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路起糾紛 江西一男子大白天被村支書兒子活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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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湖南頻道4月18日報道 4月12日上午11時左右,一對農村夫妻攜一男孩向筆者反映了一起駭人聽聞的活埋人事件,那斷斷續續的哀訴和劫後大難不死的痛楚表情,讓筆者感到毛發悚然……

晴天霹靂 丈夫大白天被活埋

3月12日上午9時左右,正在家忙碌的(江西)宜章縣天塘鄉龍塘村村民段愛鳳忽然聽到堂侄楊建力的叫喊:“不得了!伯伯在茶山那邊被人活埋了!你快去呀。”

段愛鳳一聽,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便立即丟下手中的活計,急急忙忙地來到不遠處自己的自留山上,她一看驚呆了!原來自己的丈夫楊華山被人反綁著雙手掩埋在厚厚的土坑裏,黃土已淹過胸口,旁邊還壓著幾塊大石頭,直抵脖脛,正口吐白沫,咽咽一息,沒有了掙紮。她拚命擠了進去,大哭著質問:“是哪個要這樣活埋我的老公?”但哭聲馬上被聞訊湧上的人群嘈雜聲掩沒了,恍惚中,她還遭到了鄰村一些婦女的推打……

麵對筆者,段愛鳳說得痛不欲生。

不幸厄運 惡少製作醜惡一幕

楊華山為什麽會遭此厄運呢?事情還得從去年說起。去年年底的一天,相鄰的黃沙鎮嶺背村支書黃四剛找到天塘鄉龍塘村主任楊躍財,說是要修條近路直通107國道,因為需占用龍塘村幾戶村民的茶山,所以經一番協商,在向楊躍財付了每戶村民幾百元的補償金後,黃四剛便走了。

不久,天塘鄉龍塘村村民楊華山忽然發現在既沒與他本人協商,也沒有得到補償的情況下,一條路竟然修到了自己的茶山上,他感到奇怪,便去問村主任楊躍財,也不知是楊躍財遺忘了他的名字還是有其他緣故,總之沒有他的名字和補償,於是他又去找修路方的負責人——鄰近的黃沙鎮嶺背村支書黃四剛,但幾次都無功而返。“他們隻是拖,不作任何處理和答複。”楊華山如是說。

楊華山很是氣悶,晚間在家兀自尋思:雖然不是同鄉同村,但平時兩村也相隔不遠,抬頭不見低頭見,你黃沙鎮的人這麽瞧不起人,莫非是欺負我是獨子沒有其他兄弟,妻子又是娶的外地人?他越想越窩火,“你不給我麵子,我就挖你的路。”

於是在2008年3月10日,他扛把鋤頭出來,把修在自己茶山的路挖了條約一米多寬的斷坎。兩天後,他再次來到嶺背村找黃四剛,人沒找到,卻與嶺背村的十多個婦女爭吵了起來。

這時,黃四剛的一個兒子出現了,他氣急敗壞地說:“哪個叫你挖路,你挖就要活埋你!”

楊華山也氣憤地說:“你們不與我協商就把路修到了我的茶山,我找了七八次也不理睬。哪個敢埋我?”

話未落音,以村支書黃四剛兒子為首的幾個年輕人一擁而上,把楊華山雙手捆住,拖著他摁進新挖的斷溝內,又猛踢楊華山的頭部,然後堆上石塊和黃土掩埋,於是便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

節外生枝 村民的車窗被砸破

為了核實當時的情景,4月14日中午2時左右,筆者來到天塘鄉龍塘村。

筆者了解到,天塘鄉龍塘村與黃沙鎮嶺背村雖屬不同的鄉,但僅相隔幾裏路,而且龍塘村楊家共有600多人,嶺背村僅有200多人,大夥兒平常都相互認識,多有來往,約有三分之一的人還有親戚關係,而且據說之前兩村並沒有怨仇,一直相安無事,甚至也沒有發生過什麽大的糾紛。

一進龍塘村,一些村民便紛紛圍攏上來,他們一致反映說,楊華山是個獨子,他有兩個孩子,平素老實巴交,甚至有時連說話也不完整,當地人說他是個有些“嗲不清”的人。

“還不是為了修路的事,何況他在村裏又沒有勢力,要不他怎麽會搞成這樣,埋了四、五個小時才被人發現……”

“他雖老實,但修路修到他的自留山上,哪個蠢子都會要點賠償,這也是合情合理的唄!”

看來,楊華山夫妻此前說的情況基本屬實。而且眾人都說活埋人這種事太殘忍,讓人難以想象。

“楊華山家的茶山離村子隻有裏把路,那為什麽他被埋了幾個小時村民都不知道?”筆者問道。

“雖不遠,但那裏比較偏,正好夾在兩村邊沿。後來有人發現,打了110,兩個鄉的幹部和兩個派出所的人趕到時,才解救出來。”

在村民的引導下,筆者又來到不遠處的嶺背村了解情況。

敲了幾下門,但村支書黃四剛不在家,有人說他先頭還在家,可能是到田裏做事去了,於是筆者和隨去的村民在田頭尋了半晌,終不見人影。隻有嶺背村一些婦女在伸頭張望。

正當筆者有些失望時,隨來引路的龍塘村村民楊書山一聲大喊:“前麵那個是黃四剛的兒子!那天就是以他為首要活埋楊華山的。”

筆者聞訊往前趕,但對方越走越快,當筆者快趕上時,他氣勢洶洶地罵將起來:“你們都給我出村去!你敢拍照,我就要摔爛你的機子!”說著欲搶筆者手中的攝像機。

嶺背村一些婦女聞訊圍攏,吵吵嚷嚷的。

這時已是下午4時零5分,當筆者正在與嶺背村一些村民做說服工作時,忽聽“嘭”的一聲響,有人借機砸了龍塘村楊書山開來的的車子,前麵的擋風玻璃四處開裂,車頭也砸了幾個明顯的洞。

情形頓時緊張起來,兩村村民怒目圓睜,一時鬧成一團。

在筆者的勸說下,楊書山冷靜下來,立即用手機撥打黃沙鎮派出所李所長的電話。但李所長要求麵見筆者,當筆者趕到派出所時,已過去一個小時了,副所長李誌剛才帶人出警,最後將被砸的車領回。

住院一月 診斷證明未到手

據一些群眾和受害人楊華山夫妻反映,事發至今一個月了,派出所沒有處理此案,而犯罪嫌疑人黃四剛之子及另兩名同夥在黃沙派出所訊問後當晚就放了出來。受害人楊華山則在宜章縣第二人民醫院住了13天的院,共花去醫療費3000多元,出院後醫院也沒給他出示任何診斷證明等,“醫院說對方沒出錢,是派出所擔保的,所以醫院就不肯出任何醫療證明……”楊華山如是說。

黃沙鎮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領導王飛對筆者說:“……造成此事件發生的一個主要原因是龍塘村村主任楊躍財遺漏掉了本村村民楊華山。”但村民反映除了楊華山外,另還有3戶人家也被同時“遺忘”了。

俗話說:要致富靠修路。修路本是好事,但絕不能為此發生矛盾而活埋人。因為活埋人本是野蠻時代出現過的罪惡行徑,但在已進入21世紀的今天,宜章縣卻上演了這樣的一幕醜劇,這與現時期建設和諧社會和以法治國背道而馳的,也是對人權和法律的嚴重褻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