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未果的刑訊逼供案 嫌疑人死在慶安刑警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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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4日,黑龍江慶安縣法院,嫌疑人被押入法庭,4刑警涉嫌刑訊逼供致死案開審。本報記者 楊萬國 攝


核心提示

一起警察涉嫌刑訊逼供致人死亡案,曆時8年,檢察機關多次調查,未有結果;8年間,先後有來自黑龍江省主要領導和檢察係統多級領導的批示,但案件依舊塵封。結果,一位新任檢察長一個月偵查完結,最終將4名涉案警察推上審判席。

11月25日,4名涉案警察當庭全部翻供。案件愈發顯得撲朔迷離。

她等著這一天,已經8年了。

11月24日,在黑龍江省慶安縣同樂鄉同樂村,84歲的苑桂芝,坐在家裏的土炕上。

窗外飄著雪,多年哭泣雙目幾近失明的她,已經看不清這紛紛揚揚的雪花。但她終於看到,兒子李福祥的死,即將有一個說法。


當日,綏化市慶安縣法院,涉嫌在8年前刑訊逼供致人死亡的該縣公安局4名警察,以故意傷害罪,在這裏被起訴。

“嫌疑人”死在刑警隊

晚上兩小時的審訊結束後,第二天早上,警察發現李福祥死了

李福祥死時正值壯年,他戴著雙銬雙鐐,死在公安局。

此案公訴方慶安縣檢察院查明,2000年3月17日,李福祥因被懷疑搶劫,被綏化市公安局(現為北林區公安局)刑拘。期間,他供述曾在慶安縣實施過搶劫殺人行為。

但此後,李福祥的口供多次變化,綏化市公安局久審不下。經過溝通,慶安縣公安局主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於文卓,決定安排刑警大隊一中隊將李福祥押解回慶安縣。

5月25日下午,受刑警大隊一中隊中隊長朱鬆岩的指派,警察崔海龍、呂洪軍,將李福祥押解回刑警一中隊119辦公室。

崔海龍打電話向朱鬆岩匯報後,用手銬和腳鐐將李福祥控製在牆角的暖氣管上。晚8點左右,他吃了警察提供的一份盒飯。

吃完飯後,李福祥重新被戴上手銬腳鐐。20時30分左右,朱鬆岩和刑警大隊一中隊副中隊長朱春東、警察崔海龍、範誌國和呂洪軍共5人,開始審訊李福祥,由範誌國記錄。

兩小時後,朱鬆岩決定審訊暫時結束,安排崔海龍、範誌國留在119室,負責看管李福祥。

當晚,崔海龍、範誌國分別在119室的上、下鋪床上睡覺。

第二天早上6時許,二人發現,李福祥死了。

檢察院首次調查

涉案警察首次接受調查時承認,李福祥是被手銬腳鐐控製,站立著接受審訊

發現李福祥死後,時任慶安縣公安局局長楊樹喜、副局長於文卓,向慶安縣檢察院報案。

2000年5月26日,慶安縣檢察院主管副檢察長張廣信,決定受理調查,並由法紀局工作人員分別詢問涉案人員朱鬆岩等5人。

檢察院一位不願具名的辦案人員介紹,首次調查,幾名涉案警察承認,李福祥是被手銬腳鐐控製,站立著接受審訊,不承認毆打李福祥。

第二天,縣檢察院委托綏化市檢察院技術科,對李福祥進行屍檢。當日,技術科將李福祥屍體檢材送到哈爾濱醫科大學法醫教研室,進行法醫病理學檢驗。

6月16日,哈醫大法醫教研室出具病理檢驗報告書,診斷為:病毒性心肌炎,此病變可導致急性心力衰竭致死。

10天後,綏化市檢察院下發法醫鑒定書:李福祥係病毒性心肌炎導致急性心力衰竭而死亡。

死因鑒定不同

與綏化市檢察院下發的鑒定不同,省院的鑒定有“特殊體位誘發”結論

正當這起案件即將走向終結時,李樹峰回來了。

李樹峰是李福祥的妹夫。2000年6月他從外地打工回來後,才知道李福祥死在了縣公安局。

他懷疑李福祥可能不是正常死亡,隨後向慶安縣檢察院提出申訴,並要求到省級鑒定機構重新鑒定。

在接觸過李樹峰的檢察院調查人員看來,李樹峰雖是農民,但是“腦袋很厲害”,而且他有同學任該縣公安局的領導,其一位堂哥當時是該縣副縣長,現任綏化市下屬一縣級市委副書記,“這些人都可以為他出謀劃策”。

