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殺害弟弟女友拋屍嘉陵江,潛逃後又殺人碎屍被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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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市南沙路某銀行宿舍殺人碎屍案最後一名凶手陳定倫,今年8月11日經海口市中院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澎湃新聞8月29日從海口中院張貼的布告了解到,生於1954年8月的陳定倫與胞弟陳定強因生意失敗到海口幫助陳定強的前妻王平蘭經營火鍋店,兄弟二人租住在王平蘭及其男友胡某錢的隔壁。陳氏兄弟、王平蘭因矛盾與胡某錢多次發生衝突,三人遂產生殺害胡某錢的念頭。


海口中院發布布告稱,已將陳定倫執行槍決。 澎湃新聞記者 謝寅宗 圖

2003年2月26日晚,王平蘭用陳定強提供的安眠藥讓胡某錢服用,並將房屋鑰匙交給陳定倫。而後,陳氏兄弟攜帶作案工具進入房間,把胡某錢殺害並將其肢解後衝入下水道。不久,宿舍管理員發現後報案。

陳定強、王平蘭先後被抓獲,但陳定倫在其女友榮官平的協助下潛逃。經海口中院一審判決,陳定強、王平蘭均因犯故意殺人罪分別判處死刑和死緩,榮官平因窩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王平蘭的刑罰變更《刑事裁定書》顯示,王平蘭及同案人不服提出上訴,但海南省高院最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潛逃的陳定倫改名換姓在工地打工為生,2020年5月29日,已66歲的陳定倫在安徽蚌埠市蚌山區被當地警方抓獲。經蚌埠警方審訊,陳定倫還交代,他懷疑弟弟的女友羅某感情背叛,遂於2000年10月在重慶北碚區將羅某殺害,碎屍後將屍體拋入嘉陵江。

海口中院一審認為,陳定倫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構成故意殺人罪,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遂判處其死刑。陳定倫不服提出上訴,海南省高院審理後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銀行宿舍的碎屍案

布告信息顯示,海口市南沙路某號,原是海南省某銀行宿舍。2003年2月,這裏發生一起殺人碎屍惡性案件。

海南媒體公開報道顯示,這起命案最早的發現者,是宿舍管理員胡某乙。2003年2月28日9時許,胡某乙在打掃房間時,在無人租住的301房間內發現攤了一地的碎肉,散發著惡臭。他發現肉塊上有類似人的毛發後立即報案。

該案震驚了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該局先後調集40名精幹警力對現場進行排查分析,最終確認這些碎肉是人肉,而且推斷出了案發時間大約在兩天之前。

經警方進一步調查,屍塊所在的301房隻是拋屍現場,殺人現場可能是401房,因為該房裏還遺棄刀、鋸以及人的骨頭、衣物,牆上仍有血跡。經過調查,401房、402房為南沙路“好友”火鍋店老板王平蘭所租。

就在碎屍被發現的當天,王平蘭也到當地派出所報案,稱其男友胡某錢已失蹤了好些天。

警方調查發現,401房係王平蘭及其男友胡某錢居住,402房則居住著王平蘭的前夫陳定強、前夫的胞兄陳定倫以及兩人各自的女友。案發後,原本來海口打工的陳定倫、陳定強等人去向不明。

