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孩拍視頻自述被強奸,家人收十萬”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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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山東日照“一名13歲女生自述遭強奸”的視頻在網絡上流傳。

7日晚,新京報記者聯係到當事女生安某,她表示,視頻所說內容屬實。事發後,她已經輟學,住在“幹姐姐”盧女士的家中。目前,她已在“幹姐姐”的陪同下前往當地派出所報案。

安某父親提到,安某係2008年出生,今年確實是13歲。此前曾有人拿了10萬給安某爺爺,“對方說事情有誤會,要息事寧人”,但他不知道給錢的人是誰。

新京報記者就此事詢問日照市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稱,目前日照市東港分局刑警大隊已受理該案,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女孩發視頻稱曾被人強奸,視頻截圖。

女孩發視頻稱被人強奸

7日晚間,一則“13歲女生自述遭強奸”的視頻在網絡上流傳。

視頻中,一名年輕女孩跪在地上,舉著寫有身份信息及電話的紙板,自述稱:“3月25日(我)被某某某邀請去吃飯,強迫我喝酒,強迫我與一名四十左右歲的男人發生性關係,又恐嚇我和我的家人,不讓我們聲張這件事。因為不同意私了,我受到家裏人暴打”。

根據安某在視頻中展示出的身份證號,安某係2008年出生,今年13歲。

7日23時許,新京報記者聯係上當事女孩安某。她表示,視頻是自己錄的,所述內容真實,紙板上的內容也是她自己寫的。

安某回憶稱,3月25日,一位關係較好的女同學邀請她一起吃飯,並告訴她同行的還有一對情侶,“關係還不錯,我也就沒什麽戒心。同意後卻發現同行的還有一位大哥,於是拒絕了飯局。”

安某稱,當日23時許,自己被同學從家裏“騙”到小區樓下,當時外麵停著兩輛車,她被強行拉上一輛白色轎車上,並被搶走了手機。爭執中,對方一行人提出要一起吃飯喝酒,隨後她被帶到當地一條美食街強行灌酒。

“醉酒後,3月26日淩晨,我在意識模糊的情況下被一位40歲左右的男子帶到當地一處公寓,並發生了性關係,事後他說能滿足我所有需求。”安某表示,自己清晨醒來後,這名男子已經不在她身邊,中間人潘某來到房間,威脅她必須對這件事件保密。

安某還提到,這不是她第一次被強迫與他人發生性關係,去年也遭遇過這類事情,當時潘某也是中間人,事發後她就轉了學,“這個潘某我也不認識,隻知道是一個初中同學認識的人。”

“幹姐姐”稱已陪同女孩報警

安某稱,目前她已經輟學,平時在一家店裏打工做美甲,現在住在盧女士家,這是她自己認的“幹姐姐”。

7日晚間,盧女士告訴新京報記者,3月29日,他們家遭到一夥人上門威脅,安某手機也被奪走,涉事男子和安某的聊天記錄也被刪除了。“安某這才把她遭到性侵的事情告訴我。”

盧女士稱,當時對方想給錢了事,安某和自己表示拒絕後報警。當日,她陪同安某到望海路派出所報案。3月30日7時30分許,她和安某再次到望海路派出所錄筆錄,並前往日照市中醫院檢查。

盧女士表示,目前他們都不清楚當晚與安某發生關係的男子身份,當下他們的訴求是查清此人身份,並希望對方得到嚴懲。

此外,盧女士還提到,安某被性侵後,其父收了中間人20萬元。“4月6日,安父跟安某說,拿到20萬和解金後,就私了這件事。安某不同意,還遭到家人的毆打,她身上還留有抓痕和咬痕。”

女孩父親:有人給出10萬元要“息事寧人”

對於盧某的說法,安某父親安先生表示否認。

安先生提到,安某係2008年出生,今年確實是13歲。自己與妻子離婚後,女兒一直是爺爺奶奶照顧,對她的要求比較嚴格,但孩子不聽話,“跟著社會上的人學壞了,非常叛逆”。4月6日,他們見麵時,女兒一直躲在幹姐姐身後,聲稱要和父親斷絕關係,也不相信父親和爺爺奶奶。

談及這位幹姐姐,安先生質疑盧女士是想利用女兒進行敲詐。

而對於安某是否被強奸一事,安先生最初回答,“這事我沒參與,我不清楚”,後來又表示“是,也可能應該有吧,她(安某)自己也是謊話連篇的。”

此外,安先生還告訴新京報記者,確實曾有人拿了10萬給安某爺爺,“對方說事情有誤會,要息事寧人”。但他並不知道給錢的人是誰,目前這10萬元也沒有花。對於女兒在網上發視頻一事,安父又氣又惱,“她年紀小,怕是被社會上的人帶壞了”。

當地公安已介入調查

4月7日晚,新京報記者就此事致電望海路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員稱,該案是其他工作組辦理的,自己並不清楚相關情況。

新京報記者隨後致電日照市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目前日照市東港分局刑警大隊已受理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US_Lion 發表評論於
毫無疑問,女孩肯定是供給黨的好幹部泄欲了,她爸爸就是皮條客,拿了訂金吧。
nyfan 發表評論於
會不會又是襠員幹的?
XM25 發表評論於
公開了這事就會一直往下走。女孩自己也安全了。
lostman 發表評論於
這個社會一直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