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嘉玲接受林燕妮的專訪,談到十幾年前因為被逼拍戲而遭到綁架之事。最終,還是免費替那位“江湖大哥”到荷蘭拍了一部片。
劉嘉玲在荷蘭出外景拍過的電影不多,很多網民已迅速找到這部片的數據。除了劉嘉玲,主演者還有劉德華,萬梓良等。這部片的老板後來因為一宗槍擊案被殺,他的公司當然亦倒閉。今天回頭看,隻能當成曆史。
大家或者會好奇,那是什麽樣的年頭?黑幫分子公然挑戰法紀,強迫藝人明星拍戲。持槍威脅經理人搶奪檔期的新聞不時發生,當紅演員除了身不由己連續十多天沒時間睡覺外,更常常收不到片酬。
讓我告訴大家,那正是香港電影界最好的時刻,也是最壞的時刻!連黑社會都來趕這趟渾水,證明這個行業有利可圖,台前幕後,投資老板以至電影院經營者,大家都能賺錢!有錢賺的地方,黑社會才會有興趣,所以那確是香港電影業的黃金年代!
正因為黑社會都來掠奪這塊豬肉,所以也是最壞的時刻。黑社會和正當商人的分別,在於他們行事都不規矩,為求目的,不擇手段。罔顧法律,遵從的都是地下秩序。於是,本身屬正經正派的明星導演們,就深受其苦了。愈紅的愈遭殃,因為“大佬”們都衝著你而來!
當時助紂為虐的另一夥人是外埠的片商(尤以台灣老板為主),有人開出盤口,隻要有劉德華參演的影片,他們就出價800萬港元購買!那年頭,劉德華片酬才一、二百萬。拍一部片成本也就三四百萬。換言之,隻要“請”得到劉德華,未開工就已經賺二三百萬了。有什麽比這個事情更好賺?哪些黑社會大哥會想,就算販毒也要成本,而且風險大,被抓住隨時被判死刑。拍電影,毫無風險,自然趨之若鶩。
所以那幾年的電影圈腥風血雨!一時傳出搶菲林的事件,一時又有電影公司被槍擊。總之,沒有一天是安寧的,因此稱此為最壞的時刻並不為過!
今天,電影業嚴重不景氣,拍片賠得多賺得少,外埠再沒有片商願花大手筆,風險高,黑社會自然不來,一切也就風平浪靜!
有時會問,身為電影界一份子,你寧願選擇哪一種環境?
香港資深電影人 文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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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嘉玲被脅迫所拍的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