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網-南國早報訊(見習記者滕芬芳)與自己同居多年的“丈夫”同時長期與他人保持同居關係,為此,兩女子展開了“爭夫之戰”,其中一位竟跑到另一女子家中,火燒該女子與其“夫”的床。這是5月24日早上發生在南寧市的一場鬧劇。 知情人告訴記者,引起這場鬧劇的“主角”姓李,他從博白縣來到南寧市已經好幾年了,七八年來他一直與同從博白縣過來的朱某保持同居關係,並在南寧市安了家,人前人後也以夫妻相稱。 幾年前,他認識了浦北縣的夏某,兩人漸生情愫,便在浦北縣另安新家,也開始了同居生活,並於2003年生下了一個女兒。 李先生在與夏某過起“三口之家”的生活的同時,並沒有斷絕與朱某的“夫妻關係”,這麽些年來,他一直在南寧市與浦北縣的兩個“家”之間來回周旋。雖然“辛苦”,但李先生不想放棄任何一個“妻子”,用他自己的話說,兩個女人他都不想放手,覺得拋棄了其中任何一個,都會心裏不安。 這樣的生活維持了兩年多,朱某和夏某都知道自己的“丈夫”還有另一個“妻子”,但雙方都不想主動退出,而是使出渾身解數挽留“丈夫”的心。自從夏某生下孩子以後,愈加不能容忍和他人分享“丈夫”的生活,2004年4月,她主動跑到南寧來與朱某談判,要求對方退出,朱某當然不願意,雙方爭執不下,後來在李先生的勸說下,事情暫時告一段落,夏某“無功而返”,獨自回到了浦北縣。 今年5月23日晚,夏某再次來到朱某家中“爭夫”,但一直不見朱某和“丈夫”出現,等到24日早晨7時許,苦等一宿的夏某一氣之下點火燒了朱某臥室的床。 剛巧回到家的朱某見到這一幕,馬上打電話報了警,轄區的河堤派出所的民警趕來將兩名女子帶回所裏調查,並作了相應處理。可能是見到夏某“來勢洶洶”,李先生選擇了“暫時失蹤”,避開了這場“爭夫之戰”。 知情人覺得李先生這種腳踩兩隻船的做法很不應該。廣西綠蔭婦女谘詢中心的一位專家告訴記者,這種事情無論是從法律的層麵還是從社會道德的層麵來說,都是不應該的,現在他們的狀況對當事人三方和小孩子都是不利的,李先生的行為與其說是割舍不下感情,不如說是在玩弄感情,同時,希望女性能自立自愛,合法合理地把握自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