8月11日,綏化市檢察院委托黑龍江省檢察院技術處,對李福祥的死因及死亡時間進行鑒定。

上述辦案人員介紹,8月14日,慶安縣檢察院又對5名警察進行了第二次調查,“交代事實與第一次基本一致。”

一天後,黑龍江省檢察院鑒定結論出來:李福祥係慢性病毒性心肌炎,由於特殊體位誘發致使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死亡,死亡時間為餐後3小時左右。

辦案人介紹,省院的鑒定有“特殊體位誘發”結論,“如果能一鼓作氣查下去,案子或許早就真相大白”。

但是,由於當時慶安縣檢察院檢察長李雲濤貪汙被抓,案子就此擱下。

家屬接到“不立案通知”

2004年2月17日,慶安縣檢察院下發“不立案通知書”,說該案證據不足

事實上,這件案子一拖8年,曾經曆了“不立案”的波折。

2000年底,楊福生調任慶安縣檢察院檢察長。

李樹峰又來告狀。此時,他已開始接連不斷地四處上訪。

在此情況下,2001年2月和7月,檢方又進行了兩次調查。

上述辦案人稱,從2001年開始,調查開始“變質”,警察的口供變成,李福祥當時是“坐著接受審訊”。

不過,讓李樹峰沒想到的是,2004年2月17日,慶安縣檢察院向其下發了“不立案通知書”。

慶檢瀆不立字[2004]1號決定書副本稱,“李樹峰,你控告的慶安縣公安局刑警隊涉嫌瀆職、侵權一案,經本院審查認為,該案證據不足,決定不予立案”。

“這個決定書根本沒有依據任何法律條款,我不服”,李樹峰說。

2005年底,他找到黑龍江一家媒體,請記者寫了一份內參反映案件情況。內參出來並被呈送黑龍江省主要領導,批示迅速做出,要求查清此案。

2006年1月16日,批示逐級下到綏化市。綏化市檢察院領導批示,“此案應引起重視,不管怎麽說,基本事實是人死在刑警隊了,警察起碼有玩忽職守的責任,為什麽不查清楚呢?”

上述辦案人稱,接到領導批示後,當月慶安縣檢察院查了一下,沒有結果。4月10日,又查了一下,還是沒結果。

此時,該案已被查6次。


“立案”後又擱置近兩年

時任慶安縣檢察院法紀局局長當時解釋,由於案件時間太長,有些證據不好取

一個月後,李樹峰又等到了“立案偵查”的決定。

2006年5月12日,慶安縣檢察院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撤銷2004年2月17日作出的不立案決定,並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崔海龍、範誌國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

李樹峰說,得知立案後,他隔三岔五到縣檢察院詢問情況,得到的答複都是正在調查。

7月,慶安縣檢察院第7次複查此案,依舊沒有結果。“上麵沒問了,下麵也沒有匯報”,上述辦案人稱。

記者了解的事實是,檢察院立案後近2年時間,沒有對案件進行偵查,也沒有對兩犯罪嫌疑人采取強製措施。

時任慶安縣檢察院法紀局局長李宇當時對此的解釋是,由於案件時間太長,有些證據不好取,“檢察院的態度是穩中求穩”。

新任檢察長偵結此案

進行第三次法醫鑒定後,四名涉案民警先後被批捕

今年3月,轉機出現。

李樹峰聽說縣裏換了檢察長,“是個挺正直的人”。他立即找到了檢察院,跪在這位新來的檢察長趙德貴麵前。

上述辦案人介紹,趙德貴利用三天時間,查閱了檢察院原始偵查卷宗,並聽取了原辦案人的案情介紹。

4月1日,慶安縣檢察院委托中國醫科大學法醫司法鑒定中心,對李福祥屍體進行法醫病理學鑒定。

6天後,法醫鑒定書結論為:李福祥無原發性疾病,如委托單位提供案情屬實,並排除外藥,毒物中毒,不排除因限製性體位造成呼吸、循環功能障礙而致死。

5月5日,慶安縣檢察院正式對崔海龍、範誌國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5月7日,對朱鬆岩以涉嫌濫用職權罪立案,6月27日,對朱春東以涉嫌刑訊逼供罪立案偵查,並先後將四人批準逮捕。呂洪軍被另案處理。

