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與生存對峙:北京無證小販持刀殺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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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對比新聞,我們要介紹的是,北京無證小販持刀殺城管;輿論呼籲刀下留人促中國和諧社會。
在北京市中關村販賣烤腸的小販崔英傑,原來是退伍軍人。由於賴以維生的剛買隻有一天的三輪車遭到城管副隊長李誌強等人扣留,情急之下用切小腸的一元錢一把塑料柄小刀將李誌強刺死。案情並不複雜,但是在對待崔英傑的命運上,官方媒體和民間輿論有極大地反差。

*弱勢者為生存情急之下釀下悲劇*

首先介紹兩位當事人。殺人犯崔英傑,年僅23歲,家境貧寒,初中畢業後入伍服役。根據崔英傑辯護律師提供的材料,崔英傑在71799部隊服役期間表現良好,榮獲所服役部隊頒發的優秀士兵證書、獲嘉獎一次;平時訓練刻苦,成績突出,多次在軍人大會上作為典型被點名表揚。退伍後在家鄉農村沒有出路,便和中國幾億農民工一起,流動到大城市,前來北京謀生,先後做過保安。

去年8月案發時,由於保安公司長期拖欠農民工工資,崔英傑不得以販賣烤腸謀生,案發前一天才借錢購得一輛嶄新的三輪車。不料第二天,剛開始做生意就被城管工作人員李誌強等人以無照商販的名義依法沒收。

被害人李誌強,36歲,幹城管已經8年。在當城管前,他在北京裕龍大酒店裏當服務員。1997年,因為一個偶然機會,得知“北京市容監察”部門要招公務員,剛從黨校取得大專學曆的李誌強去報考,並被錄取。這一年他28歲。1998年,北京“城管”隊伍成立,李誌強從“市容”調到了“城管”。2005年 11月因工作成績突出,他被調入北京海澱城管監察大隊業務督察一科,2006年4月,被聘為這個大隊的海澱分隊副分隊長。

*案法過程並非複雜*

事情發生的經過並不複雜。根據北京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對這一案件進行公開審判所提供的檢方的起訴書(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京檢一分刑訴字(2006)第 243號起訴書),崔英傑於2006年8月11日17時許,在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科貿大廈西北角路邊,因無照經營被海澱區城管大隊查處時,即持刀威脅,阻礙城管人員的正常執法活動,並持刀猛刺海澱城管隊副分隊長李誌強(男、歿年36歲)頸部,傷及李右側頭臂靜脈及右肺上葉,致李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根據中國官方的法院網公布的庭審紀錄,下麵我們介紹被告的說法。

崔英傑在法庭上說,“我家比較窮,來北京打工。我沒有文化幹了保安,幹保安的同時不開工資,我沒有多少錢減輕家庭負擔,我又兼了一份外賣,同時我感覺還是改變不了我的生活,所以我就當上了小販。”

崔英傑在法庭上說,“就在2006年8月11日,我和我父親帶的小女孩一起來到科貿西北角的胡同口,在那裏擺攤的時候,來了城管人。我跟他們說,把三輪車給我留下,這是我新買的,我隻聽見一句話:不行,車必須帶走。我拿了劃腸的小刀嚇唬他們,我看人越來越多,我感覺不可能打過他們,這時候我準備離開,決定不要了。”

崔英傑說,“我直接走出了人群,走出去以後我發現小女孩沒有跟過來,我又返回來去看,找那個女孩,結果沒找到女孩,看見他們一大幫人把我的車往他們的車上裝,我非常心痛,跑過去想把車要回來,當我跑到車跟前的時候,車已經起動了。”

崔英傑在法庭上說,“我就一轉身迎上一大幫人,我急於脫身,當時非常緊張,就直接向左側跑去,是欄杆,直接挨著的人就是李誌強。我感覺他在抓我,我就用手上的刀紮了被害人,紮完了我就跑了。”

公訴人問,“紮人的時候,使用什麽樣子的刀子?”

