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承諾的千畝濕地 掏了錢後變成一格格"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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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開心心買個新房,

開發商說周圍是千畝濕地!

誰知掏了錢以後才發現,

不是“濕地”,是“屍地”!

玩無人機發現周圍是墓地

幾個月前,江西南昌的一些消費者,購買了位於南昌縣匯仁大道上一個樓盤的房子。



買之前樓盤方麵宣傳說,房子周邊是千畝濕地,聽著挺不錯。

誰知最近,一位業主在玩無人機航拍時,發現了驚悚的一幕:樓盤周圍一格一格的,這是一個墓地啊!



購房者稱開發商並未告知

11月19日,記者和幾位消費者來到了這家樓盤。走進裏麵往南望,眼前出現了一大片墓地。購房者稱,這就是所謂“濕地公園”的位置。

“開發商說千畝濕地公園建設中,可現在就是大型的墓地。”購房者熊先生說。

“換了一個詞,成了‘屍地’公園,真的成了屍地啊,肯定心裏瘮得慌。”購房者張先生說。



熊先生說,自己在今年4月購買了這裏的房子,5月簽訂了購房合同。在整個購房的過程中,開發商並沒有告知過自己,這裏是一塊墓地。而當初他在樓盤營銷中心看房的時候,這塊墓地也被圍擋和土堆給擋住了,根本就看不到。

直到近日,熊先生才得知這個情況。

兩份告知單內容有異

在這家樓盤的營銷中心,記者注意到,樓盤區位圖上顯示,南麵的這塊墓地確實被標注為“千畝濕地公園”。



有工作人員表示,銷售中心已經張貼了一份“紅線外不利因素”告知單,上麵標明樓盤的南邊為濕地公園,但屬於規劃中,目前暫為墳墓地貌。而且在消費者買房的時候,他們也會明確告知。



2019年10月20日開始發布的告知單

記者注意到,這份“紅線外不利因素告知單”的發布時間是2019年10月20日,這個時間點在熊先生等消費者買房之後。



買房時間為2019年5月

而在營銷中心裏,記者發現了另一份“紅線外不利因素告知單”,發布時間為2019年1月份,這份告知單的內容和10月20號發布的相比,內容恰恰少了“墳墓地貌”這一條內容。



2019年1月的告知單

對於這個差異,這位工作人員說自己不清楚。

此外,這位工作人員還向記者出示了一份南昌市12345政府服務平台給出的回複材料。上麵顯示,這塊土地規劃為“公園綠地”,並沒有被明確規劃為濕地公園。



“該地塊是東新鄉河下村的墓地,具體搬遷計劃,要由當地鄉鎮進行安排。”樓盤營銷中心人員說。

律師:開發商或侵犯購房者的知情權

有律師認為,在購房過程中,如果開發商沒有明確告知、提示購房者樓盤邊上有墓地這個重要因素,購房者也很難發現,那麽就可能存在侵犯購房者的知情權,簽訂使購房者存在重大誤解的合同。

律師 鄒誌斌:

從消費者的角度來講,是基於重大誤解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法律上因為重大誤解簽訂的合同屬於可撤銷的合同 。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基於重大誤解產生的合同,撤銷期限隻有三個月,從消費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可撤銷行為時間算起。

雖然以後或被改造重新規劃,

但在消費者買房時

卻不主動告知墳地的存在,

這一點你能接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