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陳質楓同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在黨的十八大後,仍多次違規打高爾夫球;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決策、審批項目,造成國有權益巨額損失。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陳質楓同誌留黨察看二年處分,按副廳級確定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
陳質楓(資料圖)
陳質楓簡曆
男,漢族,1950年3月生,天津市人,1972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8年9月參加工作,吉林大學經濟管理係國民經濟計劃和管理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曆,經濟學碩士學位,經濟師、規劃師。
1968.09——1972.12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盟插隊。
1972.12——1976.02解放軍五一一五七部隊戰士、班長、副排長、代理排長。
1976.02——1976.12天津市西郊區付村公社付村大隊插隊。
1976.12——1977.06天津市自來水工程公司機修廠工人。
1977.06——1980.10天津市自來水工程公司辦公室秘書、計劃科副科長。
1980.10——1983.11天津大學工業管理工程係建築管理工程幹部專修科學習。
1983.11——1985.02天津市自來水工程公司副經理、代經理。
1985.02——1989.04天津市自來水工程公司經理(其間:1986.03——1986.07在天津市委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89.04——1991.08天津市自來水工程公司黨委書記、經理,市青聯副主席(1988.09——1991.06在吉林大學經濟管理係國民經濟計劃和管理專業在職學習,獲經濟學碩士學位)。
1991.08——1995.07天津市城建委副主任。
1995.07——1998.07天津市城建委副主任,市濱海新區辦公室主任(正局級)(其間:1996.09——1997.07在中央黨校一年製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98.07——2000.03天津市政府副秘書長,市規劃設計管理局(市土地管理局)局長、黨委副書記,市濱海新區辦公室主任。
2000.03——2000.05天津市政府副秘書長,市規劃設計管理局(市土地管理局)局長、黨委副書記。
2000.05——2003.01天津市政府副秘書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局長、黨委副書記。
2003.01——2003.02天津市副市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局長、黨委副書記。
2003.02——2003.04天津市副市長,市政府副秘書長。
2003年4月任天津市副市長。
2008年1月任天津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六屆、七屆全國青聯常委,八屆市委委員。
1984年天津市勞動模範。
1985年首屆全國十名優秀青年企業家之一。
1986年天津市優秀黨員。
1989年全國優秀建築業企業家。
1990年天津市優秀企業家。
1991年全國施工企業優秀企業家。
1996年全國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優秀建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