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弑師者透露作案動機 稱殺人不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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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師應當為人師表,老師有這種不軌的行為,而學校又不處理,隻能"殺一儆百"來解決問題。”付成勵在接受司法機關訊問時說。

  與媒體從外圍鋪天蓋地的報道形成巨大反差,談論起殺人一事,看守所裏的付成勵顯得很平穩、很冷靜,完全沒有殺完人後的那種恐懼不安或躁動內疚。

  10月28日晚,中國政法大學大四學生付成勵用一把菜刀,血腥地結束了該校教授程春明的生命。

  盡管案發已有一個多月,但網絡上的熱炒和種種猜測仍不絕於耳。僅搜索百度貼吧,截止12月10日,“程春明吧”貼子數已達4670篇,“付成勵吧”貼子數為1055篇,而以事件另一女主角名字命名的貼吧裏也有253篇貼。廣大網友搜索出大量的信息,以期從中尋找出關於該案真相的點點“蛛絲馬跡”。

  日前,隨著付成勵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批準逮捕,該案案情逐次浮出水麵。

  “認罪但不後悔”

  “關於當晚案發的現場情況,並非如坊間消息說的那樣,"砍了兩刀"和"事前報警"。”一位知情人向記者透露。

  10月28號黃昏,付成勵將事先準備好的兩把刀放進口袋,一把菜刀、一把水果刀。

  6點30分,付成勵從中國政法大學昌平校區端升樓201室教室後門進入,此時,程春明正在講台前為上課做準備。

  付成勵徑直走到程春明跟前,拿出菜刀,對準程春明的脖子揮下。

  砍了一刀後,付成勵就掏出手機報了警,然後靜靜地呆在教室裏,等待著警察的到來。

  這一刀砍中了程春明頸部大動脈,當晚7點,程春明經搶救無效死亡。

  據了解,案發後,付成勵在看守所裏比較配合辦案機關的工作。

  付成勵交代,殺程春明的原因有兩點,一是要報複,二是要“殺一儆百”。

  報複的動機並非程春明“搶”了付成勵的女朋友,而是“程春明在自己和女朋友之間留下了太多的陰影,分手這個事情也和程春明有很大的關係”。付成勵認為。

  “程春明和這個女孩在一起的時候已經是已婚男人”;付成勵說,“程春明是老師,他不配稱為老師,根本不為人師表……”。

  對於“殺一儆百”,付成勵進一步解釋,“以前有學生向學校告發過類似的事情,但學校不管,沒有用。”

  “我認罪,但我一點都不後悔。”付成勵並不忌諱談自己對程春明的憎恨。但據記者調查,自始至終,付成勵和程春明並無交往和過節,甚至沒有說過一句話。

  程春明作為一個被仇恨的對象長埋在付成勵的心中,這和女友告訴付成勵的“那件事”有關。

  北戴河之旅

  相關卷宗顯示,付成勵的女朋友姓陳,法大研究生院三年級的研究生。

  盡管大自己三歲,但在付成勵的眼中,“她性格屬於那種文靜型的,我屬於好動型的,我覺得我和她的性格互補,挺合適的。”

  付成勵與陳某的認識要追溯到2007年4月,在認識陳之前,付成勵沒有談過戀愛,陳是付成勵的初戀。

  交往了幾個月後,2007年8月,付成勵與陳某正式確立了男女朋友關係。之後倆人去北戴河遊玩。

  對於付成勵而言,北戴河之旅並不愉快。

  “和你說個事。”在北戴河的某天早上,陳告訴付成勵,她曾經和別人發生過關係。

  付成勵追問“是誰?”

  “程春明”。

  付成勵是第一聽到這個名字。說出名字後,任憑付成勵再問什麽,陳某什麽都不說,付成勵為此很痛苦。

  雖然不知道具體的細節,但陳和付成勵說了這個事情後,一點沒有影響到自己在付成勵心目中的形象,相反,付成勵覺得“自己責任更大了”。

  “自從她和我說了程春明的事後,我就覺得我的責任更大了,我覺得我要好好愛這個女孩子,我不能丟下她,我一定娶她。”在付成勵的潛意識裏,陳亦是受害者。

   兩次大吵

  付成勵用行動證明了自己把感情和幸福都押在了這個女孩子身上。

  盡管同屬法大,但付成勵在昌平校區,陳在海澱學院路校區。據付成勵回憶,以前是兩三周去看一次這個女孩,自從知道程春明這件事後,他每周都從昌平校區坐車去海澱學院路校區看陳。

  “她(指陳)人很好,對我也很好,和她在一起很有親人的感覺。”付成勵說,“她可能受了程春明的傷害,知道這個事情後,我想全身心地對她好。”

