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小學生遭老師體罰身亡 死因鑒定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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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10日,教師節當天,四川廣元蒼溪縣高坡鎮中心小學學生張寧(化名)和雙胞胎妹妹一起去上學。上午11點多,張寧的奶奶接到其數學老師的電話,讓她到學校把張寧接走,張寧奶奶趕到教室後,發現張寧已經口吐白沫、不能講話,沒有了意識……

“救護車把孩子送到醫院後,孩子經搶救無效死亡。”9月11日晚,張寧的母親毛敏(化名)告訴記者,“張寧同班的雙胞胎妹妹和其他同學說,上午數學課的時候老師打了孩子,後來孩子的情況就不對勁了。”

隨後,津雲以《四川小學生遭老師體罰後身亡:家屬稱被踢了兩腳,“送醫時孩子吐了半碗血和痰”,校方回應稱老師平時很敬業》為題,報道了這一事件。張寧的突然死亡與數學老師的體罰有沒有關係?出事那天上午究竟發生了什麽?該事件被曝出後,引發社會強烈關注……


當地警方曾就此事發布警情通報

9月12日,津雲記者致電蒼溪縣政府,工作人員表示:“針對高坡鎮中心小學小學生張寧非正常死亡事件,已經請了成都的專家趕往這邊,準備對張寧的死亡原因做進一步的醫學鑒定。官方也發布了最新的調查情況,已通過媒體進行公布,您可以直接引用那個最新情況通報,後續有進展我們還會再通報。”

記者搜索該通報具體內容為:高坡鎮中心小學校五年級學生張某非正常死亡前,確曾遭受任課教師王某體罰。目前,調查已啟動法醫鑒定程序。

警方初步查證:9月10日上午,張某等8名學生因答題錯誤受到任課教師王某懲罰。其中,張某兩次受罰,累計被王某用戒尺打手心4次,罰跪約5分鍾,其後張某在教室出現頭暈現象,被張某祖母和王某送醫院治療,經搶救無效於當日15時30分左右死亡。11日,法醫對其進行了體表檢查,沒有發現明顯外傷。

10月26日,記者從張寧母親毛敏口中獲悉,25日,公安機關已經提供給家屬鑒定意見通知書,寫明張寧死因鑒定意見是“嚴重雙肺支氣管肺炎基礎上因小腦血管發育畸形破裂致小腦實質出血伴灶性腦幹出血死亡”。


鑒定意見通知書

死因鑒定結果出具

事發後,張寧母親曾向記者反映:“孩子平日身體很健康,教師節那天高高興興的去上學。上午數學課時因為兩道應用題沒有做對,被數學老師體罰,被打了手板,還被罰跪下,被老師踢了兩腳還被踢倒了,張寧就一直在哭,老師還是讓她跪著,過程中孩子一直抽泣著,出現了抬不起頭、身體支撐不住的情況,大概有10分鍾左右,那節課下課了,她被同學扶到座位上,張寧就這樣一直低頭趴在座位上。”

“隨後那節課還是數學課,數學老師喊過張寧但張寧沒有回應,就繼續講課了。直到那節課下課後,數學老師給張寧的奶奶打電話,讓她把張寧接走,張寧的奶奶趕到教室,發現張寧已經口吐白沫、眼睛睜不開,處於昏迷狀態。後來送醫救治孩子沒有搶救過來,就這樣死亡了。”

事發後校方稱,那位數學老師是學校副校長,平日很敬業,涉事老師已經被派出所帶走,具體情況還要等警方調查結果。

事發細節曝光後,對於張寧的死亡原因,社會上猜測不一。張寧的父母從外地打工地趕回老家蒼溪縣後一直沒有離開,希望弄清真相為孩子討個公道。在經曆了一個多月的等待後,張寧的死因鑒定結果終於出來了,10月26日張寧的母親毛敏告訴津雲記者:“昨天警方給我們家屬出具的蒼溪縣公安局鑒定意見通知書,通知書中寫明,張寧死因鑒定意見為‘嚴重雙肺支氣管肺炎基礎上因小腦血管發育畸形破裂致小腦實質出血伴灶性腦幹出血死亡’。”

家屬表示:

不認同鑒定結果 出於壓力簽了字

民事賠償已達成

“我們家屬對這個死因並不認同。”毛敏語帶哭腔地表示,“我們不知道孩子這個事一直拖著的話,會拖到什麽時候。張寧的雙胞胎妹妹情緒也一直沒有恢複過來,昨天她還和我一起抱頭痛哭,張寧的妹妹已經不願意再在原來的小學上學了,我們已經給孩子轉學了。所以,迫於多方壓力我們在公安的鑒定意見通知書上簽了字,表示認同這個鑒定結果。但實際上,張寧一直很健康,沒有表現出相關疾病症狀,家庭中也沒有相關的遺傳病。”

“警方沒有給我們出具張寧完整的死亡鑒定意見書,隻給我們看了那個通知書。說完整的死亡鑒定意見書不讓看,要看就要請律師,委托律師看。”毛敏對此也充滿疑問。

“昨天,我們在鑒定意見通知書上簽了字後,也和校方簽訂了民事賠償協議,民事賠償金額80多萬。”毛敏說,“其實,我們最想追究的是打張寧那位數學老師的刑事責任,我孩子就這樣死了太冤枉了,但是,就目前的鑒定結果和調查情況來看,警方告訴我們家屬那位數學老師應該夠不上承擔刑事責任。”

律師:

通知書上的死因

無法界定是否為外力作用誘發

10月26日,津雲記者針對此事最新進展,向上海智鼎律師事務所刑事律師朱畏進行谘詢,他表示:“家屬應該拿到完整的張寧死亡鑒定意見書,因為這其中涉及眾多鑒定細節內容,才能進一步研判,明確張寧的死亡原因。而目前公安機關僅僅出具的是鑒定意見通知書,內容並不詳實,原則上家屬並沒有義務在這張通知書上,簽署自己是否認同鑒定意見的文字。是不是簽字就看家屬自己的意願了。”

“家屬現在稱自己並不認同鑒定結果,但是已經簽了字。這樣就要看簽字的時候是不是真的是家屬本意,如果不是家屬本意且有證人在場能進行相關證明,可以推翻這個簽字,如果家屬確實出於一些因素考量,比如孩子確實有相關疾病,或是出於民事賠償的考量有意願簽這個字,那麽就屬於家屬有意願去簽字了。”朱畏認為。

“目前,家屬與校方簽訂了民事賠償協議,如果其中不涉及刑事內容,這個民事賠償協議是有效的。就目前情況看,後續當事的數學老師是否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確實不好說,因為,目前警方出具的死亡鑒定意見通知書上,寫的張寧死因,無法界定是否為外力作用誘發。這可能是由於張寧之前有疾病導致,也可能是外力及刺激作用誘發的突發性病發。家屬沒有拿到完整的張寧死亡鑒定意見書,也不知道相關的刑事責任鑒定結果,暫時無法界定相關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