崔英傑答,“一元錢買的小刀,塑料把,紅色,帶刀鞘。”

*崔英傑經曆受到社會同情*

剛才介紹的是庭審時被告介紹殺人的經過。下麵讓我們看看中國媒體對這個案件的各種不同角度的報道。

台灣中國時報注意到中國媒體廣泛引用了一名當了8年城管的幹部的話“崔英傑必須死,如果不死如何讓城管在未來執法”。但是,海外媒體也注意到在中國,同情崔英傑的輿論力量比這個說法更為強烈,其原因在於城管製度不健全,以及部分城管和警察野蠻執法。

一些中國問題觀察人士指出,崔英傑的事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涉及很多中國目前社會重大熱點問題,例如中國億萬農業勞動力從農村流向城市的問題;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雖經中國國家最高領導人呼籲仍然無法解決的問題;建設和諧社會所涉及的城鄉差距問題;城市富豪揮金如土以及生活在大城市底層的農民工之間生活品質和財富分配的巨大差距;民眾暴力抗法事件越演越烈,越來越多等等問題。

崔英傑殺人事件的經過,中國媒體在報道中也不是輿論一律的。很多媒體都報道了有關崔英傑工作了4個月,有3個月沒有拿到工資,最後每天隻好吃方便麵度日的情況。綜合南方日報等一些中國地方媒體報道,後來崔英傑買了一輛舊三輪,開了個烤腸的生意。由於以前已經被城關沒收了一輛舊三輪,他便向戰友和同鄉借錢,在案發前一天,才買了一輛新三輪。8月初,崔英傑跟家裏說烤腸生意不錯,想找個幫手。崔英傑的父親在前麵村子裏找到了一個正在放暑假的小姑娘。8月10 日,崔英傑的父親領著幫工的農村女孩坐長途車來到北京。崔英傑當時興致很高,騎著他的那輛新三輪拉著兩人在圓明園外麵轉悠了一圈。

買了新三輪,找到幫工的崔英傑,當時的心情喜樂和滿足程度,恐怕並不亞於郊區別墅裏開寶馬汽車的北京富豪。據南方日報報道,崔英傑對自己白天賣烤腸,晚上當保安的人生企劃非常自豪,由於考腸的生意不錯,他凡事都樂觀起來。

崔英傑的母親這樣回憶兒子的打算:“他說,媽不要著急,等過年我就能攢上錢了。到時候我們翻新一下房子。”

崔英傑家裏的兩間磚房是30年前蓋的,屋頂不時往下落土。父親要給他介紹對象讓他早點結婚,崔英傑說,現在不行,等攢了錢,要大大方方地結婚。崔英傑喜歡過一個女孩,但沒有表白,兩人逛過一次朝陽公園。

剛剛生了火,正在專心烤腸的崔英傑對李誌強等城管隊員的出現措手不及。下麵是南方日報對當時發生的情況的報道:

李誌強封堵了崔英傑的去路,崔英傑不斷揮舞著雙手。“車子留給我,別的都給你們。”崔英傑喊道。崔英傑開始一直在央求,“求你們把車子留給我,就靠這個吃飯”。連說兩遍都沒有用,他的口氣就變了,“我再說一遍,把車留下,其餘你們拿走!”然而仍然無用。10多分鍾後,崔英傑放棄了努力。

此時,李誌強正在隊友的協助下,把那輛嶄新的三輪車抬到城管的卡車上。幫工的小姑娘還一直死死拽著車把。城管隊員開始準備收隊,這是3天整治行動中最後的戰果。忽然,崔英傑再次從人群中走出來,他走過李誌強,走向北京城管海澱分隊副隊長宋成棟。李誌強看見了刀:“老宋,小心後麵!”幾乎是在刹那,崔英傑忽然轉身,將刀子紮在了李誌強鎖骨與咽喉之間,血柱立刻噴射出來。

*官方態度強硬先下政治判決*

新華社等官方媒體站在執法的李誌強一邊。新華社報道說,2006年9月16日,北京市政府第127次市長辦公會議決定:批準李誌強為革命烈士。

新華社等中國官方媒體還揚言要“向暴力抗法亮劍”。新華社的報道說,李誌強同誌的鮮血讓我們在悲哀之餘無比憤慨,依法維護和規範經濟秩序和城市管理,卻遭遇了如此暴行,這是對法律的公然侵犯與褻瀆。當不法分子拿起凶器的那一刹那,便成了囂張的暴徒,喪心病狂地向人性挑戰!

