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營山少女被算命先生強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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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算命先生稱其有血光之災,四川營山縣17歲少女黎某(化名)獨自前往算命先生家中算命以求化解災難。幾個小時後,她獨自趕到派出所報警,稱自己在算命先生胡某家中,被胡某以作法為由強奸。此前,新聞曾報道過“為轉運被算命先生強奸”17歲少女報警,14年前也有女子報案被其強奸。

11月14日,從受害人黎某家屬處獲悉,他們已從律師處拿到本案一審判決書,算命先生胡某因犯強奸罪獲刑5年6個月。另外,從營山縣人民法院獲悉,算命先生胡某目前已提起上訴。

法院判決書內容顯示,胡某在庭審上對檢方指控的強奸行為予以否認。胡某辯稱,自己當天下午並未與黎某發生性關係,隻是上午在橋頭看手相時摸過黎某的手,也沒有肢體接觸,而黎某之所以告自己強奸,是因為黎某在算完命後讓自己退500元錢,被自己拒絕。胡某還稱,當天下午,其母親王某一直在臥室裏休息,大概下午6點半,自己去臥室叫上母親一起到弟弟董某家吃晚飯。

胡某口中的董某,是他血緣關係上的弟弟。根據董某的說法,5月15日中午,他在家中為母親王某過生,哥哥胡某當天中午喝了二兩白酒,但沒有喝醉,當天下午,胡某和母親先後從自己家裏離開回去休息,直到下午6點多母親才過來,10多分鍾後,胡某也來到自己家裏吃晚飯。此外,而其母王某亦證實,她和大兒子胡某當天下午原本在家裏,但後來因不放心孫子騎自行車的安全,就去學校附近等孫子放學,之後接上孫子直接去了三兒子董某家吃飯,胡某則是後麵一個人到三兒子家的。

經營山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胡某長期在營山縣複興橋橋頭擺攤算命,今年5月15日上午,胡某以被害人黎某運氣不好有血光之災為由,讓黎某去其家中化解災難。當天下午,黎某前往胡某家中算命,胡某以黎某有生命危險並危及家人朋友需作法化解為由,強行與其發生了性關係。當晚,胡某被警方抓獲。

營山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胡某以迷信方式,采用脅迫、暴力手段,違背少女意願,強行與之發生關係,已構成強奸罪,胡某強奸未成年人,應從重處罰,胡某雖否認犯罪事實,但其在供述中多處前後矛盾,難以自圓其說,部分事實陳述與證人證言不符,不具備真實性;而被害人的陳述與勘驗筆錄高度吻合,與人體損傷鑒定確定的損傷情況、DNA鑒定情況一致,並與相關證人證言印證。

最終,營山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胡某因犯強奸罪獲有期徒刑5年6個月,同時,由胡某賠償黎某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各項經濟損失4900餘元。11月14日,記者從營山縣人民法院獲悉,胡某在看到判決後已經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