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5月13日下午,閩北浦城二中初二年段的5名男生和一剛輟學的初中生,在該校兩名初一女生協助下,將一初二女生騙至旅館,施以輪奸。昨日,記者從浦城警方處獲悉,5名參與作案的男生已於5月21日被警方刑拘,輟學生在逃,兩女生因未滿13周歲,免予刑事處罰。 受害女生幾天幾夜不言不語 5月29日,記者獲知消息後,連夜趕往浦城。根據線人提供的線索,記者找到其中一個案發地點———浦城城關的國華旅社。目前,國華旅社已被警方勒令暫停對外營業。據該旅社煮飯的婦女稱,事情發生在二樓的一房間裏,但她並不知詳情。 據警方介紹,當天浦城二中舉行考試,下午沒有上課。受害人小葉被同校的兩名初一女生約了出去,結果先後在城關的二輕旅社和國華旅社遭到了幾名少年的輪奸。小葉回家後,幾天幾夜不言不語,直到一個星期後才向家長道出實情,於是家長向警方報案,隨後,警方傳訊了5名涉案在校生,他們供認了輪奸事實。 事發旅社10元錢提供2張床 按照警方說法,記者找到最初發生案情的二輕旅社,該旅社目前還在營業。記者問旅社的陳老板,未成年人沒有身份證,不能登記住宿,為什麽這些學生能住下來?老板稱,服務員當時問過這些孩子,孩子們說隻是中午休息一會兒,於是旅社收了10元錢,就提供一間雙人床的房間。 當記者問及6個男的和3個女的,怎麽能在一間屋內午休時,老板表示,服務員沒問,以為女孩子一會兒就會走。後來發現情況不對勁,就趕他們走。記者問,有什麽不對勁的地方?她說,這些人很吵,她住在四樓,小孩住在二樓,於是她就趕這些人走了,直到警方來調查,才知道發生了輪奸案件。 這位陳老板強調,當時在她的旅社不可能發生輪奸案件,因為這些人才呆了5分鍾,輪奸案件是在國華旅社發生的。因為她們趕走了孩子,所以旅社沒有被警方關閉。在采訪中,記者一直無法找到國華旅社的老板。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在浦城城關,像二輕旅社和國華旅社這樣簡陋的旅館非常多,租金也非常便宜,一個晚上每個鋪位隻有4元到6元,最好的也隻有20元,非常適合那些低收入者或者流浪者住宿。據知情人透露,這些旅社經常成為一些不良少年聚會的場所,他們遊逛完後就不回家,幾個人擠在那裏,有些人甚至帶刀在身上。 事發原因借錢不給輪奸報複 5月30日中午,記者來到浦城二中,因為當天是星期天,學校沒有上課,但是記者還是碰到了幾個初中女生。 據她們說,涉案的5名男生在初二年級六班,平時流裏流氣的,這個班闖闖,那個班闖闖,很討人厭。因為他們在社會上還有一些壞朋友,經常結伴在學校周圍,追漂亮女生,說下流話,揮拳打架,學生都怕他們。 其中一女生透露,那位受害女生,是因為得罪了一初一女生,而遭到“報複”的。當地警方證實了這一說法:當時這個女生想向初二的小葉借錢,小葉不願意借錢給該女生,該女生就找到自己的男朋友———涉案的輟學生,告訴他想辦法“做”了小葉。於是,這些人就采取輪奸的辦法對小葉進行摧殘,當時兩名女生還在現場幫忙。 學校門口接女生的家長多了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事發後,當地女生人人自危。一初中女生說,她的父母本來在浙江省江山市做生意,現在兩人都回來了,每天輪流到學校來接她,其他的女生也是這樣,到了放學時間,校門口全是父母來接自己的孩子。 在老師宿舍區,許多老師表示,現在學校對該案件非常重視,但因為發生在校外,他們防不勝防,無能為力。另外,他們都有對學生進行教育,特別是一些差生,但是現在學生不能處分,不能開除,所以他們也感到難辦。記者同時找到學校的楊書記,他以家中有事拒絕了采訪要求。 本報記者 黃義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