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後夫妻衛生間中毒死亡:家屬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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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對95後年輕夫妻,在上海寶山區家中的衛生間內中毒死亡,後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今日(10月19日),新京報記者從死者家屬及其代理律師處得知,家屬已收到由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書》,理由為“經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

家屬收到的警方不予立案通知書。 受訪者供圖

 

年輕情侶中毒死亡,家屬收不予立案通知書

據新京報此前報道,一對年輕夫妻在上海寶山區家中衛生間內中毒,送醫後搶救無效死亡。10月9日,死者父親曹先生告訴新京報記者,事發8月11日,經有關部門檢測,兩人均符合硫化氫中毒特征,“但硫化氫是哪兒來的,一直沒弄清楚。”隨後,新京報記者從寶山區公安分局獲悉,正在對屍體進行屍檢。

家屬提供了一份由司法鑒定科學研究院於8月19日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其中顯示,8月11日14時40分許,曹道軍、江彩鳳在室內昏迷不醒,後搶救無效死亡。受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楊行派出所委托,對其血液進行硫離子分析。

鑒定意見顯示,曹道軍(男,24歲)血液中檢出的硫離子,質量濃度為每毫升2.3毫克。江彩鳳(女,23歲)血液中檢出硫離子,質量濃度為每毫升0.4毫克。

曹先生對兒子及兒媳的突然死亡,無法接受,認為這並不是一起簡單的意外事件。

今日(19日),此案有新的進展。新京報記者從死者家屬及其代理律師處得知,家屬已收到由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書》。

上述通知書顯示,死者家屬於8月11日,提出控告的“投放危險物質案”,經審查,“沒有犯罪事實”,決定不予立案,“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7日內,向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申請複議。”

事發衛生間。 受訪者供圖

 

家屬一方申請複核,並要求確認毒氣來源

今日晚,死者家屬的代理律師、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張新年向新京報記者表示,由於對硫化氫毒物來源這一基本事實,沒有查清,兩位遇難者的家屬對寶山分局所認定的“沒有犯罪事實”進而作出的“不予立案決定”,均表示不服,“接下來,我將依法代理家屬向寶山分局申請刑事複議,如果複議決定仍不予立案,將向上海市公安局申請複核。”

死者生前照片。 受訪者供圖
 

家屬方麵則表示,如果複核結果仍然維持了不予立案的複議決定,將向檢察機關提出控告、申訴。

張新年指出,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之規定,檢察院接到申請後,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檢察院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

據了解,張新年律師曾在接受委托後的第一時間赴現場調查取證,並邀請毒物專家和法醫參與屍檢見證和現場勘驗,目前,家屬、主管部門和相關專家對硫化氫中毒導致死亡這一事實沒有爭議,但均未能對毒氣來源得出結論。

家屬向新京報記者表示,他們隻懇請有關部門查清硫化氫的來源,家屬認為,居民日常使用的家居馬桶,突然冒出硫化氫,毒死兩人,應該引起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甚至有必要由公安機關、生態環境及應急管理等部門成立聯合調查組,形成合力,盡快查清這一事實,還原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