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體會說話,可你能聽著嗎?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胡鑫宇失蹤事件在1月28日峰回路轉,經過三天快速又混亂的信息衝刷,目前整個事件急需一份官方通報來了結。但這種了結不是全盤終止事件輿論,因為它無法剝離附著在事件上的所有疑慮。不管這種疑慮是陰謀論的此生品,還是對生命的真切關懷。

在胡鑫宇遺體發現以來的這幾天,輿論中的主要傾向是明顯的,那就是公開暗示胡鑫宇是自殺非他殺。雖然持論者在推出這個判斷時措辭嚴謹,但掩飾不住得意勁。順著這種微妙的心態,已經很有些聲音,在號召關注青少年的心理抑鬱問題。

這是兩種分頭展露理性的觀點,確實也有其合理之處,青少年心理健康更是一個常規的公共利益點。可在輿論場中並置這兩種主張,又會感到不調和,有異怪的感覺。因為它通過暗示與明指,將死亡責任歸結為胡鑫宇及其家庭,若這樣當然不妥。

有一個需要把握的關鍵點,是在確認他死亡的前提下,“胡鑫宇失蹤事件”實際上包含兩個部分:他的死亡,與對他的尋蹤過程。他的死亡動機可能與學業有關,最後自毀於無法掙脫的抑鬱。可他失蹤三個月的遭遇,不隻是私人問題,更是事件公共性的極大彰顯。

這麽說吧,這次風波是命名為“胡鑫宇之死”,還是“胡鑫宇失蹤事件”,決定著看待、理解的兩種視角。如果你接受前一個命名方式,那如果司法鑒定確認胡鑫宇是自殺,你的關注就終止了,然後還可以憑借早前的預言慶祝非凡的預測能力。

可如果你不承認、不接受前一種命名,而是認可後一種命名,你實際上可以有機會看到更為恰當的事件本質。亦即,這個本質不是一個青年學生如何被突然降臨的抑鬱傾向吞沒,而是一個人在失蹤後他及其家人怎樣被權力對待,這才是失蹤事件的本質。

它不是一個單一的死亡事件,而是一連串官民無效互動、長達100多天的失蹤事件。在自殺結論下,胡鑫宇死亡一直到他被發現,一個人的遺體在不算荒野的地方被侵蝕毀壞三個多月——而導致這個悲慘結果的,是無效搜索與貧乏的信息供給,這是失蹤事件最折磨人的部分。

早前的許多論者,在拋出“胡鑫宇是自殺”的推論時,都不忘念叨一句推理小說、法醫小說的陳詞濫調:“屍體會說話”。言下之意是,屍體會以它的法醫學特征,為探尋死因提供可靠的科學定論。可問題在於,哪怕屍體會說話,你能聽得著嗎?

信服這句話的人當中不乏聰明人,但這種聰明的無害之處,隻能限定在得出“自殺”結論這條線內。一旦他們翻越這條線,用挖苦、暗諷質疑來展露聰明勁時,就露出了格局的小來。因為,他們把胡鑫宇失蹤事件縮小為單次死亡,進而省略了失蹤事件的意義。

假如自殺結論成立,胡鑫宇失蹤事件實際上包含兩次死亡:一次是他終止最後一口氣的生理死亡,第二次則是他作為“一個人”所包含的尊嚴、尊重等特征的社會性死亡。前一種死亡已經被過度談論,而對後一種死亡的討論相當不夠,才剛剛開始。

一個細節是,胡鑫宇遺體地點位於國家級儲備糧倉庫的大院裏,而這個大院在他失蹤4天後就被排除在搜索範圍之外。現在匯總的信息看,之所以沒被仔細搜尋,是因為倉庫級別高。這時候,一個人的價值與一處場所帶來的忌憚之間,就有了令人痛楚的比較。

換句話說,從2022年10月18日開始,胡鑫宇的死亡進程就悲劇性地進入了第二種死亡階段,一直到他麵目全非的遺體被發現,這個死亡才告一段落。而這一死亡的外在形式,就是轟轟烈烈的、卻早已迷失方向的搜尋行動,以及洋溢在稀少信息中的絕望。

也隻有確立這次事件恰當的命名,才能討論它的公共價值,才能探究胡鑫宇失蹤事件為什麽會引發如此廣泛的社會關注。這絕不僅僅是一名高中生的離奇消失(這隻是表象),生不見人死不見屍(事實表明“不見”是因為“無視”),而是代入了關注者對自身安全的焦慮。

如果我們不能掙脫胡鑫宇失蹤事件中對單一死亡的迷思,或者說不能擺脫公共討論中耍聰明式的言說,最後即使也在討論胡鑫宇死亡的動機,卻顯得相當不誠實。畢竟,如果不能解除籠罩在胡鑫宇第二次死亡上的輕慢與懈怠,有如何能真正推進青少年心理看護呢?