  付成勵曾經帶陳去了一次天津見自己的父母。付成勵說,去天津的目的,就是為了向父母表明自己以後要娶這個女孩子。

  付成勵回憶,交往過程當中,雙方一般不涉及到“程春明”這個敏感的話題,即便兩人之間有小吵,也不會涉及到。

  2008年年初,付成勵和陳某大吵了一架。

  對於這次吵架,付成勵說,這是陳第一次提出和他分手,但沒有說任何理由或借口,這讓他潛意識裏覺得“這可能和之前陳告訴他的那件事情有關”。

  “如果要分手,生活就沒有任何意義,我也不想活了,但我自殺前先要把程春明先殺了。”付成勵說,第一次要分手的時候,自己就萌發了要報複程春明的念頭。

  2008年7月,付成勵和陳某再次發生大吵,二人正式分手。

  分手時,付成勵氣憤難當:“你是想把我逼死啊,但是我告訴你,我就是死,我也要先把程春明殺了。”聞聽此言,陳某阻止了付成勵的過激行為。

  付成勵依然記得,分手時,陳某告訴他,在和付成勵交往前,自己和程春明曾經保持了一年的關係,而和離開程的原因是“自己不再愛程春明了”。

  付成勵認為,分手這個事和程春明有很大的關係,程春明在自己和女朋友之間留下了太多的陰影,“我憎恨程春明”。

  而據記者了解,司法機關調查陳某的筆錄顯示,陳認為分手的原因是“雙方性格不和”。

  分手後,付成勵先後在超市買了兩把刀,一把水果刀,一把菜刀。

  “一直都想殺了他(程春明),買刀的時候就下了決心,隻是時間沒有定。”付成勵說,“之所以選擇在10月28日動手,沒有什麽特別的原因,在網上查了一下,這一天有程春明的課。”

  付成勵的“困擾”

  如果女友不提出分手,付成勵還會報複程春明嗎?

  “我一樣會報複他(程春明),但不會選擇這種方式,我開始想殺了他(程春明)的家人,這樣會讓他更痛苦。”付成勵隨即話鋒一轉,“後來我覺得這樣做太不道德了,畢竟,他(程春明)的家人是無辜的。所以,我選擇最終還是殺了他(程春明)。”

  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案發前後,有兩點“痛苦”一直困擾著付成勵。至今,看守所的付成勵隻知道“女友和程春明之前保持了一年的關係”,不知道女友先前所說“那件事情”究竟是“怎麽一回事”,具體的細節,付成勵隻能靠自己去猜。

  另外,在付成勵看來,對於師生之間這種不道德的關係,無論是法律還是學校製度,都沒有辦法進行製裁。

  陳某為何主動告訴付成勵“事情”後,又不說清楚具體情況?付成勵認為,“在我的心目當中,她(陳)本身並沒有什麽過錯,她之所以告訴我,是她覺得沒有必要瞞我。所以,當我知道事情後,我覺得我更不能丟下她。”

  據記者調查,在感情上,付成勵是一個很傳統的男生,在和女孩陳某認識前後,付成勵自始至終沒有和其發生男女關係,包括二人的北戴河之旅。“這種事情應當在結婚後才能有。”付成勵說。

  “我不會主動去追求別人,愛情是隨緣的,不可以強求。”付成勵說,沒有必要刻意去做一些事情吸引對方,感情到了一定程度,自然而然就成了男女朋友。”

  2007年7月2日,這一天是付成勵的生日。陳某拿上一包從老家帶來的楊梅,坐車從海澱學院路校區到昌平校區,為他過生日。盡管生日禮物隻是一包小小的楊梅,但在付成勵看來,這是讓他最感動的一件事。

  “能讓我感動的事情很少”付成勵說,隻有國家層麵發生的一些大事,才能讓自己感動。比如汶川大地震發生後,付成勵曾獻過好幾次血,他覺得“國家有難,匹夫有責”。

   兩個家庭的滅頂之災

  1986年7月2日出生的付成勵,祖籍黑龍江黑黑河市,1997年,11歲的他隨父母遷移到了天津市東麗區。

  初中和高中,付成勵均就讀於天津的當地學校,此前有媒體報道付成勵屬於“高考移民”一說並不準確。高中階段的付成勵成績很好,高考後,付成勵以絕對的高分被中國政法大學錄取。

  身在法大,付成勵的專業學並非法律,而是國際政治,這與他本人的興趣有關。“日常生活中,我最愛看中央一台、中央四台以及央視國際頻道的新聞節目。”付成勵說,自己對國家的政治和經濟很感興趣,但對國家的法律不抱有很大的信心。

  “隨和、熱情、風趣。” 付成勵用這三個詞來評價自己的性格。

  在法大,付成勵與同寢室的同學相處的非常融洽,而且經常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正是在一次校外活動中,付成勵認識了後來的女友。

  盡管案發後,校方對付成勵的評價是,“性格內向,平時表現一般,學習一般,未發現有什麽心理疾患或行為異常。”但在法大不少同學印象中,付成勵有著不錯的口碑——“爽利、幹脆、仗義”。

  但一個不爭的客觀事實是,付成勵的極端行為最終給兩個家庭帶來了滅頂之災。

  據了解,付成勵的是家中的獨子,父母係普通工人,二老本打算等付成勵畢業後好好享享輕福,但如今等待付成勵的將是法律的嚴審。

  而對於逝者程春明的家人來說,程春明就是家中的“天”。案發時,程春明的夫人已懷有5個月的生孕,得知丈夫出了以外後,程夫人曾幾度昏厥。

  12月5日,付成勵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正式批準逮捕。隨著偵查的進一步深入,本網(正義網)將繼續予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