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國跨省異地管轄第一案 澳門賭客馬向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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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二零零三年三月四日在北京複刊的《新聞周刊》,獨家披露了原沈陽副市長馬向東因澳門豪賭揭出要案,被依法押解在江蘇省看守所等待執行注射死刑的生活實情。中新社發中新社 攝


  2001年8月,原沈陽市長慕綏新、常務副市長馬向東分別被判處死緩和死刑,時稱“慕馬案”。而主角之一的馬向東卻是在南京審理定罪,並最終執行死刑的。馬向東案在南京成功審結,開創了新中國建立以來大案跨省異地管轄的先河。

  馬向東落網經過究竟有哪些鮮為人知的細節?為什麽要將馬案異地管轄?作為主審法院的南京中院做了哪些大量細致的工作?時隔7年,記者再訪了當年承辦此案的法官。

  豪賭客是副市長

  馬向東,1953年5月31日出生,是沈陽市原常務副市長。1999年年初,中紀委接到舉報,稱有幾位大陸高級官員多次在澳門葡京酒店、東方酒店內的賭場裏豪賭。經縝密調查發現,這些賭客竟是沈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馬向東、沈陽市建委主任寧先傑等人。當年的審判員周侃告訴記者,馬向東那時在澳門很有名,他每次去賭博均出入貴賓包間,參賭金額巨大,且給小費時出手豪闊。

  掌握了馬向東等人在澳門參與豪賭的確切證據後,中紀委隨即將幾人“雙規”。遼寧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檢察機關發現馬向東等人除賭博外,還涉嫌私分12萬美元、挪用40萬美元。但馬向東堅稱,自己是在出差之餘到賭場裏放鬆放鬆。至於那12萬美元和40萬美元的事,他亦以工作需要為由搪塞。就在調查工作進展艱難時,莫名其妙的事情接連發生了。

  夫人瘋狂救夫

  事後,人們才知,馬向東案之所以突破艱難,皆因他背後有一個到處活動,幹擾辦案的女人,此人正是他的妻子章亞非。時年46歲的章亞非,是遼寧省人大代表,案發前任沈陽醫學院副院長兼該院附屬第二醫院院長。

  章亞非出身在一個富裕家庭,當初她不顧母親反對,堅持嫁給了當時還屬於小人物的馬向東。每天,不管馬回來有多晚,她都堅持等他並為其準備好吃的。冬天, 再遲也要起來給馬倒盆熱水讓他燙腳,有時甚至用暖懷為其焐腳。馬向東事發後,她不顧一切,瘋狂地拉上沈陽市渾河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於海洋一起四處活動,收買、拉攏上自中央有關部門、下至看守所一批黨政幹部和司法人員。

  “隻要錢送到位,人找到位,就沒有什麽擺不平的事兒。”章亞非堅信這樣的人生哲學。金錢攻勢頻頻奏效:

  沈陽市檢察院檢察長劉實接受於海洋的2萬元賄金,將處於偵查階段的馬向東案的管轄情況、關鍵證人等機密泄露給於海洋,於又告訴章亞非;某大報駐遼寧記者站記者馮奎先後接受了章送的2.9萬多元現金禮品,接連寫了兩篇內容嚴重失實的內參,嚴重幹擾了執法機關查處;吉林省看守所看守員解文秀被章2萬多元打倒,在馬向東羈押時,鞍前馬後奔走效力,並接受章提供的手機,為馬、章二人串供創造條件。

  為救馬向東,章亞非使盡渾身解數。她隨身攜帶的黑包裏,裝著3隻拷機、3部手機,分屬3條專線:一條聯係工作,一條聯係親戚,一條聯係馬向東。一年裏,章亞非用於打通關節送出去的錢物高達100多萬元。

  江蘇受命“審馬”

  案件進展不順利的情況很快被反映至中紀委。為徹查此案,中紀委作出決定,將此案實行異地管轄!

