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馳出庭指證於文鳳,自認記性差引得旁聽席傳出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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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馳與舊愛於文鳳的“7000萬元”的拉鋸官司近期在香港娛樂圈很受關注。今日案件續審,周星馳再度出庭作供。

今天上午9點多,58歲的星爺戴著黑框眼鏡、身穿灰西裝及黑西褲,神情輕鬆跟一名女友人聊天。據悉,今天開庭前,公眾席已爆滿,觀眾也等著看星爺的好戲。

港媒稱,周星馳在庭上表現輕鬆,麵對代表原告於文鳳的資深大律師袁國強盤問,周星馳不時以“不記得”、“印象模糊”作答。周星馳還忍不住說:“Sorry!我不是記性很好的人。”引得旁聽席傳出笑聲。

周星馳說他和於文鳳自1998年起有一段長達12年的情侶關係,直到2010年3月分手。於文鳳的代表律師質疑:“你說給錢是基於饋贈、禮物,但到2011年4月,你對於小姐不再有愛,為何仍給他錢?”

周星馳解釋:“我和於小姐分手後關係由情侶變成朋友,最後關係再轉差,現在連朋友都不是了。”

上午11點半,休庭15分鍾,周星馳原本想到1樓餐廳吃東西,但時間有限便跟兩名粉絲閑談,然後進入會議室休息片刻。

周星馳午餐後在下午2點半再次步入法庭,再接受代表原告於文鳳的資深大狀袁國強盤問,周星馳明顯比上午的回答狀態更好,也不時翻閱文件。被問到豪宅事宜,周星馳顯得有點疲倦,做了幾下仰頭動作。


原告於文鳳一方在庭上引述周星馳的證人陳述書,指周星馳曾說:“直至2002年,於與本人約會幾年並有親密關係,於小姐經常來本人普樂道7號與本人一起”。周星馳解釋雙方的關係:“她不時會來我家裏住,我不能說經常,不是天天,不過一個禮拜起碼都會有一兩天”。被問到當年二人的關係,周星馳說“有好有不好”,更坦言:“譬如和我媽就不太好”。


這場狗血的官司從開打以來就吸引不少網友關注。有網友表示:“周星馳記憶選擇性不好,記仇不記恩。”

還有網友表示,周星馳的女友跟他媽媽關係都不好,他的性格應該也是遺傳自他媽媽,可能全家都是靠周星星養,所以他媽媽不想他結婚。

也有網友認為:“人一有錢就變壞,但不是所有東西都能用錢來衡量,誰是誰非不好斷定。”

據悉,這場官司至少要打3天,周星馳麵對盤問十分淡定。不知大家覺得他和於文鳳誰能成為最後贏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