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老太上網發帖:兒媳是怎麽騙得我終生積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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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波兒媳婦,搜狐公司員工,清華大學MBA,投資銀行,證券公司,高級經理,花言巧語,智取,騙取,陝西老太,被騙,終生積蓄,擺脫,辱罵父母,不贍養父母,趕出家門,旺夫命,訴訟,失蹤,尋兒啟事,錄音,判決書,檢討書
  
   我是章剛的母親,此帖由我委托我的大兒子即章剛的哥哥發布,我對帖子內容負責,我的QQ號碼是785998827(QQ資料裏有我的手機號碼,歡迎記者采訪,歡迎劇作家導演將其搬上熒屏),
  
   我要告訴大家,寧波兒媳婦和清華大學MBA如何用花言巧語騙取陝西老太的終生積蓄,騙取終生積蓄後又怎樣設法擺脫我們,而我們又是如何曆盡辛苦往回追,在往回追的過程中寧波兒媳婦和清華大學MBA是如何辱罵我們並把我們趕出家門且躲避不見的故事。這種人就是俗稱的騙老族,而且,更可恨的是章剛胡群燕還反咬一口,說母親是無賴無恥狠毒(因為把他們醜惡的事情公布出來了,公布出來了就是狠毒?騙母親終生積蓄不狠毒?冬天把父母趕出去吃飯達110天,這不狠毒?欠錢不給還把父母從你租住的房子趕出去,這不狠毒?)。
  有人說你們就自認倒黴吧,是夠倒黴的,但是,我們絕不會在被騙後默不作聲,否則就是對騙子最大的獎勵,最讓人生氣的是他們欺騙的手法和態度非常惡劣。
  
  其實,陝西老太碰到寧波兒媳婦,命運早已經注定了(就像羊碰到狼一樣),隻不過自己不知道危險慢慢逼近,我,一個被騙的傻老太而已。
  
   公布他們醜行的目的有三:
  
  1.讓大家吸取教訓。尤其是老年人,一定要防止自己最親近的人來騙自己,謹記,事前防騙很重要,如果被騙了再往回追,付出的代價是很大的,包括親情代價、經濟代價、精神代價、體力代價。如果沒人協助,單憑年老體衰的自己很難追,要不我兒子說“你有本事跟我鬥呀,看誰能鬥過誰?”。由於我的不設防,一步步地相信兒子,高看了兒子,而導致一次次被騙。
  
  2.對騙子的懲罰。請騙子們注意,騙人不是那麽好騙的,尤其是騙取自己父母終生積蓄,是非常可恥的,是毫無人性的,是要付出代價的。盡管騙子巧舌如簧,很會狡辯,但你騙得了一時騙不了一世。
  
  3.啟迪:知書並不一定達禮。像章剛,清華大學工商管理碩士,胡群燕,搜狐公司員工。不要羨慕一個人畢業於名校、高學曆,或在知名公司工作,關鍵看他(她)是什麽樣的人,高級白領中也有高智商罪犯和道貌岸然卑鄙的騙子。
  
   目前,我要找兒子章剛結清錢款過自己的生活,以及簽署和其他子女共同贍養我們的協議,但他為了躲避我們,工作也辭了,也不知道住哪,徹底失蹤了。雖然我知道兒媳婦在搜狐公司上班,但也沒有用,我們去找過,但是胡群燕說她不認識我(搜狐公司同事描述胡群燕回到座位上“非常緊張,臉色煞白”,原來也是個膽小鬼,雖然在家裏很霸道),不認識就不認識吧,不知用什麽樣的謊言能把章剛煽動得如此仇恨我們,再說也不需要我們照看孫子了。第二次去又不見我。所以,我現在隻能到處打“尋兒啟事”找我的兒子章剛了。
  
  人物介紹
  
  1.我的小兒子,章剛,育有一子,清華大學MBA,證券公司投資銀行部高級經理,現已失蹤。1998年畢業於杭州電子工業學院,2002年考入清華大學讀研,2005年畢業於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後留在北京工作,在證券公司從事投資銀行業務,xxx投資銀行私塾弟子。詐騙行為具體實施人。戶口所在地:北京
  2.兒媳,胡群燕,搜狐公司員工,寧波人。陰險狡詐、小肚雞腸、善於偽裝,手段惡劣,說一套做一套。辱罵公婆,把公婆趕出家門吃飯,為了侵占公婆財產,法庭上請保姆作偽證。早年畢業於杭州電子工業學院,戶口所在地:杭州
  3.我的大兒子,即章剛的哥哥,章剛打電話請來的調解人兼協議見證人,早年畢業於中國藥科 大學,從事藥品銷售代理,戶口所在地:西安,曾在杭州居住過2年。忍受著胡群燕章剛對他的不友好甚至是汙蔑和侮辱來調解和監督協議的履行
  4.郭某,我的表侄,章剛的表哥,河北某大學教授,章剛打電話請來的調解人兼協議見證人, 現在北京林業大學從事博士後研究。忍受著胡群燕章剛對他的冷遇來調解和監督協議的履行
  5.我,章剛的母親,67歲,陝西某礦山退休教師,患有頸椎病、腰肌勞損、胃病、曾患過小中 風,晚年輾轉居住於杭州北京,戶口所在地:杭州
  6.我老伴,章剛的父親,72歲,陝西某礦山退休高工,早年曾在南京工作過23年,患有糖尿病、高血壓、腰椎間盤突出等疾病,晚年輾轉居住於杭州北京,戶口所在地:杭州
  7.我的女兒,即章剛的姐姐,高中畢業,現在下崗,戶口所在地:西安
  8.我的小孫子,即章剛胡群燕之子,2006年3月出生於北京
  
  在敘述事情的來龍去脈之前,讓我們先看看章剛胡群燕的“語錄”:
  一.章剛對我們說的話:
    1.“你有本事跟我鬥呀,看誰能鬥過誰”
    2.“我能有今天與你們沒關係(給他哥解釋說是胡群燕有旺夫命)”
    3.“保姆沒有給你們服務的職責”
    4.“燕子說的對錯都要照燕子的辦”
    5. 給他哥在電話裏說“父母懶惰,有享受思想”,“叫他們從杭州來就是幹活的”
    6.“我們全家都懶”(後來他哥問他是不是胡群燕說的,他說是的,其實所有的話差不多 都是胡群燕教給他的)
    7.“要不要叫胡7-錦3-濤來調解” ,“就是胡7-錦3-濤叫我(和父母)溝通,我都不溝通”
    8.“精神虐待無法界定”,
    9. 母親說“這話很讓我傷心”,章剛說“那要不要拿我的心掏出來補給你?”
    10.“堅決維護小家庭的穩定,不惜犧牲父母的利益”
    11.“我就是無賴,怎麽了” ,“現在隻談錢”
    12. “我不怕任何人,不管你是誰,我奉陪到底,我告訴你”
    13.“燕子就是要讓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你們要站在她的角度想一想”
    14.“燕子就是一個麻虎子(陝西方言,意思是不講理的人),什麽事都幹的出來”
    15.對母親說“都是你媽的錯,你媽不生下你,你不生下我,就沒有這回事”
    16. 對他哥說:“你願意到北京調解我和父母之間的矛盾嗎,提前聲明:不付來回路費”
    17. 對他哥說“如果你讓(宏源證券)公司的人參與調解,我有辦法對付你,打110,把你 從我家趕出去”(章剛要找雙方都不認識的人來調解),這不是做賊心虛是什麽?
   18.揚言“我要罵她、打她、用刀砍她(指自己的老母親),反正我也活了幾十歲了,已經有兒子了,燕子會把 兒子拉扯大的。”
   19.“如果不要錢我還是她兒子,如果要錢她就不是我媽”
   20.“我比胡群燕壞一百倍、一千倍、一萬倍”(為幕後黑手胡群燕開脫,掩護她)
   21.“你們是過時的人,不能給你們任何權利,要擺正自己的位置”
   22.“燕子不同意,我也沒辦法”
   23.“我現在就不講道德了”
   24.“你們的錢,就是我的錢”,“你的錢,就是我們三個的錢”
   25.“正常途徑是你去法院告我,法院會保護你的利益的”
   26.“不要以為贏了官司就能怎麽樣,即使你贏了官司,燕子不給錢你們也拿不到”
   27.章剛給胡群燕的《檢討書》(2008年6月18日,把我們趕出家門時,收拾東西時偶然發現的)寫道“沒能時時把你放在心上,事事為你考慮,周到詳盡盡心盡力地服侍您,這是我的極大罪過”“我以後要每時每刻都要牢牢記著我是你的仆人,把你當公主一樣侍奉”,“隻要你滿意,讓我怎麽樣都行”
  
