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趙江虹武花記者張學勇實習生陳旭)5名女大學生將一弱女關在包間內,對其輪番施暴長達5小時,原因是其中一女懷疑受害女勾引了她男友。昨日記者獲悉,武侯法院已以故意傷害罪判處4女不同刑罰。 “一個在酒吧上班的狐狸精三番五次勾引我男友,今晚非教訓她不可……”今年1月6日淩晨3時左右,成都某大學的在讀女生曉雪突然接到剛大學畢業的姐妹陳丹的電話,並要她趕到棕南小區某酒吧給她“助拳”。曉雪和另3名剛參加工作的大學女生古萍、方麗、芳芳紛紛趕到該酒吧。 陳丹等強迫“狐狸精”王麗脫得精光,先是冷水淋,接著又是一陣拳打腳踢,然後用煙頭不斷燙王臉部、額頭。更令人發指的是,5女竟逼迫王拿打火機將自己的體毛燒光。經法醫鑒定,王為輕傷。 除芳芳在逃外,主犯陳丹、古萍、方麗分別被判10個月至1年的有期徒刑,曉雪被判拘役4個月零10天。(文中人物均係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