7次調查均無結果的案件,趙德貴一個月就偵查完結。

不過,一位自稱認識朱鬆岩的人給出的解釋是,這位新來的檢察長無非“心血來潮”,給警察一個下馬威。

8月31日下午,趙德貴遭陌生人棒襲,一度生命垂危。

4民警當庭翻供

他們否認自己有刑訊逼供行為,並指控檢方在偵查時刑訊逼供

11月24日,慶安縣法院,4名涉案警察被戴上黑色頭套押入法庭。

在25日的庭審中,檢方指控,當晚李福祥左手被一副手銬銬在暖氣立管卡子上麵的暖氣管上,右手被另一副手銬銬在暖氣片的橫管上,雙腳被兩副腳鐐銬在暖氣底管上,麵朝北站立著接受審訊。

直到被發現時,李福祥是被銬著站立死亡的。

檢方指控,持續兩小時左右的審訊中,朱鬆岩、朱春東認為李福祥的態度不好,先後擊打李福祥的雙下肢小腿等部位並辱罵,呂洪軍也對李福祥進行了辱罵。

檢方還指控,朱鬆岩安排範誌國,依據李福祥在綏化市公安局供述材料,偽造了訊問筆錄,並先後三次訂立攻守同盟。

但是,在當天的庭審中,4被告當庭翻供,否認刑訊逼供,4被告的辯護人均做了無罪辯護,並指控檢方在偵查時刑訊逼供。

朱鬆岩的辯護人稱,朱鬆岩沒有對李福祥實施毆打謾罵行為,“用擀麵杖打了李福祥”的筆錄,是在辦案人刑訊逼供後產生的。

辯護人還辯稱,偵訊過程中存在引供誘供行為,辦案人先說,被告人照著說,然後記錄下來訊問材料。

法院在連續開庭24小時未能審結之下,宣布休庭。

朱鬆岩案發後已升職

2007年,朱鬆岩被評為綏化市公安機關“十大優秀警官”

在四名涉案警察中,朱鬆岩的職務最高。

今年42歲的朱鬆岩,被捕前已是慶安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案發時,他是刑警大隊一中隊中隊長。

朱鬆岩的一位親戚稱,朱鬆岩畢業於黑龍江警察學校,是縣公安局裏不多的正規警校畢業生,破案能力在局裏數一數二。2007年,朱鬆岩被評為綏化市公安機關“十大優秀警官”。

這位親戚稱,朱鬆岩在被抓前實際已升任刑警大隊大隊長,“任命已經下來,隻是還沒來得及正式宣布”。

在這位親戚看來,朱鬆岩之所以突然被查,是因為該縣公安局內部有人想趁機“整倒”他。

對此說法,慶安縣公安局方麵拒絕回應。

朱鬆岩還有一個“對頭”,被認為是隋偉忠———慶安縣檢察院檢察官。朱鬆岩的親屬稱,隋偉忠曾因嫖娼被朱鬆岩的手下發現,隋因此報複堅持查他的案子。

朱鬆岩的辯護律師也指出,偵查一開始,朱鬆岩就提出要求隋偉忠回避,隋一直未回避。

對此,隋偉忠稱,“嫖娼”一說沒有根據,也不是事實,他與朱鬆岩無怨無仇,隻是奉命“秉公辦案”,而且按照法律相關規定,並不構成回避必須。

警察和家屬曾想“私了”

雙方協議,一次性付清2萬元“生活費”後,家屬同意不再上訪告狀

當然,在公安局內“人緣不錯”的朱鬆岩,不乏為他“兩肋插刀”的兄弟。

了解內情的檢方人士介紹,2002年,在李樹峰持續上訪的壓力下,該縣檢察院領導找到縣公安局,“趕快賠錢,要不我們壓不下去了”。

李樹峰說,當年2月,朱鬆岩通過他的一位在慶安縣法院當領導的遠房親戚作為中間人,找到他,希望“私了”。

李樹峰記得,2月5日,時任慶安縣公安局副局長的張廣富(2008年2月退居二線)和朱鬆岩一起到同樂鄉派出所,找到他,雙方簽訂協議:一次性付清2萬元“生活費”給李福祥的母親,李樹峰同意從此不再找任何部門上訪告狀。“見證人”一欄是張廣富的簽字。