  二.胡群燕說的話:  
    1.給章剛說,“以後我和你父母發生矛盾,你要堅決站在我的這一邊”
    2.辱罵公婆:“你們都是豬,你們吃的喝的都是我的錢買的,吃的喝的給我吐出來”
    3.“楊姐(指保姆)是我出錢請的,你們要吃飯你們出錢,楊姐以後不要給他們做飯,從明天中午開始就不要給他們做飯了”
    4.“你現在(2007年)給我補5萬元彩禮”,我說我的女兒都沒給別人要彩禮,胡群燕說“你的女兒不值錢”
    5.“章剛有今天全是我的功勞”(多次重複,可也沒人和她爭功勞呀)
    6.“章剛的大方向都是我掌握的”
    7“你這個做媽的沒本事,連自己兒子都教育不好,你兒子要趕你走”章剛卻說是胡群燕要趕我們走(不小心說漏嘴了,把幕後主子出賣了),互相推脫。
    8.給章剛說“你今天撒的謊別人明天就會忘記的”“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培訓章剛撒謊)章剛回答“也就是,沒這點本事怎麽行”
   9.“我將來發財了首先要贏得人們的尊重”
    10.對調解人章剛的哥哥說“你他媽的是誰?” ,“你是誰,給我滾出去”
   11.說我的表侄郭某“他懂什麽呀?懂經濟嗎?懂金融嗎?和他說股票他懂嗎?”
   12.“……或許我有時表達方式不對,過於驕橫,那純粹是想得到同樣的回報……”
   13.“……想想我自己,我真的太任性,太驕橫,這不是我下的結論,是經過長期實踐證明了的,大多數人所認可的,那是因為我的倔強我的虛榮加上家庭的“熏陶”所導致的結果。在你麵前,已經顯山露水了,對你來說,碰上我這號人真的不幸”
   14.“……或許你要說,燕子,不要老想著我,給你自己一份信心,是的,我是給自己信心過可是效果不明顯,而且,甚至感到懊惱,感到一無是處,因此心理老是感到不平衡,波動特別大,這也許就是我老愛發脾氣的原因吧。我有時也會想,為什麽會變得這麽刁蠻無理,可是想不通,好了,現在我也想了好多,我覺得自己以前的某些想法是有些愚蠢,應該努力地把它調整過來,如果再這樣下去,後果不堪設想……”
   15.胡群燕(章剛的幕後老板)得意洋洋的自我介紹:
    <1>.小時候跟別的小孩玩,看見別的小孩的錢就“千方百計想辦法把它要變成自己的”,於是把別的小孩的錢踩在自己的腳底下,趁人家不注意占為己有,小孩的家長告到她母親那裏,她母親說“小孩子的事情,弄不靈清的”。胡群燕從小有非法占有別人錢財的欲望。
    
    <2>.小時候去別人家玩,拉屎就拉在人家屋裏最幹淨的地方。有強烈的扭曲的變態心理。
  
   下麵說說事情的來龍去脈:
  
  1998年章剛畢業於杭州電子工業學院,1999年,章剛胡群燕說在杭州要買房子(他們當時沒有任何積蓄),承諾買了房子之後讓我們將來和他們一起生活並且負責我們的養老送終(用花言巧語騙取我們的終生積蓄,後麵再看看怎麽趕我們走),於是我們非常高興地拿出了我們的終生積蓄12萬元(當時,章剛同學的母親還勸我“你別把錢全都拿給他們”,而我當時絲毫不懷疑兒子對我的承諾),其中9萬元首付3萬元裝修,以章剛之名貸款20萬元,還款期限20年,房產證上寫章剛的名字(後來裝修費不夠,胡母拿出了2萬)。
  2000年2月,章剛胡群燕領了結婚證,由於我們已經把終生積蓄拿出來買房了,也就沒錢給他們舉辦婚禮了,胡群燕對此耿耿於懷。當時章剛月工資4000元,我讓他們去照婚紗,他們說沒時間。
  2000年春節後,我們從老家趕到杭州,我們一起住在租來的房子裏照看房子的裝修,當時胡群燕就對章剛說“以後我和你的父母發生矛盾,你要站在我的一邊”,章剛當時沒吭聲。
  
  直到4月底裝修好了,搬進去住。由於我們已經把終生積蓄拿出來了,那麽後來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就由章剛胡群燕出了,這也就是每月200元左右,章剛在7月17日的天涯回帖中表示對他們出這些費用的不滿,總不能讓我們再給出了這些費用吧?那可真是要把我們榨幹嗎?買沙發時(3800元)胡群燕要我們出一半的錢,我們也就出了,買電熱水器(4000元)我們也出了一半的錢。當然,寧波人很會算計,小錢他們出,大錢我們出,但是小錢每月都有,大錢偶爾才有,這樣顯得他們出的多,要不在7月17日的天涯回帖中章剛還抱怨讀研期間胡群燕出了水電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生小孩時,我們給你寄1萬元,不抵你胡群燕交的50個月的水電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我們總不能把章剛胡群燕的生活包到死吧?
  
  自從拿出終生積蓄後,隱隱約約感覺到胡群燕變得對我們不是太友好、比較冷淡(例如胡下班回家,從不主動和我們打招呼,都是我們主動和她打招呼),在我們出這12萬元錢之前胡群燕對我們的態度相當友善、相當熱情。章剛還對我們說“她當初對我說是接受你們的,現在惹不起還躲不起”,“你們現在要是還沒退休,上著班多好”,(事已至此,有點無可奈何之意),但由於我們已經沒有退路,老家的公房也處理掉了,戶口也搬到了杭州,也就想著盡量適應,並且盡量努力和他們搞好關係,而且小心翼翼,我們在胡群燕麵前從來不敢亂說話,因為她這個人很小肚雞腸且由於自卑(身高、長相、家庭等因素)而導致自傲(由於胡群燕的家人文化程度比較低,從事的職業都不好,為了不觸碰她自卑而脆弱的神經,我們從來不在胡群燕或章剛麵前談論她的家人,以免對她造成傷害,即使如此她有時還在章剛跟前說我們看不起她媽),一句話說不對,她就記在心裏,然後找機會報複,她報複我的方法很特別,就是在章剛跟前說我的壞話,讓章剛逐漸疏遠我(胡群燕自己躲在幕後),但絕沒有想到最後的結局是把我們趕走。
  
  2002年章剛到清華讀研,胡群燕也就到北京了,我們也就在杭州過了幾年清靜的日子,直到2006年7月章剛打電話請我們從杭州到北京來給他看小孩。章剛就把杭州房子以2400元每月出租了。章剛他哥在杭州待了2年做藥品代理,其中在杭州的房子中借住過一年,我們離開杭州了,由於他老婆在西安,於是他就回到了西安。
  
  (2004年,章剛曾提出來說讓我們到西安租個房子或者在杭州租個小房子,把這個房子租出去收租金,說我們住著成本高,我沒有同意,當時沒有感覺到在趕我們,當時隻是感覺到他讀研後有經濟頭腦了)
  
  2006年7月底,剛到北京一進家門,胡群燕就沒理我,又是我主動和她打個招呼。隨後我給我的5個月大的孫子章函滔1000元錢作為見麵禮,後來我發現家裏的電飯鍋不好用,就自己拿出了500元叫他買個新的電飯鍋,因為章剛這時候生活還緊張,我也是心甘情願拿出錢來,畢竟我還把自己當作一家人。這時候,章剛還在愛建證券工作,工資隻有4000元每月,比起後來的宏源證券每月兩三萬元是很少的(但比起我們老兩口當時退休工資加起來才1500元還是多很多)。後來章剛就給我們說“燕子說的對錯都要照燕子的辦”,“我能有今天與你們沒關係”
  
  由於胡群燕經常在章剛麵前說我的壞話,挑撥離間我們母子關係,並且阻止章剛和我進行溝通,說什麽家裏的事情講不清楚,越講越複雜,其實是害怕章剛和我溝通而導致她在章剛麵前說我的假話露餡。比如,胡群燕生小孩前,章剛打電話給我們說“燕子說生小孩怎麽你們家一點表示都沒有”,於是我們從杭州寄了1萬元錢給胡群燕,胡群燕收到錢的時候章剛正好在出差,後來她卻給章剛說我們“說寄一萬元,卻沒有寄”,想要在我們走時再扣我們一萬元錢,等於想要弄走我們2萬元,同時還引起章剛對我們的不滿,可謂一箭雙雕。胡群燕一有機會就挑撥兒子和我的關係,如,有一次,章剛說他打算掙1.2個億,當時保姆在旁邊,我說“真的假的,你可別亂說”,因為以前看到過一些報道說保姆綁架主人小孩的,畢竟有外人在嘛,說話還是小心點。胡群燕給我兒子章剛說“你媽嫉妒你的錢多,要是我媽聽到高興死了”。兒子錢多,我應該高興才對呀,我怎麽會嫉妒。在她的挑撥之下章剛對我充滿仇視。另外,經過胡群燕的洗腦,章剛對胡群燕及其家人盲目崇拜(雖然她家人文化程度也不高,職業也都不好),而對自己的父母很不屑(認為我們太善良太老實太懦弱,不適應社會。章剛羨慕那種又壞又狠的人)。我很不理解,好歹也是清華大學MBA,怎麽一點好壞都分不了?
  