  當時的江蘇,由於剛成功審結影響全國的鄧斌大案而受到中央表揚。2000年11月14日上午,江蘇省紀委辦公廳接到中紀委急電,要求江蘇省紀委負責同誌立即趕赴沈陽接受重大任務。15日上午,原江蘇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曹克明帶領省紀委、省政法委的領導同誌和省公安廳廳長、省高院院長、省檢察院檢察長等有關方麵負責人一行由上海飛赴沈陽。“11.15”專案就此被江蘇列為查辦的第一大案。

  江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17日,曹克明等一行返寧,經匯報請示後,當天即掛帥成立了“11.15”專案領導小組和專案指揮組。

  交鋒4天“撕口”

  2000年11月19日,馬向東等人被押至南京。兩天後,江蘇辦案人員與馬向東進行了麵對麵的第一次交鋒。周侃回憶說,馬向東煙癮很大,辦案人員就自掏腰包買煙給他抽;馬是回民,他們就叮囑廚師給他另做回民飯菜;馬有糖尿病,他們就請來專家定期為他檢查和治療。

  24日下午,一直強硬的馬向東變得沉默不語。在漫長而無聲的對峙中,馬向東的心理防線垮了。他開始試探性地詢問自己行為的法律後果。“就你現在的受賄數額來說,按照國家刑法,就可以判有期、無期、甚至死罪,彈性為何這麽大?關鍵是看情節的嚴重性和所造成的後果。”已無退路的馬向東終於交代了沈陽嘉陽實業集團董事長、黑社會頭目劉湧向他行賄4萬美元、北京一家房地產公司向他行賄2萬美元的犯罪事實。

  4天的交鋒有了突破性進展,口子已撕開,辦案人員明確下一步必須向馬講清楚,他現在必須坦白交代全部犯罪事實並爭取自首立功。

  馬向東犯罪事實如抽絲剝繭,一點點暴露出來:他先後為69人在職務提拔、工作調動、工程招標、減免費用等方麵謀取利益,358次非法收受對方財物共計人民幣340多萬元、美元23萬元、港幣11萬元、內部職工股10萬股,另外還夥同寧先傑索賄50萬美元,用於賭博等。

  撈錢為當老板

  自知死罪難逃的馬向東在看守所裏寫下一份懺悔絕筆書,發人深省。

  “成為市級領導後,國家給的生活待遇不低,自己並不缺錢花,可由於我人生觀、價值觀發生扭曲,認為自己是經營管理專家,智商和經營管理能力比民營企業老板強得多,就是和國外一些大老板比也不遜色。看到他們那麽富有瀟灑,也想將來退下來時品嚐一下當老板的滋味。為自己將來從"官場"轉到"商場"鋪後路…… 認為給自己送錢的人絕大多數都是下屬幹部和朋友,不會出賣自己;自己雖然憑借職務和地位形成便利受賄,但是,對他人請托的事情屬於政策允許範圍內的才幫忙辦理,提拔使用的幹部也是基本符合條件的,因此,我的問題不容易暴露。……我以自己墮落的曆程告誡人們:"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案發後,偵查機關依法扣押、凍結了馬向東的現金、銀行存款、房產、黃金製品以及其它貴重物品等財產,折合人民幣共計29665412元。其中,馬向東及其妻章亞非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幣702萬餘元;非法所得折合人民幣11681000餘元;馬向東及其家庭成員能說明其來源合法且查證屬實的折合人民幣1181000餘元,差額折合人民幣9783000餘元,馬向東不能說明其來源合法。

  2001年10月10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馬向東犯受賄罪、貪汙罪、挪用公款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後,馬向東不服,提出上訴。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核準認為,一審判決、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程序合法,核準馬向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而章亞非被控犯行賄受賄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同年12月19日,馬向東在南京被執行注射死刑。從馬向東被押解來寧到他走完人生的最後道路,正好是13個月。

  點評:“馬向東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江蘇大要案跨省異地審理的第一案。此案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由南京中院進行審理,是最高法院對南京中院審判能力的充分信任。此案審結後,最高人民法院對南京中院給予了充分肯定,也得到了社會公眾的一致好評。時任中紀委副書記的劉麗英在表彰會上說:“專案人員不僅圓滿地完成了任務,而且深挖案中案,擴大了辦案成果;不僅懲處了一批嚴重腐敗分子,而且為國家挽回了巨額經濟損失;不僅查清了馬向東等案涉案人員的問題,而且為查辦慕綏新等其他案件提供了重要線索和證據,為徹查全案做出了重要貢獻。”審理此案的合議庭被中紀委記集體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