李樹峰說,有了這筆錢後,他繼續上告。

這件摻和了慶安縣公安局、檢察院和法院人士的“私了”協議,最終未能私了這起命案,結果成為證據之一,出現在了11月24日的法庭上。

而此前的10月28日,檢察長趙德貴遭襲案告破。涉嫌雇凶傷害趙德貴的,就是張廣富。張廣富被拘後曾供述,他是要為手下兄弟朱鬆岩等“兩肋插刀”。

公安檢察院間的糾結

慶安縣檢察院曾因刑拘縣公安局2名警察勒索該局繳納“讚助款”,犯單位受賄罪

一個值得注意的情節是,朱鬆岩在被檢察機關羈押的6個多月裏,先後7次輪換羈押場所,並被化名,又讓背景顯得複雜。

在朱鬆岩的親屬看來,這是偵查人員的故意行為,因為每換一次看守所,新來的被羈押人員就要挨一次打,換的越多,挨打就越多。

負責偵辦此案的檢方人士給出另外一種說法,朱鬆岩的同學、朋友遍布黑龍江許多公安機關和看守所,他們每把朱鬆岩轉移到一個新羈押地點,“最快不到一周就發現跑風漏氣”,對偵查工作不利,才不得不頻繁換羈押地點。

而朱鬆岩的辯護律師指出,偵訊機關這是在浪費國家的訟訴資源,並指控檢方侵犯被告辯護權。

不過,最大的成本則是司法公信力的損傷。

李樹峰稱,8年的上訪中,他對當地的司法係統能否還他一個公道幾度絕望。

此前,慶安縣檢察院在當地的聲譽一度不佳。

該院先後刑拘了慶安縣公安局2名警察,然後以辦理取保候審為條件,勒索該縣公安局繳納“讚助款”,然後把讚助款用來支付餐費、手機費、職工福利等。

2000年4月28日,法院一審判決慶安縣檢察院原檢察長李雲濤犯有貪汙罪和單位受賄罪,判刑2年;慶安縣檢察院犯單位受賄罪,被判處罰金10000元。

檢察院被判犯單位受賄罪,當時被稱為是全國首例。

而慶安縣檢察院現任檢察長趙德貴被棒襲後,曾有傳言對其質疑。

一位自稱了解內幕的女士稱,“趙德貴在綏棱縣當檢察長已經抓了4個警察,聽說他在慶安再抓4個就完成任務,可以升遷了,所以一心要查處朱鬆岩”。

對此,慶安縣檢察院一位接近趙德貴的同事予以否認。

他稱,趙德貴已經53歲,最多還能幹滿這一屆,已經沒有任何提拔機會了,“他就是想為人民辦點事”。

一審判決尚未做出

據了解,慶安縣法院12月7日召開審判委員會,初步意見是,4涉案警察定刑訊逼供罪

12月6日,綏化市委政法委和慶安縣委,正式向社會通報了檢察長趙德貴被傷害案和慶安縣公安局4刑警涉嫌刑訊逼供案,並稱趙德貴涉嫌被慶安縣公安局原副局長張廣富雇凶傷害案,預計年底前可審結此案。

日前,記者從慶安縣檢察院了解到,針對4刑警涉嫌刑訊逼供案,該縣法院12月7日上午召開審判委員會,初步意見是,采納黑龍江省高檢2000年的法醫鑒定,4涉案警察定刑訊逼供罪,朱鬆岩、朱春東判三年有期徒刑,兩從犯崔海龍、範誌國免處。據悉,該院將書麵請示綏化中院後再做出判決。

記者就此向慶安縣法院詢問時,該法院未給予證實。

而檢方人士表示,他們向法院提起公訴的依據是2008年中國醫科大學的法醫鑒定,並認為後者已經推翻了黑龍江省高檢的法醫鑒定,所以法院采納的法醫鑒定有誤,檢方稱將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