  從2007年3月開始,章剛進入宏源證券,後來就慢慢疏遠我們了,回家也不再理我們了,後來卻又突然對我親近起來,說找到一個炒股“隻賺不賠”的方法,讓我看他選的股票,後來說是可以找親戚朋友融資,融資多多益善,(現在想想實際是在把我趕走之前套光我的錢),我晚上睡覺時挺激動的,想著怎麽找人融資,但轉念一想,以前從我這裏拿了2萬元炒股,說賺了是我的,賠了是他的,結果也沒消息,隱約感覺到是在套我的錢,我就沒上當。章剛從我這裏沒套到錢,後來他就不理我了,再也不提炒股的事了(再後來,他給我的女兒打電話說我手裏都有好幾萬元,也印證了他說炒股融資是在惦記我的錢,想在趕走我之前把我的錢全都套出來。)
  
  現在介紹一下章剛的表哥
  郭某,我的表侄,章剛的表哥,從小就給章剛輔導英語,河北某大學教授,現在北京林業大學從事博士後研究,盡管來這裏交通很方便,但是,來章剛的家又很難,在學知園住的時候,章剛的表哥,第一次來,是從實驗室來,可能沒準備,沒給小孩見麵禮,第二次來給了小孩100元,我交給了胡群燕(按照胡群燕一貫的做法,別人給了錢,就不告訴章剛,如果事後事發問起來了,就說忘了,就像我給她寄的1萬元一樣,她給章剛說沒寄,又要在我走的時候扣我一萬)。後來搬到了光大花園,章剛的表哥說來,章剛就不讓到家裏來,還質問我“是你把電話告訴他的?”,還說“來幹什麽?跟你有話說,跟我們沒什麽說的”我說“那來不坐你的沙發,不踩你的地板,我們去外麵坐坐”,章剛說“那好,你們去上島咖啡,把發票開著”(當然都是開公司的發票去報銷),來了後,章剛的表哥從我這裏知道,我在這裏很受氣,於是心裏經常掛念。第二次章剛的表哥說他要來,章剛說“我明天在”,但是第二天他就溜了。胡群燕說“談股票,講證券,他懂嗎?”,章剛說“他不就說怎麽跟人相處嗎?”他們做的事情他們心裏知道,怕表哥過來和他們談這些事情。
  
  出現了對我進行炒股“融資”未遂後,就不搭理我們了(我老伴總擔心,說總不至於不給我們吃飯吧,我還一點沒擔心過,心想怎麽樣也不會不給飯吃,但沒想到後來就是不給飯吃,實在沒想到。),我就感到很鬱悶,這是親兒子下了班也不理我,常常使我百思不得其解,他就說“我也沒虐待你”,我說是“精神虐待”,他說“精神虐待無法界定”。 2007年4、5月份章剛說“(房產證上)寫我們的名字,在西安買一套房子,你們願不願意去住?”我很高興,感覺有出頭之日了,可以離開這裏了,不在這裏受氣了,不管到哪裏去,都會答應(注意:我們在西安沒有工作過、沒有生活過、沒有戶口,章剛安排我們到西安住,就因為他哥在西安,可我當初拿錢給章剛買的房子,沒給他哥拿錢買房子,章剛向我承諾共同生活,養老送終的,但由於在這裏待著很不舒服,對我進行冷戰,不搭理我,所以我就同意離開這裏)。他後來又說不買房子了,給我們租個兩室一廳的,我說也可以,再後來,他說給胡群燕說了,胡群燕說租個一室一廳的,我們當然不同意,章剛眼睛一睜,對我吼道“我對得起你了”“你有本事跟我鬥呀,看誰能鬥過誰?”“要不要叫胡-7錦-3濤來調解?”“不行你就告去”“你要我怎麽樣?”我說“你太傷我的心了”章剛說“把我的心掏出來補給你行不行?”這時候胡群燕跳出來說“我本來給你們家要10萬元彩禮的,現在給我補5萬元彩禮”,我說“我女兒也沒給別人要過彩禮”,胡群燕吼道“你的女兒不值錢”“章剛有今天全是我的功勞,要不是我,章剛和他哥一樣也是個窮光蛋”,章剛就問我“叫我姐我哥和我表哥來調解,你同意不同意?”,我說可以,他就分別打電話,然後給我大兒子在電話中說“你願不願意來調解我和父母之間的矛盾?首先聲明,不付來回路費”,大兒子同意了。他們通過電話約定讓我大兒子來了以後住在客廳。在章剛的哥哥來北京之前,就在電話裏給章剛說要和父母多溝通,章剛的答複很堅定“就是中國最大的官胡7-錦3-濤叫我(和父母)溝通,我都不溝通”,章剛的哥哥到北京後仍然告訴章剛要和父母溝通,但章剛就是不溝通。美國和朝鮮都可以談判,你和母親有什麽深仇大恨而導致不溝通呢?
  
  後來,過了2007年國慶節,10月10日,我的大兒子就從西安來到北京和他的表哥一起來調解。(大兒子進家門時,胡群燕和他打了個招呼,直到11月11日章剛用刀把他砍出家門,在這期間,胡群燕幾乎沒和章剛的哥哥說過話)2007年11月在章剛表哥郭某的主持下,經過在上島咖啡的通宵長談,基本上有了一點稍微稍微緩和的氣氛,再經過多輪、多次異常艱難的談判,(每次談完後章剛都要請示胡群燕才能決定,這時我知道章剛其實就是胡群燕的一個傳聲筒,章剛胡群燕還以假離婚威脅),最後商定:讓我們到西安去租房居住,租個1200元左右的房子(房租由章剛出),給存折裏麵放5000元錢,用於醫藥費支出,如果花完了,章剛再往裏麵補足5000元。章剛的哥哥給章剛說,在父母走之前,要和父母進行一次單獨溝通(在這之前,章剛都不和我單獨見麵,雖然住在同一個屋裏。他哥到北京後,讓他哥在中間傳話),但章剛仍然堅持不溝通,他哥說必須溝通,他才極不情願地和我進行了溝通。章剛的表哥安排在到西安之前,讓章剛帶著大家到長城玩一下,快樂的離開,剛開始我同意了,也一起去了長城(在法庭上,章剛說他很孝順我,帶我去長城玩),但直覺告訴我這不過是胡群燕章剛給我設的一個新的騙局即畫的第二張餅(第1張餅是我們拿出12萬元時畫的:共同生活養老送終,這個口頭承諾隻不過維持了幾年而已,現在這個餅破了,要把我們趕到西安去,又在畫一張餅,即第2張餅,而且又是口頭的,雖然剛開始說好要寫個書麵協議的。我現在非常慶幸沒上這個當!)。再加上,胡群燕生小孩時,章剛打電話給我們說“燕子說生小孩怎麽你們家一點表示都沒有”,於是我們從杭州寄了1萬元錢給胡群燕,胡群燕收到錢的時候章剛正好在出差,後來她卻給章剛說我們說寄一萬元卻沒有寄,想要在我們走時再扣我們一萬元錢,等於想要弄走我們2萬元。這時候我們已經感覺胡群燕和章剛的信用很成問題。
  
