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被錯放後兩周內強奸11人,上至71歲最小1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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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周刊》6日報道,英國一名連環強奸犯於12月6日在倫敦中央刑事法庭被判37項罪名成立。

34歲的約瑟夫·麥卡恩(Joseph McCann)在今年4月至5月間的兩周時間裏強奸了從倫敦到柴郡的受害者。



其中兩名受害者是幼童,麥卡恩把他們的母親被綁在隔壁房間,對兩名幼童實施強奸。還有一名受害者是一名71歲的婦女,她在莫裏森超市購物完把東西放在車後備箱時被帶走。麥卡恩隨後還抓了一名13歲的女孩和另外兩名青少年。

在他的審判過程中,陪審團查看了一段監控錄像,該錄像顯示麥卡恩在一名21歲的女子和她十幾歲的妹妹回家的路上抓住她的畫麵。她的妹妹設法逃脫了襲擊,在她母親撥打報警電話裏,還可以聽到妹妹的哭聲。

當天早些時候,另一名25歲的女子在從倫敦東部的沃爾瑟姆斯托下班回家的路上被麥卡恩綁架。這名施虐成性的強奸犯還在沃特福德對一名25歲的女子發起了令人發指的襲擊,這名女子用麥卡恩的伏特加酒杯打了他的頭,才得以逃脫。

他試圖駕駛一輛汽車和一輛偷來的自行車逃離警察的追捕,最終在柴郡被找到。在一個路障前被攔截後,他跑進田野,爬上一棵樹,幾小時後被逮捕。

麥卡恩否認了所有指控,包括強奸13歲以下兒童、綁架和性侵11名受害者,並拒絕出庭或提供辯護證據。

然而,陪審團認定他犯有所有罪行成立,他將等待法官確定刑期,可能麵臨終身監禁。

據《歐洲周刊》了解,在判決公布後,立即有人要求調查麥卡恩此前是如何被釋放的,據報道他曾在2008年曾因危害公共安全罪名被判入獄,本應在2017年獲得入室行竊和盜竊的新定罪後返回監獄,但他被釋放了。在一次內部調查之後,英國司法部承認他是在錯誤的情況下被釋放的。

負責此次調查的探長凱瑟琳·古德溫說:“我們一直無法真正理解他的動機是什麽,他是什麽樣的人,以及是什麽驅使他犯下這些可怕的罪行。他對這些充足的證據提出無罪抗辯,在法庭上盡可能拖延程序,強迫勇敢的受害者提供證據,表明他對他們的蔑視。他顯然是一個極其危險的人。”

高級檢察官泰特·塔克森說,麥卡恩“表現出令人震驚的墮落”,他說:“正是通過堅持和勇敢,他的一些受害者才得以逃脫。受害者們向警方講述了自己的故事,並向法庭提供了證據,重現了自己生命中最黑暗的時刻,展現了強大的人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