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六年間1530廳處級官員落馬 貪官無處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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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紀委書記許雲昭對外通報:2002年11月至2008年11月的六年間,湖南共立案查辦地廳級幹部114人,縣處級幹部1416人,挽回直接經濟損失8.3億多元。針對腐敗作案的群體化、隱蔽化、高智能化等特點,湖南相應推出網絡舉報,讓群眾集體反腐,將使貪官無處容身。

許雲昭指出,六年來查辦的1530名廳處級幹部中,很多是黨政「一把手」,其中包括原郴州市委書記李大倫、原郴州市紀委書記曾錦春、原郴州市組織部長劉清江、原郴州市宣傳部長樊甲生、原郴州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楊秀善等腐敗窩案。

查處案件中,涉及違紀違法金額愈來愈大,人數愈來愈多,主要涉及土地和礦產資源管理、工程建設、房地產、金融、國企改製等重點領域和行政審批、行政執法、選人用人、司法等關鍵環節,與此同時,貪官們又開始向教育、醫療、社保、扶貧、移民等領域伸手。

針對各類腐敗案件表現出作案「群體化、隱蔽化、高智能化」等很多新的特點,檢察機關辦案也麵臨發現線索難、突破難等新情況和新問題。針對此種特點,湖南省已經出台網絡舉報等創新舉措,讓群眾參與反腐,將使腐敗貪官無處容身。

「改革院長」獲判無期

湖南省紀委還通報,被譽為「改革院長」的湖南婁底市中心醫院原院長楊誌毅涉貪450萬元,於12日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通報說,經檢察機關查證,2002年初至2004年底,楊誌毅在任婁底市中心醫院院長、副書記期間,在醫療設備採購、工程發包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分16次收受他人現金共450萬元。為了保密,楊誌毅挖空心思,他有一項「開創性」的保密做法:他先後在長沙、廣州、深圳、武漢等四地銀行租用保管箱,用來存放賄款,可謂是狡兔「四」窟。然而,狡兔再狡猾,終究法網難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