  於是我決定不上這個當,拒絕到第三地西安(這是我自己做的決定,但章剛說是他哥挑唆的結果),提出來回杭州居住,隻圖老了有個安穩的住所。但他們堅決不讓我回杭州住,章剛隻同意讓我們到西安去住(章剛的表哥提出來,看能不能在北京給我們租個房子住,結果胡群燕暴跳如雷,說“還讓不讓人活了?”章剛卻在7月17日的天涯回帖中撒謊“之前我提出多種方案他們都不同意”),說我們回杭州住他就會破產,說他要靠杭州的房子的租金來補貼生活,後來從章剛公司同事那裏聽說他每月有兩三萬元的收入,年底還有項目分成獎金,大概年收入有100萬左右,這也與胡群燕有次說的“章剛到年底會有幾十萬,弄的好,會有100萬收入”相符,說明破產這種說法簡直是無稽之談。根本目的就是不讓我們回去住。把我們叫來看小孩,實質就是把我們從杭州的房子騙出來,趕到西安去,永久性的離開他們。
  
  章剛的哥哥對章剛不和我溝通很不理解,還有對章剛對我說的“我能有今天與你們沒關係”,也不理解,就問章剛,問了多次,才勉強解釋說“算過命,胡群燕有旺夫命”,及他讀研3年花的是胡群燕的錢。可是如果不是買房子拿出終生積蓄,章剛讀研我是有錢供他的,即使我沒錢供你讀研,那我也供你到22歲大學畢業,你總不能一出生就去讀研吧?胡群燕供你讀研3年,就與父母沒關係了?那麽,另外如果有人供你讀博3年,也就與父母和胡群燕都沒有關係了?不明白章剛的MBA是怎麽讀的,不知道是讀書讀傻了還是在找趕我走的精神借口。
  
  2007年11月9日,我們堅持要回杭州,章剛胡群燕堅持要我們去西安住(注:我們在西安既沒工作過也沒生活過,戶口也不在西安)。僵住了,大兒子建議章剛的單位領導來調解,章剛不同意,說人家沒興趣聽,也沒時間聽,大兒子建議他找同事兼好朋友洪先生來調解,他也不同意,還說如果叫單位領導來調解他有辦法對付,就是報警把大兒子趕出去,大兒子拿出手機給他報的警。章剛在電話裏對警察說“我哥住在我家裏我不歡迎他,你們幫我趕走他”。警察來了給我大兒子說“你就搬出去,白天來繼續和他談”,由於當時已經很晚了,經章剛同意,當天晚上仍住在他家裏。
  
  2007年11月10日,一大早,章剛和胡群燕就出去了,到下午回來了,章剛開始給我算他的收入,說如果我們回杭州住,他就會破產,必須把杭州的房子租出去。意思是他們小兩口一個月隻有700元的盈餘(他說胡群燕一個月1萬元收入,章剛自己一個月9900元收入,再加上杭州的房租2400元是總收入,每月開支房租5000元,給孩子存教育儲備金3000元,保姆工資1500元,等支出,最後隻有700元的盈餘,後來據他的同事講章剛每月有兩三萬的收入,還有章剛幾乎所有的支出都可以開發票報銷,比如健身卡費用,小區停車費,給小孩購買玩具的費用,超市購物費用等等,也印證我的看法,根本無需杭州的房租來補貼生活)
   在這其中,胡群燕就罵我們都是豬,說我們吃的喝的都是她的,還讓我們給她吐出來,不讓保姆給我們做飯吃,說保姆是她出錢請的,從此就把我們趕出去吃飯了,直到2008-3-1。後來我們說罵人要道歉,章剛還說道歉是不可能的。一般說來,獨裁者不可能自我否定,哪怕她明知道自己錯了,也要一條道走到黑。
  罵完我們後,章剛的哥哥問章剛“胡群燕罵你的父母,你怎麽沒反應,還在旁邊嘻嘻的笑?”,章剛說“我沒聽見呀,有錄音嗎?”章剛的哥哥說“你這個無賴”,章剛說“我就是無賴,怎麽啦?”。
  
  把我們罵出去吃飯後,胡群燕還指桑罵槐,指著小孫子說“你壞你壞,就是不讓你吃飯”。
  把我們罵出去吃飯後的頭一周,我仍然像往常一樣每天一大早就去給他們買菜,其他人包括保姆都還沒起床。
  把我們罵出去吃飯1周後,由於我們把手上的錢吃完了,2007年11月18日,章剛給我們寫了個條子,承諾飯錢先由我墊付,日後由他承擔,後來我給他要這個飯錢的時候,他又拒不支付了,再次不守信用。還說“我不怕任何人,不管你是誰,我奉陪到底,我告訴你”(按時間算,這是給我們畫的第5個餅)
  
  2007年11月10日晚上,大概10點多,大兒子給章剛打電話,約他出來繼續談(在光大花園小區門口),這時章剛提議找一個雙方都不認識的人來調解,我不同意,我認為人家誰都不認識,根本不會把這當回事的。這時章剛說“由於當初這12萬元既不是借的也不是贈與,如果是借的就還我12萬加上利息,如果是贈與就是他的”,現在既不是贈與也不是借的,所以章剛提議把房子賣掉,按出資比例分割房款(大兒子提出請一個會計師事務所的人來算一下出資比例,章剛當時沒做出什麽回應),章剛同時提出不贍養,(還說你就當養了個白眼狼)這一點我表示不同意(大兒子也不同意,大兒子說“由你我二人共同贍養父母”,章剛不同意,堅持不贍養,後來章剛的表哥郭某也不同意他這一條),章剛還說如果不同意不贍養就達不成協議,就讓我去告他,(我認為這就是章剛對我的脅迫,但章剛最後在法庭上還說是他哥脅迫他的),最後我被迫同意了。當天晚上,大兒子仍然住在章剛家裏,沒搬出去,還沒找到房子。
  
  2007年11月11日一大早,章剛告訴我說胡群燕同意他的這個方案(其實都是胡群燕提前授意給章剛的,說胡群燕同意,隻是演戲而已),章剛說不找會計師事務所來計算了,理由是“1.人家要收費的,2.還要出資憑證的,3.再說也不必這麽細,就大概按50%對50%分割,理由是他們付的按揭也差不多有12萬了”(事後算算,其實他們隻支付了4.86萬元的按揭款,當時手續在他們手中,具體數字也不清楚),我同意了,胡群燕又提出來她媽出過2萬元裝修費,也要分錢,我也同意了,這樣我們的比例就變成了46%。由於考慮到我們的12萬元是1次支付,而他們的分期付款,以及我們的直覺是我們支付了大部分房款(賣完房子以後才知道具體的數字),章剛承諾實際給我們50%的房款,即由他將來再給我們補4%(有後來的確認錄音為證,在天涯無法發布錄音,可通過QQ留言索取錄音(QQ785998827))(按時間算,這是給我們畫的第3個餅)。章剛說他盡快寫個書麵的東西,大家各方簽字,這件事就算了結了。
  
   中午時分,我和大兒子從外麵回來一出電梯,就看見章剛在磕頭,我還以為在給我磕頭,他哥莫名其妙,也以為他在向我陪罪,沒想到磕了3、5個頭對他哥說“求求你,離開我家,否則燕子要殺死滔滔,然後自殺(這其實就是胡群燕演的一場戲而已)”,“燕子就是一個麻虎子(陝西方言,意思是不講理的人),什麽事都幹的出來”。大家都還沒反應過來呢,章剛突然就站起來朝他哥說,“那我們大家一起死,我先殺死你”,於是跑到廚房,拿了切菜刀朝他哥砍去,他哥趕快拿起一把椅子擋住,我也就上前奪刀,他哥一看章剛都這樣,就說“那我就住出去吧,都這樣了,我也不為難你”於是,當天他哥就找了地下室搬出去住了。章剛就這樣把他哥這個調解人用刀砍出去住了。(在法庭上,章剛對法官撒謊說他磕了幾十個頭磕得頭上血長流,還對法官說他哥是來敲詐勒索他的)
  
