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同時愛上一男 爆出3P疑雲 媽媽阻止女兒和她搶男人被拒 憤而告男友妨害性自主 女兒作證三人曾同床而眠 桃園縣42歲的李姓男子,暗中與梁姓婦人及她的女兒發生關係,後來因冷落梁姓婦人而引爆醋勁。梁姓婦人阻止女兒跟她搶男人被拒,憤而控告李姓男子妨害性自主。李姓男子20日向檢察官供稱,曾和母女玩3P。 桃園地檢署調查,從事保險業務的梁姓婦人(39歲),二年前離婚後,與20歲的女兒共同生活。 去年6月間,梁姓婦人因拉保險,認識家境富裕的李姓男子(42歲),兩人打得火熱,常常到賓館開房間。 李姓男子後來發現梁姓婦人的女兒長得漂亮,於是又暗中猛追情婦的女兒,雖然二人年紀差廿多歲,彼此仍感覺對味,曾多次出遊並發生性關係。 梁姓婦人對李姓男子對她逐漸冷落心有不滿,懷疑男友移情別戀,4月間暗中跟監,發現李姓男子竟帶著她的女兒上賓館,她「抓奸」後要求女兒「不要和大人爭男人」,她的女兒反駁「自己有戀愛的自由」,表明無意退讓。 梁姓婦人勸阻女兒不成,找上李姓男子攤牌,要求離開她的女兒,否則幹脆付她二百萬元分手費。由於李姓男子拒絕付錢,也不願離開她女兒,梁姓婦人4月下旬向桃園地檢署控告對方性侵害。 桃園地檢署20日開庭時,由於性侵害是重罪,李姓男子為求自保,爆料指稱曾和梁姓婦人同住半年,還和母女共眠及玩過3P,因梁姓婦人房事需求量大,他窮於應付,而她的女兒較溫柔,和他往來較密切,梁姓婦人才吃醋告他。 李姓男子還出示梁姓婦人寫給他的情書,並吐露對方隱私部位的特征,以證明自己未對梁姓婦人性侵害。 梁姓婦人的女兒20日以證人身分出庭,承認和母親「愛上同一個男人」,還說出母親身上的特征。至於玩3P,她說,母女曾和李姓男子「共眠」,每次都是她母親先和李姓男子親熱,等她母親睡著後,李姓男子才和她溫存。 檢方審酌案情,認為與性侵害案性質有異,將再傳梁姓婦人到庭了解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