常的薩摩耶矮很多。”

於女士澄清,並非狗狗齜牙咧嘴要咬人,“我的狗沒有凶他們,相反,狗狗還是在向她示好,除了尾巴就沒有挨著她。”

於女士坦言,現在很多人因為養狗產生矛盾,所以牽狗坐電梯,她生怕小狗影響到其他業主。

於女士稱自己沒想到對方會如此過激,“當時進電梯我拴了狗繩,我把狗狗貼在電梯最裏麵,物業也沒有規定不能帶狗狗坐電梯,而且平時我牽狗都沒走過客梯,都是帶狗狗走貨梯,我是有意把狗拉開隔開。很多業主,有老人以前怕狗,也都是很喜歡摸摸我的狗。”

於女士承認,她糾結了兩天兩夜要不要發出來,是否真的要把傷疤再揭開一次,最後她說服了自己,“我相信生活中的大多數都是我這樣的普通人,我就是希望大家以後遇到這種情況保護好自己,因為萬一輕傷鑒定沒有達到,那就算是打白挨了。”

於女士反思自身:“說來也是我自己沒有控製好,我本來自身有焦慮症,特別容易激動,當時我也是情緒太激動了嘛。”

>>>物業公司回應

牽狗坐電梯隻是勸導,並未明文規定禁止

8月31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係小區物業公司劉經理證實,小區樓道裏沒有監控。

“作為物業,開發商交付什麽東西,我們就維護什麽東西。我們業委會成立以後,為了安全問題,我們每個單元還增加了一個監控。我們每個樓道、每個通道還增加了一個監控,有多少個單元就增加了多少個監控。”

記者詢問,物業對此事有無調查結論,能否提供涉事業主夫婦的聯係方式,劉經理答複稱:“我要問一下,這個事情是項目上具體管理,項目上沒有給我匯報這個情況,這個事情應該做正麵宣傳。”

記者詢問小區業主牽狗乘坐電梯物業有無明文規定,劉經理答複稱:“現在都是勸導,這個法律上也沒有規定(禁止),隻能是勸導,包括電梯裏帶狗這個情況。”

對於於女士刻意帶狗坐貨梯,劉經理稱:“貨梯、客梯現在都沒有區別了,都是正常地使用。”

>>>轄區警方回應

如果作出處罰認為不公正,可以申請複議

8月31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係自貢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學苑街派出所核實調查進展,民警表示不便透露案情。

“如果你要采訪了解情況,到派出所來。”

記者獲得的一份電話錄音顯示,於女士向辦案民警表示,自己谘詢律師,她拽頭發屬於正當防衛,不屬於互毆。民警表示,如果於女士覺得律師說的話可信的話,警方到時候會參考,“我們也會調查,如果後麵處罰認為我們處罰不公正的話,也可以申請複議,這都沒問題。”

鑒於目前於女士在成都住院治療無法做傷情鑒定,民警表示下周會聯係於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