  2007年11月12日晚上,在小區的健身中心一樓,章剛把協議的草案給我們老兩口和大兒子看了,當時我問他“胡群燕看過了嗎?”,他說看過好幾遍了(都看過好幾遍了,難道不是你的真實意願嗎?她在法庭上說不是他的真實意願,是被大兒子脅迫的),我們做了簡單修改(章剛當時還說“最好不要做任何修改,否則胡群燕又要跳起來了”),後來章剛又把這發到他表哥的郵箱,讓他看,他表哥做了壓縮,他表哥給他改為繼續完成贍養老人的義務,章剛又把“繼續”這2個字劃掉,就是堅決不贍養。
  第二天晚上,還是在健身中心一樓,章剛把改好的協議給我們放在桌子上,他就和胡群燕去看電影慶祝去了,直到深夜。被人脅迫還會去慶祝嗎?
   章剛多次催促他的表哥來簽字,他表哥讓他考慮好,他說他已經考慮好了。
  14日下午2點半,協議簽字,章剛開車去接的他的表哥,章剛和胡群燕首先簽字的。然後我們簽字,最後是協議見證人章剛的哥哥和章剛的表哥簽字。(按時間算,這是給我們畫的第4個餅)
  
  2007年11月27日,章剛拿到首付款38.5萬元(房屋總共賣了127萬元,新買主是采取二手房按揭方式購買,第二筆房款約定在2008年1月10日支付),從其中拿出11.3萬提前還貸。
  過了幾天,章剛就給我說胡群燕反悔了,要推翻協議,重新協商,反悔的理由是,胡群燕說這個財產將來不會給他們繼承,還有一個主要的原因就是她發現不贍養是無效條款,而不贍養是章剛胡群燕的主要目的,我問章剛是什麽意思,章剛說他還是希望履行協議,而且他告訴胡群燕我們老兩口是不會同意推翻協議的,但胡群燕堅持,他說他也沒辦法。他還說“胡群燕就是要搏一搏,反正就花1萬元律師費,賭贏了就是50萬,賭輸了就是1萬元”
  
  後來章剛也要求推翻,說是什麽贈與他的(他前麵都說過不是贈與也不是借。在天涯無法發布錄音,可通過QQ留言索取錄音(QQ785998827))
  章剛給他的表哥打電話說要推翻協議,他表哥說都簽過字的怎麽要推翻,要講道德呀,章剛說“我現在就不講道德了”。
  
  章剛也不斷催促我去谘詢律師,不斷催促讓我去起訴他們,我谘詢律師後,律師說除了贍養部分是無效條款外,關於財產分割部分是有效的,個別無效條款並不影響整個協議的有效性。於是我告訴章剛,“我們一定能贏的,你就履行協議,不要再去浪費律師費了,弄得你也花錢,我也花錢”,章剛說“我都要自殺了,都要跟你們同歸於盡了,都是活不下去的事情了,花這點錢(指律師費)算什麽”
  2007年12月中旬,胡群燕提起訴訟,胡群燕為原告,被告依次是章剛,我們老兩口,協議的見證人之一章剛的哥哥,要求推翻協議,理由是受到章剛哥哥的脅迫簽署。
  直到拿到胡群燕的訴狀,我才發現訴狀上麵要求推翻協議的理由又寫的是脅迫,而且,滿篇謊話。
  
  我們也提起訴訟,原告是我們老兩口,被告是章剛胡群燕夫妻,要求被告履行協議,支付房屋分割款46%,共計53萬838.8元給我們。
  
  在等待開庭的過程中,發生了一件重要的事情,即二二八事件(228事件)
  2008年2月28日下午,大概3點多鍾有人在按門鈴,大兒子去接的門鈴,是個女的聲音,大兒子說“喂?”,對方說“你是誰?”大兒子說“你是誰?”對方罵道“你他媽的是誰?”大兒子也回罵道“你他媽的是誰?”,緊接著對方就掛了。當時在對講機裏麵,也聽不出來是誰的聲音,以為有人按錯門鈴了,就沒在意。
  後來到了下午5點多鍾,胡群燕和保姆一起回來了,看見窗戶開了個縫,就問保姆是誰開的,保姆說不是自己開的,是他們開的,的確是我開的,因為老伴上過廁所後客廳空氣中有股臭味,我就開了一點透透氣,沒想到有大麻煩了,胡群燕這時在客廳大聲喊道“我的錢又不是偷來的搶來的,這不是故意在浪費我的錢嗎?”,喊了第一遍,我沒吭聲,心想自已也有錯,讓她喊一下,結果她又再次喊起來了(其實就是罵大街)“我的錢又不是偷來的搶來的,這不是故意在浪費我的錢嗎?”
  這時我的大兒子,就說“你嚷嚷什麽?”,胡群燕破口大罵“你他媽的是誰,你給我滾出去”
  於是兩人都不冷靜,給打起來了,保姆還有我和我的老伴就在拉架,兩人撕扯完了,大兒子才說“估計剛才那個按門鈴的也是她”。當然最後,胡群燕吃了點虧,後來胡群燕報警了,海澱派出所毛警官和楊警官負責此事的處理,都有筆錄,當時毛警官調解,,胡群燕要求章剛的哥哥“三樣要求:賠禮道歉,鞠一個躬,賠醫藥費”,章剛的哥哥要求也相同,首次調解不成,章剛當時還不解恨對他哥說“走著瞧”。後來警察說“這是家事,我們警察介入要慎之又慎,大家先回去,以後隨叫隨到,以後誰也不要先挑起衝突”
  
  2008年3月1日,章剛胡群燕也沒告訴我們就搬出去住了(事後發現他們床上的東西都空了,好幾天不回家,才推測他們搬出去了,章剛知道胡群燕無法控製住自己的嘴巴,還有可能罵人,那就有可能再次發生衝突,所以搬出去了),走之前,還給我停了飲用水,我問章剛“我喝什麽”,章剛說“你自己解決,我們自己買水喝”,我說“你喝什麽水,我就喝什麽水”,我就倒他們買回來的水喝,章剛這才又叫了桶裝水回來,但他們搬走後,我發現也沒有熱水了,也沒有暖氣了,叫來了物業管理的,才發現章剛把天然氣熱水器上的電源插頭給拔掉了。由於幾個屋子都空著,很浪費,大兒子就從外麵的地下室搬進來了,要不在外麵還得付房租。
  
  2008年3月19日毛警官又進行了二次調解,胡群燕要求“賠醫藥費或者道歉”,章剛的哥哥也做出了退讓,選擇賠醫藥費,胡群燕給派出所寫個書麵保證書,此事就此了結了。並不是章剛說的“都沒讓他認錯道歉隻賠償了醫藥費”,而是胡群燕要求賠醫藥費或者道歉,章剛的哥哥為了息事寧人,選擇賠醫藥費。當時毛警官問章剛搬出去了,現在住在那裏,章剛就是不說,毛警官的評價是“這小子,不地道,扔下老人自己跑了”,新地址既不告訴毛警官,也不告訴我們,後來開庭時,章剛在法庭上提供的是個假地址。其實228事件,就是由於胡群燕破口大罵而引起的,而章剛還到處給人說“打了他老婆占了他的房”,還給宏源證券公司同事領導汙蔑說拘留了他哥。
  
  看看章剛自己在7月17日的天涯回帖中關於228事件的描述“2008年2月28日趁我出差在外,我哥哥在我家將我妻子打傷(按,為什麽不說事情的起因是胡群燕先破口大罵?),海澱派出所負責處理此事的警官也領教了我哥哥的無恥無賴,當時就明確要拘留他(按,沒有這回事,警察說“這是家事,我們介入要慎之又慎”),我說服妻子請警察網開一麵(按,沒有這回事,而是恨恨地對他哥說“走著瞧”),都沒讓他認錯道歉隻賠償了醫藥費(按,第二次調解時,胡群燕開出條件“賠醫藥費或者道歉”,他哥做出讓步選擇了其中之一)。”。短短的描述章剛就撒了幾個謊,大家可以數數看。另外,章剛在天涯回帖中的其他歪理邪說,真實情況在這篇內容中都有描述。
  
  2008年4月1日,開庭審理,胡群燕章剛在法庭上口口聲聲說被脅迫,但是沒有一句關於脅迫的具體內容和證據,就隻是空洞的“脅迫”兩個字,重複來重複去,法官都著急要聽具體脅迫內容,可就是聽不到,卻使了個怪招,就是請保姆作偽證,結果保姆的證詞中也沒有任何脅迫的內容,隻是做了些其他的無關的偽證(例可笑的證詞之一,說她孝順公婆),即使做這些無關的偽證時,章剛還在旁邊打手勢提示,受到法官的嚴厲警告(章剛作為被告,還給原告胡群燕的證人提示,什麽目的,不言自明)。另外,章剛還模仿胡群燕父母狀告兒子兒媳時他們家的策略,就是隻要胡群燕父母指控什麽,胡的哥哥就認可什麽,來算計胡群燕的嫂子,最後打敗了胡群燕的嫂子。於是在法庭上胡群燕扮演原告,章剛扮演被告之一,隻要胡群燕指控什麽,章剛就認可什麽,這個小伎倆,被法官一眼識破,法官說“胡群燕的指控章剛你全都認可,對嗎?”胡群燕還讓法官到派出所調取228事件的筆錄,企圖把228事件與協議的簽署扯上關係,被法官當庭拒絕,原因是與本案無關。(由胡群燕罵人而引發的228事件發生於2008年2月28日,分家協議簽訂於2007年11月14日)
  
