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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誌毅同空姐李倩的婚姻,曾經一度被看作是開啟中國足球明星同空姐聯姻時代的範例,但是實際情況是這兩個人的婚後生活並不是很完美,範誌毅曾經和好友多次私下表示對於婚姻生活的失望,所以這兩個人的離婚並不意外。
或許李倩也意識到兩個人已經沒有必要繼續再在一起,所以才會很爽快的答應了範誌毅的離婚要求,不過這也是有條件的。當時兩個人是協議離婚,也就女兒撫養及財產分割達成協議,約定:"雙方離婚後,男方應向女方支付300萬元人民幣,在辦理離婚手續後10天內向女方支付100萬人民幣;在2007年4月 30日前再支付100萬人民幣;在2008年4月30日前支付剩餘的100萬元人民幣。如果逾期支付,則以銀行同期存款利率4倍計收逾期利息。"
不過根據李倩的介紹,範誌毅在支付了約定的第一期100萬元人民幣後,第二、三期至今未付,經多次催討未果,所以隻好訴諸法律。根據當時雙方的約定,範誌毅一共需要支付217萬元。
這已經不是範誌毅第一次因為經濟問題而吃官司了,2004年1月,範誌毅因未及時償還740萬元的個人商鋪貸款,被交通銀行告上法庭。銀行請求市第二中級法院判令範誌毅按約歸還欠款並償付由此產生的逾期利息,同時以登記抵押的房屋對相關款項承擔擔保責任。市二中院支持了銀行的訴請,判決範誌毅和李倩夫婦共同來承擔。
李倩這次訴諸法律讓範誌毅再次陷入了極大的麻煩當中,幾乎就是將他往懸崖的邊上推。"這件事情完全沒有必要弄上法院,我不知道她到底是咋想的。如果我故意不給這筆錢,當初就不會付那100萬了。"根據範誌毅的介紹,現在他自己的確在經濟上遇到了一些問題,2004年的那一次風波導致他的房子和存款都被凍結,這讓他的經濟狀況非常的糟糕。不過範誌毅表示,既然自己當初選擇了簽字,那麽肯定不會賴賬,他會想辦法把剩下的200萬“尾款”給前妻,希望雙方能平靜地解決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