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副所長酒店內兩次強奸未滿14歲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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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副所長酒店內兩次強.奸未滿14歲少女  本報訊 據瀟湘晨報18日消息 王曉東(二級警督)外號“東哥”,在衡陽市“聲名赫赫”,這位衡陽市公安局珠暉區分局東風路派出所原副所長,涉嫌強.奸不滿14歲的幼女,被強奸的3名少女甚至被逼迫到廣東賣淫,她們甚至不惜以死相抗爭才逃脫魔掌。 昨日,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檢方指控王曉東等7人分別犯有強奸罪及組織、強迫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 兩次強暴幼女 衡陽市人民檢察院的指控還原了如下事件經過:2005年6月15日下午3時,綽號“莫癲子”的莫榮(此人自1982年起3次搶劫、故意傷害他人)認識了3名女子劉某某、淩某某和殷某。當日下午5時,莫約“東哥”王曉東到衡陽市珠暉區苗圃街一排檔吃晚飯,並把劉、淩、殷3人帶去。王曉東和另一名被告許小雲先後應約前來。 飯後,莫榮、許小雲帶劉、淩、殷3人到鑫都大酒店開了417號房間。當晚9時,就在417房間,王曉東強.奸了殷某。次日上午10時,莫榮又叫王曉東來到417房間。王曉東再一次強.奸了殷某。 3女被逼外地賣淫 6月17日,經與廣東東莞市大朗鎮組織、容留婦女賣淫的彭和平聯係,莫榮將劉、淩、殷3人帶到東莞。從6月17日至6月22日,莫榮、許小雲、彭和平、邱枚香、鄒治銀先後多次逼迫3名少女賣淫,邱枚香負責收錢,鄒治銀負責介紹嫖客。檢方查明,莫榮從中獲利500元,許小雲獲利300元,彭和平和邱枚香共同獲利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