  章剛在7月17日的天涯回帖中說“法官考慮到那個協議大家都已經簽字要是作廢很難再重新出方案、關係反正已經破裂就讓老人拿著錢另行居住等因素判我們敗訴”
  事實是: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法官判決並不是對未來的案情發展的估計為基礎的,法院認為,協議中分家及財產分割部分係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對胡群燕的主張(脅迫、欺詐、顯失公平)不予采信;章剛胡群燕有違約行為,依據《合同法》第60條規定,作出判決:章剛胡群燕敗訴。這才是他敗訴的真正理由。
  
  2008年4月18日,判決結果出來,由於胡群燕章剛違約在先,不存在胡群燕所說的是受到脅迫簽署,胡群燕章剛敗訴,判決胡群燕章剛支付房屋分割款46%,共計53萬838.8元給我們,案件受理費9108元由章剛胡群燕共同負擔(這一項我已提前墊付),於判決生效後七日內交納,如果逾期支付則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章剛在7月17日的天涯回帖中說“21日周一我們立即老老實實給我媽賬戶裏打了54萬,當時我以為這事情終於了結了,還給我母親建議他們在房山或門頭溝等環境優美、空氣清新的地方租房子住”
  實際情況是:
  他敗訴了,拿到判決書的當天即18日晚上,章剛給我打電話,在電話裏問我什麽時候走,還罵我是無賴,說我賴在他這裏不走,還說他一直以為自己能贏。
  
  第二天白天即19日,章剛在電話中態度大變,突然變得好起來,說讓我們在北京的房山區租房子住,真正的理由是:他想把我們的錢不給,自己留著53萬用來給我們租房子住,控製我們的錢(這是胡群燕給他出的主意,以章剛的智商是想不出這種主意的),現在看到給我們分割財產款了,就說要我們在北京租房子住,這也太明顯了。我沒答應,章剛胡群燕看到最後的再次騙錢的努力無望,這才在21日打給我539946.8元(包括訴訟費9108元),(這就是後來給人口口聲聲說的“給”了我54萬元的由來)。給過分家款後,就不但再也不提給我們在房山區租房子了,而且還別的欠款不給(說“我不會"再"給你1分錢了”)不斷地趕我走。這才是實際情況。還有,剛開始調解時,章剛的表哥提出來,看能不能在北京給我們租個房子住,結果胡群燕暴跳如雷,說“還讓不讓人活了?”。
  
  2008年4月21日,章剛付過房屋分割款53萬838.8元和訴訟費9108元之後,(我們被騙的錢總算是大部分被追回來了),我要章剛支付把我們趕出去吃飯的飯錢13000元,結果章剛不付,還說讓我再去告他,還說不會再給我1分錢,可現在,我還沒提到欠我的4%房款呢。(在天涯無法發布錄音,可通過QQ留言索取錄音(QQ785998827))。4月26日章剛就把我的固定電話停機了。
  
  之後多次趕我走,但欠我的錢就是不給我,還要趕我走,2008年5月17、18日,章剛特地開車趕來給我停電3次,2008年6月1日,又給我發短信讓我搬出去
  
  就是拒不見麵,我隻好到他的投資銀行私塾王老師那裏去找,當時打電話叫他過來,他就是不來,老師在電話裏說要他正確處理老婆和父母的關係,是男人就要負起責任來,結果他也不買帳,在給他的私塾老師電話裏把我汙蔑了一通,說我和我的大兒子來敲詐勒索他。再後來他說大不了以後不到王老師哪裏去了。
  
  後來又去到他的公司宏源證券,找過5次他都不見,他又威脅公司領導說“如果公司介入此事我就辭職”,還給公司領導同事造謠說我和我的大兒子來敲詐勒索他。第三次去宏源證券的時候,我就把事實經過打印好,發給他的同事看,以抵消由於他的造謠而導致公司的人對我們的負麵看法,也就是給他們一些正確的信息。公司領導給他放假2周讓他專門處理家事,可他仍然不買賬。最後,公司領導讓他的直接上司洪先生,也是他在私塾的同學,而且就是洪先生介紹他來宏源證券上班的,來調解一下,洪先生蠻有信心的說,1.章剛老婆胡群燕把我們罵出去吃飯的飯錢13000元他應該支付,有條子的,情理上他也應該支付。2.那個4%的房款,4萬7千元,也應該支付,有錄音的。3.我們的律師費,25000元,站在道德立場,章剛應該支付,因為是章剛夫婦侵父母的權,而造成的父母的額外支出。總共8.5萬元。,另外,章剛應該和其他子女共同贍養父母,還有給父母道歉。這些他認為應該沒有問題,滿懷信心。但最後章剛說隻肯付8千元其餘的錢就是不給(另外,延期支付的利息大約4700元,我都沒有要,房款分割比例的欺詐部分大約15萬多元,我說這個我也可以放棄掉),我們再去找,章剛就辭職了,反正去了幾次,一次也沒見著人。後來章剛給人宣傳說我們到他公司把他逼得辭職了,我們也沒讓公司領導開除他,是他為了躲避欠款和贍養而辭職的,應屬惡意躲避。
  
  後來又3次趕我走,我讓他付清我的欠款我就離開北京,他不付,說“正常途徑是你去告我,法院會保護你的利益的”,2008年6月8日端午節的當天,章剛帶著小區保安、物業管理、還有房東、房屋中介一大幫人來趕我們走,終於在2008年6月12日,房東一紙公告,限我一周之內搬離,18日把我趕出了家門。後來,我在昌平區托關係才找了個10多平米的房子,暫時安置下來,然後再慢慢尋找我兒子章剛。
  
  現在章剛住哪裏在哪裏上班也都不知道,但我們知道胡群燕在搜狐公司上班,於是我們去搜狐找胡群燕,結果她說不認識我,還叫保安趕我們走(我見到了她的三個領導,當時我提出讓胡群燕出來我要她道歉,他們說她“非常緊張,臉色煞白”,他們說她的狀態不適合出來)。第二次去胡群燕又不見我(搜狐公司一個小經理,還說要叫保安來趕我走,我說“上次胡群燕要叫保安,這次你也要叫保安?”他才罷了)。這是由於胡群燕在搜狐公司進行的虛假宣傳的效果。總之,章剛胡群燕就是避而不見,更別說什麽對話了。
  
  後來給章剛打電話也不接了,直接把我的電話,還有他哥的電話列入了“免打擾列表”了,打過去總是“您撥打的電話已關機”,換個別人的電話撥打,就有振鈴聲,但也不接。連我們的電話都不接,還口口聲聲說將來會贍養我們,漂亮話還繼續說著。
  
  後來我就在天涯發了帖子,章剛就回了了帖子,在帖子裏章剛處處在撒謊,把他和他老婆說的很善良、很孝順,把我形容成一個不通情達理的人,把調解人即他哥形容成一個來找事的流氓,還說自己的母親哥哥狠毒(意思是在天涯發帖子揭露他們的這種行徑的行為是狠毒)後來天涯就刪了我的帖子。,如果找不到說理的地方,在網上發帖子讓大家也了解一下他們的所作所為,讓大家也見識見識、評論評論。關於在網上發帖子,在還能和章剛打通電話的情況下我說那就把這事發到網上讓大家評論評論,章剛說“你隨便,我控製不了你的行為”,我說“我確認一下,你同意了?”,章剛說“我同意你把它發到網上去,我瘋了?不過你願意發隨你的便”。家醜不可外揚,但不是章剛所逼誰願意把家醜說出來呀。
  
  現在我的要求是:1.章剛欠我的錢要給我,2.和其他子女共同贍養父母,3.就辱罵父母,章剛胡群燕必須道歉
  
  事情經過大致就是如此。
  
  以下是幾個附錄的目錄:
  附1:章剛給我們畫的的幾張餅(推薦閱讀)
  附2:章剛胡群燕對於西安的幾次不同的評價(推薦閱讀)
  附3:兩個騙子的說法都不一致(推薦閱讀)
  附4:胡群燕對我們如此惡劣的原因
  附5:章剛胡群燕的可惡行徑
  附6:反駁章剛的幾點歪理邪說
  附7:圖片或掃描件
  
