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強奸親生女兒 被判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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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男子多次強奸親生女兒被判13年 監護人資格被撤銷)

據微信公眾號“安嶽縣人民檢察院”10月21日消息,2019年10月21日上午,四川省邑州監獄,資陽市第一起因性侵撤銷監護人資格案件莊嚴審理。這起特殊的案件因安嶽縣人民檢察院一份檢察建議啟動、由檢察長李建英出庭支持起訴,安嶽縣人民法院院長李一兵擔任審判長。



案情回顧

父親強奸親生女兒



2016年7月至2018年9月,陳某多次與自己不滿14周歲的親生女兒發生性關係。其中,第一次發生性關係時,女兒還未滿12周歲!經安嶽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受傷的孩子 垮塌的世界

被父親傷害的孩子忍受著身體的痛苦、輿論的壓力,父親下跪求她改變陳述、母親和奶奶對她施加壓力,她幾欲輟學、重度抑鬱、重度焦慮、自傷自殘。年邁的外婆不得不將她接到縣城舅舅家生活,但孩子需要獨自步行一個多小時上學、放學。

檢察建議:這樣的父親,監護權應當撤銷

如此傷害孩子的父親,怎麽能繼續行使監護權!安嶽縣人民檢察院立即依法向縣民政局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縣民政局向縣法院申請,撤銷陳某對孩子的監護人資格。民政局采納建議,迅速向法院提出申請。



法庭傳真



安嶽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李一兵擔任審判長



安嶽縣民政局提出申請



安嶽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李建英出庭支持起訴



婦聯派出的輔助人發表意見,當庭表示將幫助這個家庭、推薦孩子母親就近工作



當庭宣判:撤銷陳某監護人資格!



被申請人陳某:我不敢奢求孩子和家人諒解,隻想好好改造,出去後,做一個完全意義上的、真正的人。

檢察官:我們辦理的不僅僅是案件,還有孩子的人生

幫助轉學:讓孩子就近入學



與縣教育和體育局對接,幫助孩子轉入離舅舅家最近的學校,避免孩子在遠距離就學過程中再受傷害。

心理幹預:孩子,受傷不是你的錯



預約了心理治療專家,為孩子提供心理治療。說服孩子母親放棄在外地打工,回家陪伴孩子。指導孩子的家人和老師開導孩子,讓孩子逐步走出陰霾。

聯合救助:孩子,這個世界仍然充滿溫暖



檢察官到孩子家中了解其家庭情況

受害的孩子還有一對上學的雙胞胎弟弟妹妹,奶奶體弱多病,作為家庭經濟支柱的父親被依法羈押、母親放棄打工後,生活陷入困境。安嶽縣人民檢察院啟動司法救助,發放救助金2.3萬元,並積極推動民政部門按照規定開展資助和救濟。

預防和治理:教育和機製共進

動漫說法:製作動畫故事片《小紅帽、小藍帽曆險記》,下發至各學校,讓孩子們在動畫裏學習自我保護。



創新機製:著手與法院、公安、民政、婦聯等單位對接,共同出台銜接機製,推動監護人傷害未成年被監護人的案件及時發現、規範辦理。



法院、檢察院、民政局相關人員研究如何建立機製

“曉檸姐姐”說法

法律解釋

《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對損害國家、集體或者個人民事權益的行為,可以支持受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民法通則》第十八條: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 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幹問題的意見》第三十條 :

“ 監護人因監護侵害行為被提起公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書麵告知未成年人及其臨時照料人有權依法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 ”

對於監護侵害行為符合本意見第35條規定情形而相關單位和人員沒有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書麵建議當地民政部門或者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

《 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幹問題的意見》第三十五條 :

“ 被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撤銷其監護人資格:

(一)性侵害、出賣、遺棄、虐待、暴力傷害未成年人,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二)將未成年人置於無人監管和照看的狀態,導致未成年人麵臨死亡或者嚴重傷害危險,經教育不改的;

(三)拒不履行監護職責長達六個月以上,導致未成年人流離失所或者生活無著的;

(四)有吸毒、賭博、長期酗酒等惡習無法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或者因服刑等原因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給他人,致使未成年人處於困境或者危險狀態的;

(五)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經公安機關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部門三次以上批評教育拒不改正,嚴重影響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學習的;

(六)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情節惡劣的;

(七)有其他嚴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