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稱妻子失聯 一查並不簡單:妻子25歲已結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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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則尋人啟事

  引發社會關注和網友熱議

  10月9日,江西上饒42歲男子揭某在網上發布尋人啟示,說自己的妻子吳某從年初失聯至今已9個多月,留下他和4個孩子。

  可看過尋人啟示上的信息後

  就有不少網友提出質疑

  在疫情控製十分嚴格的年初

  一個人憑空消失很不尋常

  而且失蹤的吳某今年才25歲

  可揭某卻說他們結婚已經12年了

  兩人的婚姻是否合法

  我們一起來看看細節

  妻子失蹤9個月 失蹤當天裝扮神秘

  揭某稱,妻子吳某失聯當天,他曾看過公共視頻,視頻顯示,當天吳某打扮十分神秘,全身上下都包裹得嚴嚴實實,隻露出一雙眼睛。出小區大門後,吳某將電動車鑰匙轉交給一店主,然後就再也沒回來過。

  揭某用吳某的身份證信息查詢發現,她6月2日訂購了從江西撫州到南昌的票,6月3日又訂購了從西安到銀川的票,此後再無其他痕跡。

  

  據揭某透露

  妻子吳某原本是一家劇團的花旦

  結婚後離開了劇團

  

  揭某說,上饒警方告知他

  吳某買了一張別人打不進的電話卡

  記者隨後找到了

  失蹤女子的父親吳先生

  他懷疑女兒可能身陷傳銷組織

  

  揭某嶽父吳先生:打了100個電話也不止了,都打不通,肯定被傳銷組織騙走了。

  吳某離奇消失的軌跡令人費解

  但引發網友更大關注的

  卻是尋人啟事上夫婦二人的證件信息

  

  25歲生了4個孩子 和丈夫結婚12年?

  尋人啟示中,揭某稱其與妻子在一起12年,最大的孩子今年8歲了。

  但吳女士的證件信息則顯示,她出生於1995年,今年才25歲。

  
  據此,有網友質疑:

  1、二人在一起時

  吳女士是否年滿14周歲?

  生孩子時是否不滿18歲?

  2、揭某是否在吳某

  未滿14周歲時對其性侵?

  以及雙方婚姻關係是否合法?

  

  根據法律規定,與不滿14歲少女發生性關係,無論對方是否自願都構成強奸罪。

  對此,吳某的父親稱

  女兒從小外出打工

  在17歲時提出想和揭某結婚

  丈夫說是認識12年 兩人2016年領證

  10月12日,揭某在接受采訪時,否認在妻子未滿14歲時發生關係,並否認“結婚有十餘年”。他稱,此前在尋人視頻中所稱結婚時間有誤,我說錯了,我們是認識12年。

  對於何時領的結婚證,揭某稱可能是2016年或2017年登記結婚。“很多網友給我打電話,我搞不清楚了”。揭某和吳某的結婚證顯示,兩人登記結婚的日期是2016年6月

  

  揭某還說

  兩人認識後並沒有同居

  自己是等吳某18歲後同居

  兩人才發生了關係

  

  揭某提供了妻子吳某的常住人口登記卡,上麵信息顯示,吳某與戶主關係為 “妻”,出生日期為1995年2月,婚姻狀況為已婚,2016年8月由浙江省蘭溪市遷來。該常住人口登記卡顯示的登記日期為2018年6月22日

  

  戶口信息顯示女子16歲生女

  而一份名為“揭某1”的常住人口登記卡信息顯示,揭某1與戶主關係為“女”,出生地為江西省上饒市上饒縣,出生日期為2011年10月,備注欄寫明由2014年1月28日補報往年出生,登記日期為2018年6月22日。

  

  揭某稱,揭某1是其大女兒

  據此測算

  吳某在16周歲時生了女兒

  民警已立案調查

  針對上述情況

  婦聯工作人員和警方都表示

  已介入調查二人婚姻問題

  警方已立案調查

  鐵山派出所工作人員:我們正在查這個事情,查她小孩出生材料。按她小孩子的出生年齡的話,她應該是年滿16歲的。如果未滿14周歲的話,是涉嫌強行與未滿14周歲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那是違法的。

  當地派出所一位民警介紹,揭某曾多次來報案,詢問吳女士下落。該民警稱當時通過監控看到吳女士坐車離開了上饒。因吳女士係自行離開,並未作失蹤人口處理。

  揭某在某社交平台上經常發布視頻,記錄自己和三女一男四個孩子生活,讓孩子在鏡頭前呼籲媽媽快回來。

  

  10月13日,澎湃新聞從江西省上饒市廣信區委宣傳部了解到,廣信區警方已就網傳的“男子公開尋妻”一事形成調查情況匯報。

  《情況匯報》稱,10月9日,網傳江西上饒有男子聲稱,自己的妻子吳某某從年初失聯至今,已9個月,留下丈夫和4個孩子。該男子名叫揭某某,1978年6月出生,戶籍地址為江西省上饒市廣信區xx鄉xx村,家住上饒市廣信區xx鄉xx村,全家人也一直生活在xx鄉。現在浙江省金華市務工。

  其妻子吳某某,女,1995年2月出生,戶籍地址廣信區xx鄉xx村,原戶籍地址浙江省蘭溪市,現住上饒市廣信區xx鄉xx村。

  據官方提供的“事件基本情況”:2010年2月份左右,揭某某在浙江省金華市一服裝廠務工,認識同廠務工人員吳某某,雙方確定戀愛關係。之後,吳某某自願跟隨揭某某前往江西省上饒市與揭生活。吳某某的父母當時向浙江省金華市蘭溪市xx派出所報案尋找女兒吳某某,xx派出所民警與吳某某取得聯係後得知吳某某與揭某某兩人自由戀愛並自願去往江西省上饒市揭某某家中生活,吳某某父母得知情況之後,並未反對。

  據官方介紹,夫妻於2011年10月生育第一個女兒,2020年1月4日,吳某某從家中出走,經多方尋找和初步調查,吳某某離家之後曾先後到了江西省撫州市、寧夏銀川市等地。目前,警方與家屬都在積極尋找吳某某。

  不管真相如何,

  願女子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