最終,警方確定屍塊死者係胡某錢。潛逃的陳定強也在同年3月2日投案,王平蘭隨之也被抓獲。

瑣事積累矛盾引發命案

公開報道顯示,經警方調查,王平蘭、陳定強、陳定倫均是重慶市人,王平蘭和陳定強育有一女,後兩人離婚,但依然有來往。

1998年,王平蘭在海口開火鍋店,並於2002年結識了舞廳服務生胡某錢。兩人很快便同居,胡某錢也辭去工作,日常生活開銷由王平蘭提供。

2003年初,由於涉賭,生意失敗的陳定倫、陳定強帶著各自的女友先後來到海口投奔王平蘭。他們吃在火鍋店裏,儼然是一個“大家庭”。

王平蘭和胡某錢雖已同居,然而好景不長,加之陳定強的到來,更是加劇了兩人矛盾。很快王平蘭提出分手,此時胡某錢卻索要2萬元分手費。

陳定倫知道“分手還要錢”的情況後,對胡某錢很反感。雖然已經與王平蘭離婚,陳定強見到白吃白住的胡某錢,同樣感到不快。

海口中院布告信息顯示,陳氏兄弟對胡某錢心懷不滿,加之胡某錢酒後毆打陳氏兄弟,陳定倫遂決意殺死胡某錢,陳定強對此表示同意。

王平蘭與胡某錢因瑣事產生矛盾,也逐漸產生殺死胡某錢的念頭。陳定倫遂與王平蘭餘某用安眠藥將胡某錢迷暈後殺死。

陳定倫與陳定強進一步商定殺死胡某錢的方法和步驟後,由王平蘭購買安眠藥,陳定強購買鋼錘、鋼鋸、尖刀等作案工具。

海南媒體公開報道顯示,2003年2月26日20時許,陳定倫將50片艾司唑侖片溶解後裝入小玻璃瓶交給王平蘭,讓其騙胡某錢喝下。

海口中院布告信息顯示,王平蘭依計騙胡某錢喝下安眠藥後,下樓將房屋鑰匙交給陳定倫。當日21時許,陳定倫夥同陳定強攜帶事先購買的作案工具進入401房。陳定倫持鋼錘猛擊已昏睡的胡某錢頭部數下,致其顱腦損傷死亡。

陳氏兄弟將胡某錢的遺體肢解後衝入下水道。

2月28日淩晨,因下水道堵塞,帶有腥臭味的水從樓下301房流入樓道。

海南媒體公開報道顯示,陳定強下樓時,發現三樓的樓道有血水。眼看罪行就要敗露,2003年2月28日淩晨5時許,陳定倫與女友榮官平逃離海口。陳定倫逃到江蘇省儀征市,榮官平通過其朋友給陳定倫安排住所,而後榮官平被抓獲,陳定倫潛逃。


陳定倫2020年5月29日被抓獲歸案。 來源:微信公眾號“蚌埠警方”

潛逃17年後被抓,又交代另一碎屍案

布告信息顯示,陳定倫潛逃後,化名為楊龍在安徽蚌埠市生活,2020年5月29日被抓獲歸案。

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2020年6月3日發布的消息顯示,是年5月29日,蚌山公安分局接到上級指令,命案逃犯陳定倫,化名楊龍可能在該轄區活動。

當日下午,66歲的陳定倫準備出門遛彎時,被蹲守的蚌山公安分局民警抓獲。轟動一時的海口南沙路的惡性殺人案最後一名凶手就此落網。

陳定倫向警方交代,在逃跑的17年中,他不敢使用身份證,居無定所,東躲西藏,以在各個工地上打工為生。2019年,他在工地上結識了一名來自蚌埠市的女友,並於年前隨女友到蚌埠。直到陳定倫被抓獲,其女友都不知道他是殺人凶手。

成功抓捕陳定倫後,蚌山公安分局民警在審訊的過程中,卻發現案中有案,陳定倫背負的不止一條人命,2000年發生在重慶的一起失蹤案也和他有關。

據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介紹,陳定倫供述,因為他認為弟弟陳定強的女友羅某在感情上背叛了陳定強,便心生殺念。2000年10月1日,他將羅某騙至重慶市北碚區汽車站附近一處出租房內,將羅某殺害,並碎屍、拋屍嘉陵江。

蚌山公安分局還查到,陳定倫除了這兩起命案外,還曾有過搶劫、越獄等罪行。



陳定倫 來源:微信公眾號“蚌埠警方”

殺人兄弟先後被判死刑

蚌山公安分局的消息顯示,雖然陳定倫一直潛逃,但被抓獲的陳定強、王平蘭、榮官平都已被判刑。

海口中院一審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陳定強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犯殺人罪判處王平蘭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犯窩藏罪,判處榮官平有期徒刑8年。

澎湃新聞通過裁判文書網查詢到的王平蘭減刑《刑事裁定書》顯示,海口中院2003年9月9日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王平蘭及同案人不服提出上訴,海南省高院於2006年6月20日作出判決,維持原判。王平蘭2006年8月入監服刑以來,先後在2014年、2015年和2018年獲得減刑,2018年減刑後,其刑期至2027年9月29日,剝奪政治權利改為5年。

對於陳定倫一案,海口中院布告信息顯示,海口中院審理後認為,陳定倫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陳定倫夥同他人預謀殺人,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根據《刑法》相關規定,判決陳定倫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澎湃新聞注意到,該判決信息中,並未提及蚌山公安分局審訊時提及的陳定倫在重慶犯下的殺人碎屍案。

海口中院一審判決後,陳定倫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海南省高院經審理後,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報請最高法核準。

布告稱,經最高法複核,裁定核準對陳定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裁定。海口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於今年8月11日對陳定倫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