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炫富式舉報”丈夫行賄 30 萬入職,徹查真相不能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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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員 李長需

通過炫富的方式舉報,也是一種創新。

8 月 22 日上午,一位自稱南方電網公司廣州供電局員工妻子的女子,在業主群高調炫富後,實名舉報丈夫行賄 30 萬入職並遺棄病妻幼女。當天,廣州供電局發布聲明稱,已經成立核查組," 如果涉及違法違紀問題,將嚴肅處理 "。



截圖中顯示,這名叫 " 阿娟 " 的女子,不僅炫耀老公是正式編製,年收入 50 萬+,廣州有兩套房,每年全球旅遊,還故意挑動公眾情緒,稱 " 我們家是上流社會,可以吃香喝辣的 ",還挑釁說," 羨慕也沒有用呀,誰叫你老公不是電網的呢 "。

" 阿娟 " 炫富炫得如此張狂,隨後曝出的截圖,暴露了她的 " 醉翁之意 ":並不在虛榮,而在於為舉報丈夫烘托氛圍。" 阿娟 " 疑似和丈夫發生了矛盾,試圖通過這種方式舉報丈夫王振斌行賄 30 萬元入職,還存在遺棄病妻幼女行為。

" 阿娟 " 的舉報內容,值得關注的是他丈夫王振斌的入職問題。她稱,王振斌在 2009 年畢業之際,托遠房親戚、時任廣州供電局醫療部主任的董某,找時任廣州供電局局長幫忙。

" 阿娟 " 的舉報不管出於什麽動機,都掩蓋不了她所舉報問題的嚴重性。她丈夫王振斌是不是通過行賄入的職?受賄的局長及牽線搭橋的人,是否在王振斌的入職中存在違法違紀、暗箱操作問題?涉事單位到底有沒有大麵積的違規招聘現象?這些問題都應該徹查清楚,這不僅僅涉及權錢交易的腐敗問題,也關乎人們在求職中的公平正義,不能含糊了事。

目前,廣州供電局已有兩次回應此事。能夠積極回應,並表態要第一時間著手調查,值得肯定。但因舉報涉及該局相關領導,讓該局下屬部門核查似不妥當。更合適的做法,是提請上級部門進行徹查,並及早公布詳實調查結果,把負麵影響降低到最低。

rainstorm 發表評論於
其實一個國家電網,事業在編崗位,30萬是非常良心的價錢了。
我老家那裏,事業編八千不到,06年就要20萬了。
而且這不是什麽行賄,這些職位本來就是賣的。收錢的也不是什麽具體個人,而是層層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