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返在即接“新年禮” 加拿大華裔孕婦獲準留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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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娟雲(左)與吳錦明(右)知悉一家不用分離,感到興奮莫名。楊婉文攝

  據加拿大《星島日報》報道,即將在下周一被遣返中國的陳娟雲情況峰回路轉,她突然獲聯邦移民部批準,讓她留在加國。她希望自己的個案能令其它類似遭遇的人也受惠。

  陳娟雲的丈夫吳錦明向該報表示,1月9日早上對加拿大邊境局(Canadian Border Services Agency CBSA)的遣返決定作出上訴後,下午就收到聯邦公共安全部通知,容許太太留下來,並獲聯邦國會議員鄒至蕙辦公室通知,移民部會繼續審理他的擔保配偶移民申請。

  可續申請移民

  該報向加拿大邊境局發言人皮爾(Anna Pape)查詢時,她說個案有新發展,著該報向當事人及移民部查詢。聯邦移民及公民部長康尼(Jason Kenney)發言人高治(Alykhan Velshi )向該報證實,移民部向陳娟雲發出特許證(permit)容許她在加拿大申請永久居民身份。

  鄒至蕙辦公室助理鄺綺華透露,周五收到康尼辦公室職員通知,表示部長發出為期一年的部長特許證(Minister's permit)。

  陳娟雲知悉收到這份“新年禮物”時,感覺到高興得幾乎要哭出來。陳娟雲又感謝移民部長及鄒至蕙等多方麵的協助,令她不用被遣返中國,腹中塊肉避過可能被迫要打掉的厄運,家人又不用分離。

  不用再提心吊膽

  聲稱前兩天都沒睡覺,整理上訴資料的吳錦明就說:“今天晚上可以安心睡,不用整天提心吊膽。”兩人晚上隨即獲友人請食飯慶祝。

  該報較早前報道,懷孕3個月的陳娟雲難民申請被拒後,丈夫吳錦明在本國申請配偶擔保移民,但加拿大邊境局下令要在1月12日把陳娟雲遣返中國,不能留在加國等待移民申請結果,同時可能要帶同10個月大的兒子返中國,令骨肉分離。

  鄒至蕙希望陳娟雲的個案,能促使移民部長落實她曾在眾議院移民事務委員會獲通過的動議,停止遣返在本國申請配偶擔保移民的人。陳娟雲也有類似的願望。

  溫哥華移民律師庫蘭(Richard Kurland)指出,鄒至蕙的要求正確,但若要保證有關人士不被遣返,定要修改規例,定下清晰的指引。不過,他認為不能一刀切,讓所有人都留下,這樣會鼓勵人濫用難民申請,應辨別誠實和不誠實的難民申請人,隻限於讓誠實申請難民身份但被拒的人留下。

  他又指出,8成在海外申請擔保配偶移民的審批時間少於半年,若在加國申請擔保配偶移民就至少要等一年半,因此不應在加國申請,除非有很好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