新華社報道說,正常的經濟生活需要法律利劍的保障,不法之徒已經將法律置於腦後,法律的利劍當然要堅決打擊、決不手軟,縱容的後果必然是慘重的代價。

北京城管部門在互聯網上設立了網上靈堂,接受各界人士的留言和哀悼。在留言中,訪客董武君的看法比較具有代表性。他在留言中說:“姐夫,你走了已經5個多月了,雖然家裏人的生活已經走入了正軌,但每個人都沒有停止過懷念你。殺害你的凶手已經開庭審判,但是至今仍未宣判。我們不了解法律程序應該是怎樣的一個過程,我們隻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我們隻知道殺人償命自古以來都是天經地義,無論凶手如何狡辯,他紮在你脖子上那致命的一刀都是事實。你為了你的事業流盡了最後一滴血,我想此刻,你在天堂也靜靜地看著吧,看著法律如何還你一個公正,還你一個尊嚴,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李誌強的親屬董武君有關殺人償命天經地義的觀點不難理解,但是中國司法係統在審理此案之後,至今仍未宣判的原因,遠遠比天經地義的殺人償命複雜得多。這個案子在中國民間輿論和互聯網上引起了空前的爭議,焦點在於如何看待中國社會中的弱勢群體在依法維權無效的情況下,越來越多地采取暴力抗法的手段,而這個案件背景也折射出胡錦濤、溫家寶建設和諧社會後麵的不和諧的陰影。

*基本生存權與強勢政府對抗*

中國凱迪網絡發表文中思的文章評論這個案件說,站在政治角度看問題,這是一樁弱勢群體(小商販)的基本人權(生存權)與強勢政府(城管)之間的公開對抗。文中思還對北京市委授予李誌強革命烈士稱號評論說,當事人崔英傑落入法網,從法律的程序來說,隻要沒有最後被司法判決,法理上的身份都是“犯罪嫌疑人”。但是,北京“城管案”在沒有作出最後的司法定論之前,崔英傑的命運就在北京市政府授予李誌強“革命烈士”的稱號後,事實上已經得到了“必死無疑”的“政治判決”,而“革命烈士”這個稱號的強大政治意圖,是眼下的司法審判無法逾越的障礙。

另一位中國網友發表文章,評論了這個案件與建立和諧社會的關係。文章說,“身居高檔別墅、家雇保姆的達官富豪們可能從未見過城管們是如何‘執法’的,一般平民百姓可是對威風凜凜的城管們如何‘執法’司空見慣了,我們時不時可以看到城管們開著標有‘行政執法’字樣的卡車呼嘯著同時出現在一條巷子的兩頭,把小販們值錢的水果、三輪車、折疊桌、塑料凳一股腦兒朝卡車上搬,把秤杆撇斷、把他們認為不值錢的蔬菜踩爛、把煤球爐掀翻、把餛飩皮撒得滿地,空氣中彌漫著正在燃燒的煤球遇到水後發出的難聞的氣味,小販們苦苦哀求的哭喊聲、城管們凶神惡煞的叫罵聲。”

這位中國網友說,“每當我看到這些場景時,我總在想:這與今天我們所倡導的和諧社會是多麽的不相容啊!反差是何等巨大啊!當弱者生不如死時他們就會鋌而走險,就有可能釀成悲劇。我的這種想法今天不幸成了事實。你把他賴以謀生的三輪車搶走了,斷了他最後一絲生機,他就會想與其餓死,不如拚個魚死網破,同歸於盡。”