  
  附1:
  章剛給我們畫的的幾張餅:
  第1張餅,(口頭協議)買房時我們拿出12萬元,共同生活養老送終,結果耍賴,要趕我們走。畫這個餅的目的就是為了騙我們的12萬元。
  第2張餅,(口頭協議)到西安去租1200元的房子,存入5000元,沒上當。
  第3張餅,(口頭協議)(後來有錄音)4%分割款,章剛在耍賴,我們正在要,章剛賴著不給。
  第4張餅,(書麵協議)46%分割款,章剛胡群燕耍賴,通過訴訟,已經拿到。
  第5張餅,(書麵承諾)把我們罵出去吃飯的飯錢條子,章剛在耍賴,我們正在要,章剛賴著不給。
  第6張餅,(口頭承諾)判決下來,不想給錢,說在房山區給我們租房,沒上當。如果上當了,就又把我們的錢給擄跑了。
  
  現在章剛強調的是第2張和第6張餅(通過這兩個空的對未來的承諾,顯得他多好),可這2個都是我們沒上當的,如果我們上當了,結局也和其他4個餅相同,因為這4個經過檢驗,都是他在耍賴。
  
  附2:
  章剛胡群燕對於西安的幾次不同的評價
  
  第一次,在02年之前,胡群燕對西安的評價是“大鎮子”,章剛對西安的評價是“沒花頭”,總之就是說西安不好。
  第二次,2007年,從北京打算把父母空手趕走時,說西安好,也是省會城市,醫療條件也不錯。
  第三次,簽了分家協議後,拒不履行,起訴到法院,判決結果是章剛胡群燕輸了,要給父母分家款53萬元,付錢之前說,西安不好,住在北京挺好的,你留在我身邊,還能看孫子,而且頭一天剛剛罵過我是無賴,第二天就談親情了,拐彎拐的可真快,叫我都有點不適應,不就是想把這53萬元留在身邊嗎?
  第四次,付完款後,再也不說留在北京了。
  總結:章剛胡群燕對於西安的評價是不斷變化的,隨著父母身上的錢的多少而變化,父母錢多時就要留在北京,沒錢就趕到西安去。
  注:我們在西安既沒工作過也沒生活過,戶口也不在西安
  
  附3:
  兩個騙子的說法都不一致
   7月17日,章剛在天涯回帖中說“我隻好拿著這個方案去說服我妻子,她當時沒有考慮清楚就接受了,僅僅提出我嶽母也出了2萬也要參與分錢,因此就出台了給我父母46%的方案”
   4月1日,在法庭上,法官問“要求變更協議的原因?”,胡群燕答“受章剛哥哥的脅迫和章剛的欺騙。章剛說房產證是他的名字是在結婚前買的。說簽了協議就不離婚了。內容受脅迫,章剛欺騙我”
   可以發現兩個騙子的說法都如此的不一致,是騙子總是要露馬腳的。辯解越多漏的馬腳越多,當然騙子是有權利辯解的,雖然他們在家裏不給我說話的機會。
  事實是:出售房屋是胡群燕章剛的主意,出於2個目的:1.寧可賣房也不給父母居住,2.不贍養父母(見協議掃描件)
  
  附4:
  胡群燕對我們如此惡劣的原因
  
   章剛上大學的第一個暑假回來就是告訴自己的表哥,自己談戀愛了,我們後來從他表哥那裏知道,胡群燕身高是1.58米(其實是1.49米,當時他表哥告訴我說1米5吧,我聽成了1米58了,後來知道了胡群燕隻有1.49米,我們不太滿意,後來,章剛把我們的態度告訴胡群燕了,所以,現在胡群燕就對我們展開了瘋狂的報複。雖然後來章剛執意要和她好,我們也就同意了,這才是胡群燕如此對我們進行瘋狂報複的真正的原因
  
  附5:
  章剛胡群燕的可惡行徑
    
    1.不守信用
    ①:我們拿出終生積蓄在杭州和章剛合買房子時,章剛胡群燕承諾和我們共同生活養老送終,而後來又要把我們趕走,而且是命令式的。
    ②:由胡群燕章剛自己提出並起草的《協議》,胡群燕和章剛拒不履行協議,拖延近半年時間,海澱法院判決協議有效,但是造成我們支出了律師費,這就是由於章剛胡群燕違約給我們造成的實際損失。
    ③:胡群燕把我們罵出去吃飯,後來章剛給我們寫了一個條子,上寫“從今日至我父母離開北京之前我父母在外就餐的費用暫由我父母代為墊付,日後由我承擔。章剛 2007年11月18日” 。給我們指定餐館,規定每日標準100元,並說“把小票留著,夠兩三百元了就開個發票”。但是最後胡群燕指使章剛就是不給,他說這個條子無效,讓我們再去法院起訴他。還說他不怕任何人,奉陪到底。
    
    2.顛倒黑白
    郭某(我的表侄,章剛的表哥,在北京某大學做博士後研究,章剛打電話請他和章剛的哥哥來調解問題的)給章剛提出建議,看有沒有這種可能性,即能不能在北京給我們租房居住,章剛給胡群燕說了這種想法,結果胡群燕暴跳如雷,和章剛聯合演出假離婚鬧劇,以此威脅,打消我們在北京租房的念頭。而現在,章剛胡群燕卻到處宣傳說,給我們在北京租房我們都不願意,就是要錢。章剛胡群燕敗訴後,在將要給付分割款之前,又提出來在房山區給我們租個房子,企圖把分割款留在他們手裏,說用來給我慢慢付房租。
    剛開始,章剛胡群燕說給我們在西安買房子住(杭州的我們出了大部分錢的房子不給我們住),房產證上寫章剛的名字或者胡群燕的名字甚至是章函滔(章剛的兒子)的名字,都不可能寫我們的名字,而現在,章剛胡群燕卻到處宣傳說,給我們在西安買房子房產證上寫我們的名字我們都不願意。
    分家協議,是胡群燕章剛提出並起草的,而且堅持不贍養我們,逼著我們同意這個協議,後來卻說是章剛的哥哥脅迫他們簽署的。
    明明是章剛打電話請他哥來調解的,不但不表示感謝,還在法庭上說他哥是來敲詐勒索他的,要來分割他的財產。(章剛在協議中注明他哥和他表哥的職責是“見證協議的有效性、監督協議的履行過程” )
     胡群燕非常成功地對章剛進行洗腦,首先煽動起章剛對父母的仇恨,以至於下班後回家對父母都不理睬;其次煽動起章剛對他哥的仇恨,胡群燕說章剛的哥哥要來分割他們的財產。是胡群燕指使章剛提出這個分家協議的,怎麽能說別人要來分割你的財產呢?更何況房子是章剛和父母的共有財產。
    
    3.虐待老人
    自從2007年3月章剛到宏源證券上班後,慢慢地回家就不再理我們了,不和我們說話了,章剛還說“你有本事跟我鬥呀,看誰能鬥過誰”,“精神虐待無法界定”。2007年11月10日胡群燕辱罵我們是豬,吃的喝的都是她的,要我們把吃的都給她吐出來,叫保姆以後不要給我們做飯吃了,說保姆是她花錢請的。把我們趕出去吃飯110多天,直到2008年3月1日。期間,章剛說讓我們回來吃飯,我說胡群燕把我們罵出去吃飯要胡群燕宣布我們回來吃飯,章剛說“由我宣布,胡群燕在旁邊點下頭就行了”,我們不同意,章剛說“至於道歉,根本不可能”,極為傲慢。
    罵完我們後,章剛的哥哥問章剛“胡群燕罵你的父母,你怎麽沒反應,還在旁邊嘻嘻的笑”,章剛說“我沒聽見呀,有錄音嗎?”章剛的哥哥說“你這個無賴”,章剛說“我就是無賴,怎麽啦?”
    我們給章剛提出來要胡群燕道歉,章剛說“道歉,根本不可能”,扭頭就走,口氣非常不屑、非常強硬,到最後幹脆不承認罵過我們。
    