“屍體會說話”,那所說的“話”不隻是印證大聰明們先人一步的言之鑿鑿,還以其本可避免的損毀“訴說”人之為人的實際處境。因此,確立胡鑫宇失蹤事件的公共性所在,聚焦點應是檢討他大體被置於野外百日的悲慘遭遇,而不是用青少年心理、親子關係等虛詞令公共性失焦。

虎翼 發表評論於
國家倉庫三個月沒人去過?
一個人身上隻有47塊錢,能吃三個月嗎?最後還剩下10塊?
虎翼 發表評論於
哪個青春期孩子能深思熟慮100天才自殺?
虎翼 發表評論於
一個17歲的男孩,身上帶著10塊錢,三個月以後才“自殺” ? 這三個月他吃喝拉撒睡在哪裏?
白毛女離家出走,是靠偷吃土地廟的供品而活著,解放了,共軍上山解放她,為她報仇雪恨,槍斃地主仇人!共軍今日在哪兒?


鐵釘 發表評論於
老是有這些正式發布而又前後矛盾的消息,公信力怎麽會不下降。

我們小時候,到處亂跑,家長從來沒有擔心過。
灣區範兒 發表評論於
小孩死在離學校這麽近的地方,當地警察3個多月才找到,無能失職。
技術員 發表評論於
自媒體要借屍體說話。
zgw 發表評論於
如果真如這幫人說的,糧食儲備倉庫戒備森嚴,那一個普通村民怎麽就能進入倉庫重地“見到”“縊吊”在樹上的胡鑫宇?而且這個地方並非亞馬遜原始熱帶雨林,並被數萬人拉網式搜索過四次?
m301 發表評論於
陰謀論
warara 發表評論於
看相信屎屎這麽起勁的洗地這事肯定被中共層層做了手腳
bluetag 發表評論於
糧倉裏的幾棵樹,連個樹林都算不上,上麵掛著一個人一百多天無人發現?糧倉也不大,平常10幾個人上班,警察搜索隊搜索犬家屬還都進去搜索過,這無論如何都解釋不通。
BeckyLin 發表評論於
中國高級幹部都想活到150歲?那還讓不讓其它人活?
證道 發表評論於
GCD早已喪失了公信力,為什麽還不下台?
unanimous 發表評論於
中共高級幹部的150歲長壽工程就是建立在取活器官上, 難怪都活100多歲
unanimous 發表評論於
中國政府撒謊太多,所以,國內國外的人已經對他們的話不相信, 也不應該相信,一次一次的騙真有點侮辱中國人民的智商
相信事實 發表評論於
美國的藍可兒如何爬進水箱自殺,這個案件人如何進入倉庫,都是需要調查的內容。但是,不一定會有結論,警察不一定會解答所有疑問。

至於他為什麽抑鬱,怎麽想的,你盡管去猜,去推理,這不是警察的工作。
相信事實 發表評論於
法律,隻看證據,不看感情、推理、質問,更不會因為有人鬧事示威就改變法律判決。

證據分為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屍體、遺書、凶器、現場遺物、痕跡、監控錄像等都是直接證據,第三方證詞、作案時間、前後矛盾的供詞等是間接證據。如果公安局檢驗報告的直接證據證明了是自殺或者他殺,那麽結果當然也不一樣。

你可以提出一萬個懷疑,但懷疑不是證據,連間接證據都不是。警察不負責答疑。
speakoutloudly 發表評論於
屍體已經白骨化。有沒有割器官已經無法判斷了。
美東JJ 發表評論於
這不還是指他自殺嗎?
洗吧,洗不盡的罪惡滔天!
speakoutloudly 發表評論於
他父母如果不能盡快的接受兒子是自殺的說法,並第一時間感謝黨,估計自殺的風險也很大。喪子之痛,還是獨子,父母悲傷過度自殺的劇本就放在那裏。用不用就看感謝黨的速度夠不夠快,力度夠不夠大。
大宋的智慧 發表評論於
中國政府撒謊,沒有動機,隻是本能。
ali88 發表評論於
樓下那個“已經4段”是已經僵屍4段了嗎?
也不怕報應!
ali88 發表評論於
屍體會說話?不知道!
但根據官方說法,屍體很可能會把自己掛起來!
這是一個僵屍國度嗎?
恐怖到奇葩!
作者還在這討論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問題。
是是否會變成僵屍的問題!
肚皮舞 發表評論於
屍體會說, 我的器官依然活著。
FollowNature 發表評論於
到底是死在大院裏,還是大院外的樹林裏?
已經4段 發表評論於
輪 子們至少高潮一年
大阪書生 發表評論於
抽絲剝繭,唯有專業。
unanimous 發表評論於
胡的死疑點重重, 糧倉是國家重地, 他怎麽進去的? 為什麽官方撒謊, 是第一現場是小樹林?中國政府為什麽撒謊? 想掩蓋什麽? 中國高級幹部150歲工程嗎? 這個工程就是建立在活取器官的基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