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婦女販賣熊貓皮被抓 出境後一張能賣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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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孫某與她販賣的大熊貓皮
被去肉成標本的大熊貓皮

重慶晨報2月11日報道 2007年2月11日,重慶榮昌警方破獲販賣熊貓皮大案。兩年前,四川一六旬老婦攜帶一張假熊貓皮來渝販賣,榮昌警方獲悉後,喬裝買家與之接線,但經查此皮為假冒,警方不露聲色,假意放棄買賣,將之放走。兩年後,老婦終於攜帶真熊貓皮再次來渝,被警方人贓俱獲。

近日,榮昌公安分局朱亞希局長向記者透露市公安局統一部署的春雷二號行動打響以來,榮昌警方全警動員,相繼破獲了一批大要案件。

通過砍價民警拋餌榮昌

本月初,榮昌警方接群眾舉報稱,近段時間,有一四川人聲稱手中有熊貓皮,想急於出售。警方獲此情報後,高度重視,立即通過線人與該人取得聯係,通過電話得知,對方是一名年級偏大的婦女,此人聲稱有兩張大熊貓皮出售,已集壓多日,正急於出售,絕對正宗,出國境後就能買到100餘萬。

辦案民警喬裝買家,裝出很有興趣地與婦女砍價,最終達成60萬一張的價格,但要求對方將貨帶到榮昌來交易。

珍貴大熊貓皮被查獲

8日上午10時,一形跡可疑車輛從成渝高速公路朝榮昌方向行駛。設在高速公路桑家坡收費站設立武裝檢查站的榮昌縣公安局經偵大隊與森林公安迅速行動,待該車行至桑家坡收費站時,迅速包圍,仔細搜查,在該車後排座一名六十來歲的婦女腳下發現一個白色編織袋

民警要求該婦女將行李交與警方檢查。婦女很慌亂地將編織帶轉手放到了右邊,隻將隨身帶的裝著衣物的袋子交了出來。“這個袋子肯定有問題”民警馬上將編織袋提下車,打開袋子,裏麵是一個黑色塑料口袋,再連續打開兩個塑料口袋後,“嗬,裏麵裝有動物皮”,民警發現裏麵的皮子呈黑白雙色,展開一看:哇,大熊貓皮!

嫌犯竟是兩年前放走的販買者

民警在審查中竟意外發現,張某竟是兩年前,他們故意放走的嫌犯。2004年,她也是帶著熊貓皮來榮昌交易,事先被警方獲悉行蹤,然後喬裝買家,也張某砍價並當麵交易。正當民警準備亮明身份,將張某捉拿歸案時,民警發現張某攜帶的大熊皮是假貨。

能過交談,民警得知張某的家鄉可能還有人持有真貨,決定放虎歸山,放長線釣大魚。於是民警不露聲色,取消“交易”,並放走張某。果不出所料,兩年後,張某攜帶真皮再次來渝。

專案組赴川直追獵殺者

據嫌犯張某交待,其是四川雅安滎經縣人,現年60歲。這張熊貓皮來自其親戚李某某處,當初兩人曾經商談過多次,最後以4萬元的價格成交,但未給錢,雙方說好,待張某將貨買出後付錢。“我共有兩張大熊貓皮,另一張放在四川的家裏”,在審詢中嫌犯再暴猛料。

榮昌縣公安局迅速將偵破戰果向市公安局分管刑偵工作的局領導匯報。市局領導指示:擴大戰果,一定要將獵殺者捉拿歸案。

於是經偵大隊與森林警察大隊再次聯係執法,成立專案組。並兵分兩路直赴四川雅安漢源和滎經兩地,當專案組民警直撲張某在雅安滎經縣的家中,當場搜出了一張大熊貓皮。但經驗豐富的民警馬上發現這張皮係假冒,是將四個小熊貓腳掌縫在白狗皮上,並染色仿冒而成。

2月11日,經過專家對該熊貓皮的鑒定,鑒定結果為該熊貓皮屬於成年大熊貓皮,從該皮看,其獵殺手段相當殘忍。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張某,李某均係化名)

相關法規鏈接:

根據國家林業局和公安部製訂的《森林和野生動物刑事立案標準》及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破壞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凡非法獵殺、收購、運輸、出售大熊貓一隻,即構成情節特別嚴重的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