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湖北首富蘭世立50萬國家賠償申請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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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前湖北首富、東星集團創始人蘭世立對外宣布了其申請國家賠償的最新進展,其在2021年12月提出的總額約50萬元的國家賠償已被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受理。

當天,蘭世立還提出多項要求,要求追究廣州市公安局和檢察院相關辦錯案人員的法律責任,並要求其賠禮道歉。同時蘭世立要求追回其在暹羅航空、泰國東方航空以及新加坡上市公司的股權。

當天的發布會上,蘭世立展示了一份時間為2023年8月21日的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作出《刑事賠償立案通知書》,稱對於蘭世立提出的賠償申請收悉,經審查,因需對身份同一性進行核查,現已核查完畢,本院決定立案審查。

2016年3月3日,蘭世立因涉合同詐騙案被廣州警方羈押,後被拘留和監視居住。同年7月9日,蘭世立離開指定居所並前往新加坡。2016年11月,廣州市公安局新聞辦通報,稱國際紅通在逃人員蘭世立涉嫌合同詐騙犯罪。2019年11月,蘭世立在新加坡被抓捕後押送回國,關押至廣州市第一看守所、第三看守所,直至2021年12月20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無罪後釋放。

而這一事件與2015年的一起跨國收購交易案有關。2015年3月,蘭世立與麥趣爾集團實控人之一李猛簽訂合約,合作收購泰國東方航空。2015年10月,李猛與蘭世立因後續收購款、泰東航管理以及暹羅公司、東星在線股權等問題產生糾紛。2016年2月,李猛以“蘭世立詐騙3.43億元”為由向廣東警方報案,廣東警方決定立案。

2017年11月15日,蘭世立曾在網端“喊冤”,稱自己被騙取百億資產。11月16日,麥趣爾公開回應稱,稱這一控訴實為相關當事人編造猜想、誹謗、惡意中傷公司的行為,並向公安機關報案。

2017年11月16日,廣州公安官方微博發布信息稱,犯罪嫌疑人蘭世立涉嫌虛構其擁有暹羅航空有限公司100%股權等事實,誘騙事主李某聯合購買“泰國東方航空公司”股份後,將李某以3.5億元人民幣購買的股份及相關資金非法占有。

在近期舉行的發布會上,蘭世立除了展示了受理通知外,還提出多項要求,要求當初辦案的廣州市公安和檢察院賠禮道歉,並追究辦錯案人員的法律責任,並要求追究麥趣爾集團實控人李氏三兄弟的法律責任,並要求追回在暹羅航空和泰國東方航空的股權,以及新加坡上市公司的股權。

目前蘭世立已經開啟了再次創業之路,目前擁有無人便利零售項目,以及國潮飲料品牌“武漢二廠汽水”等。

不過,當年蘭世立在和李氏三兄弟在泰國東方航空公司收購一事上,雙方到底發生了什麽並不得而知,事件還有待進一步觀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