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佳自稱曾遭受警察毆打 否認向警方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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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楊佳襲警案”二審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第五法庭開庭公開審理,庭審持續至近18時30分結束。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楊佳是否具有完全行為能力、楊佳是否曾被毆打等展開了激烈的辯論,但法庭未當庭作出宣判。

  楊佳父親出庭旁聽

  昨天上午8時不到,法院門口就已經聚集了幾十名圍觀的上海市民,至8時50分,距離開庭還有40分鍾時,法院外聚集的人群更是達到了數百人。在經過嚴格安檢後,9時左右,能容納約60人的旁聽席已經座無虛席,楊佳的父親楊福生和姨媽參加了旁聽。此外,還有上百人進入了高院的第五法庭或法庭旁的實時錄像間,旁聽案件審理過程。較之一審,昨天的二審顯然更為公開和透明。

  昨天,最終擔任楊佳二審辯護律師的是上海知名刑案律師翟建和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律師吉劍青。據翟建透露,他是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通過上海法律援助中心指定、並最終得到楊佳同意而擔任二審辯護律師的。

  昨天,楊佳身穿天藍色T恤、深藍色褲子出庭,麵無表情,被送上刑事被告席後被解除了械具。律師翟建詳細詢問了楊佳3次來上海的經過,尤其是引發襲警案的起因以及楊佳接受警察盤查的全過程。另一名律師吉劍青則詢問了楊佳接受司法鑒定的過程。

  楊佳法庭上稱“不後悔”

  庭審中,楊佳對於案發時間內的事情似乎有些“失憶”,表示“全不記得了”;而對於自己的行為,楊佳表示“不後悔”。他辯稱,他去閘北公安分局,原本是要找一個吳姓民警解決問題的。因為害怕被阻攔,他才購買防毒麵具、噴霧、手套、登山杖、一桶汽油、錘子、刀等物品,而8個啤酒瓶和一個桶是其撿來的。楊佳表示,當天他身上還帶了約7000餘元現金和有2萬餘元的信用卡,“去的時候沒想到有這樣的結果”。關於向警方索取賠償一說,楊佳辯稱,自己並沒有向警方要求賠償。

  在作最後陳述時,楊佳還表示,在警察權力沒有得到有效製約的時候,即使是遵紀守法的公民也有可能像他一樣遭遇非法對待。

  庭審焦點

  爭論一:楊佳是否被毆打?

  楊佳稱,2007年10月5日晚,當他被警察盤問帶回派出所之後,曾遭受警察兩次非法毆打,在多名警察一起毆打了他一通之後,兩名警察又單獨毆打了他一次,當時身上有明顯傷痕。不過,並非像一些媒體曾經報道的那樣生殖器被打殘。

  針對楊佳的說法,法庭出示了楊佳被帶到派出所期間的8分鍾的錄像。錄像中沒有警察毆打楊佳的鏡頭,不過,明顯可以看出幾名警察強製性地將他拉到一個辦公區。

  爭論二:楊佳精神是否正常

  坊間一直對此前有關機構對楊佳做的精神鑒定持有爭議。7月5日,有關機構隻對楊佳進行了2個小時的詢問,沒有做任何儀器檢測,第二天鑒定結果就出來了,這個精神鑒定出台顯得有些草率。

  庭審中,法院出示了3段錄像,錄像顯示,事發當時,一位帶防毒麵具的男子7秒鍾內在值班室內連續刺死4人。楊佳看完錄像後,表示自己不記得了。

  楊佳的辯護律師向法庭要求重新對楊佳進行精神司法鑒定,但這一申請在法庭調查中被當庭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