    4.法庭作偽證
    2008年4月1日,在海澱法院開庭,在法庭上,胡群燕章剛指使保姆作假證,章剛還在法庭上給保姆打手勢提示,法官予以警告。保姆作假證說:胡群燕對公婆好,和公婆相處蠻好的,孝敬老人,對公婆沒說過重話(明明胡群燕罵我們都是豬,讓我們把吃的飯吐出來,把我們趕出家門,不許我們在家吃飯,當時保姆就在場)。
    
    5.忘恩負義
    章剛胡群燕說要買房子我們就拿出終生積蓄12萬元,他說“我能有今天,與你們沒有關係”,並且違背和我們共同生活的承諾,要把我們趕走。把你養這麽大,如此回報我們(章剛對他哥說他今天的成就是胡群燕有旺夫命的結果)
   在章剛小的時候他表哥給他輔導英語,後來他表哥要到家裏來看我,章剛不讓來,還問我“是你把電話告訴他的?”,還說“來幹什麽,跟你有話說,跟我們沒什麽說的?”我說“不踩你的地板,不吃你的飯,不坐你的沙發,就來看看我”,章剛說“那就在外麵,在上島咖啡見麵吃飯,發票給我開來就行,博士就是傻的代名詞(他表哥是北京林業大學的博士後)”,給他輔導過功課,不但沒有什麽報答,還不讓進家門,這不是忘恩負義是什麽?
    章剛讀大學時,我們花7000多元給他買了電腦,胡群燕也用這台電腦學習到了很多電腦知識,後來才找到了搜狐公司這樣的好工作,不知感恩倒也罷了,現在卻罵我們都是豬,說我們吃的喝的都是她的,要我們給她吐出來,還把我們趕出去吃飯。這不是忘恩負義是什麽?
    章剛和胡群燕在大學談戀愛時,在章剛的要求下,我給胡群燕織了兩條毛褲,紮鞋墊,織毛褲把我的頸椎都累出毛病了,現在罵我們都是豬,把我們趕出去吃飯。這不是忘恩負義是什麽?
     胡群燕生小孩時,我們從杭州寄了1萬元錢,後來她卻給章剛說我們說寄一萬元卻沒有寄,想要在我們走時再扣我們一萬元錢,等於想要弄走我們2萬元。如此貪婪,實屬罕見。
    胡群燕指使章剛在協議中注明不贍養父母,我提出異議,他說“你不同意這一條你就去告吧”,“你就當養了個白眼狼”,這不是忘恩負義是什麽?
    從2006年7月開始,我們從杭州來到北京給他們看小孩,不但沒有感恩之心,相反卻把我們罵出去在外吃飯並罵我們都是豬,這簡直不是人說的話。
    
    6.得寸進尺
    剛開始說給我們在西安買房子住,房產證上寫章剛或胡群燕的名字,我們同意;然後他們又變成不買房子,租個兩室一廳的房子,我們也同意了;然後他們又變成了租個一室一廳的房子,如此得寸進尺。
    簽分家協議時,剛開始章剛說按付款比例分割房款(我們的付款比例大),我們同意;後來他們又提出按50%分割,理由是他們也差不多付了12萬元,由於按揭手續在他們手裏,我們就相信了,也就又同意了(後來才知道他們付款遠沒有一半,他們蒙了我們);後來又提出來胡群燕之母也要分割一小部分,我們又同意了,這樣比例就變成了46%,最後他們連這46%也不履行了,要推翻協議。這就是章剛說的“胡群燕要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7.唯我獨尊
    章剛胡群燕覺得自己非常偉大,非常瞧不起我們,說“你們是過時的人,不能給你們任何權利,要擺正自己的位置”,胡群燕說我們全家都懶,說我的表侄郭某“他懂什麽呀?懂經濟嗎?懂金融嗎?和他說股票他懂嗎?”,章剛說“他不就是給我講怎麽和人相處嗎”
    
    8.飛揚跋扈
    胡群燕章剛給我們規定,胡群燕說的對錯都要聽,我們也隻能如此做。我們隻能老老實實的,否則,稍有意見不合,章剛胡群燕就提出來“你們還是走吧”,趕我們走。我們晚上睡覺時想開著窗戶,告訴章剛,章剛馬上向胡群燕請示“燕子,我媽晚上睡覺時想開著窗戶,可以嗎?” ,我們的一舉一動最好都要得到胡群燕的許可,否則,可能有意想不到的大麻煩。
   
   9.房款分割欺詐
   房款分割的比例方麵欺詐我們,我們支付了12萬元(首付9萬,裝修3萬),胡群燕之母支付了2萬元裝修費,以章剛的名義貸款20萬元,其中我們和章剛共同還貸15.14萬元(11.3萬+3.84萬,11.3萬是賣房款127萬元中拿出來提前還貸,而賣房款是大家的;3.84萬是由收的房租還的按揭,而房租也是大家的),由章剛單獨還貸隻有4.86萬元(20-15.14=4.86)。由此可以計算出我們的比例應該是63.6%才對。而實際給的是46%。 
  
    10.惡意躲避
     章剛胡群燕訴訟失敗後氣急敗壞,在電話中辱罵我(罵我是無賴,賴在他這裏不走),要趕我走,我要和他談欠款及未來的幾個子女共同贍養父母的問題,他也躲避不見(在電話裏說不會給我一分錢),最後我隻好到他的私塾(xxx投資銀行私塾)先生那裏找讓私塾先生挽救他,結果他也不吃這一套,說他大不了以後不去私塾先生那裏了,後來去他的單位宏源證券公司找了5次,他都不見我,現在章剛已經從原單位辭職,在哪上班不知道住在那裏也不知道(後來我就在網上發了尋兒啟事),唯一的線索就是到搜狐公司找胡群燕,2008年6月13日我去搜狐公司找胡群燕,結果胡群燕說不認識我,還讓保安趕我走,胡群燕說“保安,趕他們走,他們擾亂辦公秩序”。晚上,我讓章剛的哥哥給章剛打電話,持續撥了有半個小時章剛一直不接,後來接了一次,他哥問他“你現在還是不見麵,不溝通嗎?溝通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章剛說“有什麽事在電話裏說吧”,他哥說“你欠父母的錢也不給,也不贍養嗎?”,章剛聽到這裏就把電話掛了,後來,撥了好幾十個電話,他一直都不接,後來就關機了。再後來,就把我的電話和他哥的電話號碼列入免打擾列表,打過去就是“你所撥打的電話已關機”,換個電話撥打,有振鈴聲,但也不接。
  
  附6:
  反駁章剛的幾點歪理邪說
    
    1.章剛說“我們要替他們保管錢,害怕他們的錢被人騙了”
    反駁:這是強盜邏輯,我們的錢被章剛胡群燕這2個騙子騙了,剛追回來一部分,馬上回頭再轉身交給這2個騙子保管,可能嗎?我們不會自己保管嗎?幹嘛要交給別人保管,難道我們還不總結經驗嗎?再說了,買房子都不夠,還有什麽需要保管的?這就好比小偷被抓,小偷找借口說替被偷者“保管”錢包,人不能無恥到這個地步。
     這些年來,其他的子女從沒要過我們的錢,都是自力更生。隻有章剛不停的從我們這裏騙錢:買房子的時候張口給我們要錢,生小孩張口給我們要錢,以炒股的名義從我們這裏騙錢(未得逞),現在,章剛以己之心度人之腹,擔心我們把錢給別人,要強行替我們“保管”,永遠都是這麽貪得無厭。
      
    2.章剛說“父母不講親情”
    反駁:章剛要求我們從杭州來北京看小孩,我們立刻就來了。我們不講親情?
     相反,看看章剛,我們出了錢的房子不給我們住,用來收租金,這叫有親情嗎?分家協議中注明不贍養我們,這叫有親情嗎?大冬天把我們趕出去吃飯達110天,這叫有親情嗎?去公司找了你章剛5次都不見,這叫有親情嗎?欠我們的錢就是不給,這叫有親情嗎?欠錢不給還把我們從你租住的房子趕出去,這叫有親情嗎?
      
    3.章剛說“這幾年我一直贍養父母”
    反駁:錯誤,這幾年我們一直被章剛剝削,先給他做飯,後給他看小孩,不但不需要贍養,而且還能給他幹活。我們現在幹不動了,進入了需要贍養的年紀了,就卸磨殺驢,吃飽了打廚子,過河拆橋。
  
  附7:
  圖片或掃描件
  1.不平等協議
  2.章剛寫的條子
  3.檢討書
  4.胡群燕企圖侵占的但被追回來的部分贓款(包括墊付的訴訟費)
  5.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