他還說,“我認為,要建設和諧社會,絕對不能拉出一支不受法律約束的隊伍,來對付手無寸鐵的小攤小販,把已經處於社會最底層的人們當作敵人那樣趕盡殺絕。而必須從源頭上來解決問題,必須從根本上解決弱勢群體的溫飽問題。”

*律師:當人被逼無奈誰會更冷靜?*

崔英傑的辯護人夏霖律師在辯護詞中也提到了弱勢群體的問題。他在辯護中說,“尊敬的法官、尊敬的檢察官:販夫走卒、引車賣漿,是古已有之的正當職業。我的當事人來到城市,被生活所迫,從事這樣一份卑微貧賤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但他始終善良純樸,無論這個社會怎樣傷害他,他沒有偷盜、沒有搶劫,沒有以傷害他人的方式生存。我在法庭上莊嚴地向各位發問,當一個人賴以謀生的飯碗被打碎,被逼上走投無路的絕境,將心比心,你們會不會比我的當事人更加冷靜和忍耐?”

夏霖律師在辯護詞中說,“我的當事人崔英傑,一直是孝順的孩子,守法的良民,在部隊是優秀的軍人。他和他的戰友們一直在為我們的國家默默付出;當他脫下軍裝走出軍營,未被安置工作時也沒有抱怨過這個社會對他的不公。這個國家像崔英傑一樣在默默討生活的複員軍人何止千萬,他們同樣在關注崔英傑的命運,關注著本案的結果。” 夏霖律師在辯護詞中說,“法諺有雲:立良法於天下者,則天下治。尊敬的法官,尊敬的檢察官:我們的法律、我們的城市管理製度究竟是要使我們的公民更幸福還是要使他們更困苦?我們作為法律人的使命是要使這個社會更和諧還是要使它更慘烈?我們已經失去了李誌強,是否還要失去崔英傑?”

*紐約市長關注社會底層值得借鑒* 中國法院網上發表了一篇美國紐約市為什麽不禁小販的文章,可以為中國管理市容市貌的城管部門作為對比。文章說,“去年,紐約市交通局曾向市政府遞交了一項 ‘人行道攤位修正法案’,想把原有‘允許攤主出牆3英尺擺設攤位’的規定,修正為“每年由交通局進行評估,對嚴重影響公共交通的出街攤位予以取締,或者將終止核發及續發營業執照”。

紐約市交通局的用意也不壞,是為公共秩序考慮!可是,這個修正案一呈到彭博市長那裏就被否決了。他保全了紐約市內超過2000餘家水果、蔬菜、煙雜、花鋪等沿街攤點的生命。彭博市長的做法,立刻得到紐約市民及《紐約時報》等多家主流媒體的一致讚許,幽默的美國人還拿他調侃了一把,說彭博市長是“美國城管的敵人”。

寧可當“城管的敵人”,也要當老百姓和販夫走卒的朋友,彭博市長的做法可能會給中國公務員和各地的市長們帶來一點啟迪。

*請為弱勢群體放條生路吧!*

中國法院網的文章說,“普通百姓的生計,對於偌大一個城市來說,或許是小事情,但對於具體的每一個家庭來說,其實就關乎生計的天大事情。民生無小事,一分一厘其實都是民生之重。這對國際大都會紐約是如此,對於我們這些發展中的城市來說更是如此。” 最後,關於這個案子,我們引用李誌強網上靈堂一位中國民眾的留言作為結束。這位中國民眾說,“我感到沉重的是,被殺者代表著合法秩序,殺人者代表著合理要求,但合法和合理的衝突竟需要一條生命和兩個家庭的幸福作代價。但我無法解開這麽一個死結,隻能無言。但願李誌強烈士的生命能讓我國的法律有更多的人性和理性,但願,李誌強烈士能使我們的執法者時刻想到弱者的生存,但願,這個社會不再分為互相對立的幾個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