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男子攜271萬美元闖廣州海關 最大巨款出入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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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廣州海關公布,3日查獲了有史以來最大宗攜帶貨幣出入境案,案值高達271.37萬美元。據悉,這是自4月24日查獲攜帶610.3萬元港幣出境案後,廣州海關近期查獲的又一宗攜帶巨款出入境案。

  據海關介紹,6月3日下午3點多,一名搭乘QR876航班(多哈-廣州)入境的利比亞籍年輕男子,攜帶著一隻行李箱和一個手提包,選擇海關無申報通道過關,未向海關申報任何物品。海關員打開其行李進行檢查時,發現裝滿了疊得整整齊齊的美元現鈔,仔細一清點,共271.37萬美元。據該男性旅客稱,這筆巨款用於在國內采購物資,並不了解國內有關規定。海關依據相關規定對超額攜帶的貨幣進行了退運和罰款處理。

  此前一天,廣州海關下屬的天河車站海關從一持岡比亞護照、乘T804次直通車入境的男性旅客的行李內查獲其超量攜帶的53.114萬美元。

  近期,廣州海關查獲的超量攜帶貨幣案件飆升,尤其是超百萬元以上案件數量增幅明顯,且當事人主觀故意比較明顯。其中僅天河車站海關在4月共查獲超量攜帶貨幣案件52宗,案值2436.38萬元,較去年同期分別增加1200%、1180%,較3月分別增加48.57%、303.28%.

  由於人民幣對美元、港幣等不斷升值,導致境外“熱錢”通過各種渠道湧入境內套利的壓力陡增。海關表示,對於違規攜帶貨幣進出境行為,將根據情節輕重和主觀故意程度依法處理,包括實施退運、罰款等。對數目巨大、情節惡劣的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線索交由海關緝私部門處理,通過嚴厲打擊發揮懲戒作用。

   -政策提醒

  對象:中國公民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中國公民出入境每人每次攜帶的人民幣限額為2萬元;旅客15天內首次出境攜帶的外幣現鈔限額為等值5000美元,15天內第二次以上出境攜帶的外幣現鈔限額為等值1000美元,超過的應向銀行或外匯管理局申領相關許可證件。當天內第二次以上出境的,攜帶的外幣現鈔不得超過等值 500美元。

  對象:進境旅客

  根據海關總署第72號公告,進境旅客攜帶“人民幣現鈔超過20000元,或外幣現鈔折合超過5000美元”的,須填寫《申報單》,如實向海關書麵申報,並選擇“申報通道”通關,辦理有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