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引發殺人血案 鋼針釘入“情敵”頭部
千龍新聞網?
2004-05-21 09:22:39
[千龍網特約記者趙富林
白旭春5月20日報道]張威(化名)本是一個老實巴交的農民,然而因為和李殊(化名)的這段畸情,他蛻變成了一個凶殘的殺人犯。血淋淋的事實再次向人們昭示了這樣一個道理:婚外情就像盛開的罌粟花,蠱惑人心的豔麗花朵下隱藏著深重的罪惡……
2004年2月10日,河南省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轟動豫西盧氏山城的被告人張威用縫衣針釘死他人一案做出判決,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威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偏遠山村 老實村民蹊蹺死亡
黃柏溝是豫西盧氏縣獅子坪鄉一個偏遠的小山村。這裏山清水秀,民風淳樸,千百年來,生活在這裏的人們靠在山坡上開墾的薄田和種植食用菌度日,貧瘠的土地養育了一代又一代人。
42年前,陳萬有就出生在這裏。貧寒的家庭家境造就了他吃苦耐勞、憨厚而又懦弱的性格,自小他就擔起了生活的重擔。
轉眼間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陳萬有娶回了農家姑娘李殊為妻,誰知李殊結婚沒幾年竟和自己的公公勾搭上了,年過花甲的婆家奶奶感到敗壞門風,就指使孫子(李殊的小叔子)將兒子羞辱了一頓,李殊公公感到丟人,就服毒自殺了。
老實的陳萬有本以為出了這事,李殊會改邪歸正,誰知李殊本性不改,時不時在平靜的小山村鬧出點“緋聞”,陳萬有心懷不滿,怎奈生性懦弱,拿她無可奈何,隻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事。
2003年7月3日這天天剛亮,勤勞的陳萬有就早早起床,拿上工具到附近山上的自留地裏種天麻。轉眼間到了中午,該吃午飯了,還不見陳萬有回家,李殊就讓丈夫的兄弟陳某去山坡上叫陳某回家吃飯。誰知陳某還未到陳萬有幹活的地方,就見陳萬有躺在一個土坡下,血流滿麵,已經氣絕身亡。驚惶的陳某急忙回家喊人,村民們七手八腳地幫忙將陳萬有抬回家。
因陳萬有死在山坡下,且陳一貫老實本分,憨厚善良的村民們也沒有多想,都認為是陳不小心從山上跌下摔死,就幫忙收拾後事,準備將陳萬有安葬。
支書懷疑 “鋼針”牽出凶殺大案
好好的一個人怎麽會突然死亡呢?陳萬有兄弟陳某隱隱約約感到哥哥死得很蹊蹺,但又拿不出證據。就在村民們即將把陳萬有埋葬的時候,黃柏溝村村支書徐文欣聞聽此事後匆忙趕到現場,在簡單詢問了陳萬有死亡的情況後,徐文欣果斷地向獅子坪派出所報了案。
派出所接到報案後,民警安建超、楊東娜迅速趕赴黃柏溝保護現場,同時將案情迅速向縣公安局進行了匯報。7月4日上午11時,盧氏縣公安局接到報案後,主管刑偵的副局長牛邦理、刑警大隊教導員張海千立即帶領偵技人員,驅車近一百公裏趕赴現場,迅速展開偵察工作。
經對陳萬有的屍體進行解剖,偵技人員發現死者頭部大麵積顱骨骨折,脖子上有掐痕,進一步解剖時,在死者的頭頂部赫然發現了一枚縫衣用的鋼針!偵察人員由此推斷,陳萬有係他殺無疑。
鋼針釘入頭部殺人,這隻有在古代的奇案中才能見到,那麽,是誰用這麽殘忍的手段,將老實本分的陳萬有殺害了呢?民警們經過認真分析,一致認為陳一貫老實本分,沒有樹敵,不可能是仇殺。劫財?更沾不上邊了。那麽,是誰和陳有深仇大恨呢?民警們分成幾個小組,一邊繼續勘察現場,一邊走訪群眾,排查線索。
剝繭抽絲 殺人真凶浮出水麵
一個個線索被收集,一個個嫌疑人被排除,民警們冒著酷暑,進行艱難的調查走訪。縣公安局局長親赴現場,指導案件偵察工作。
在對群眾進行調查走訪時,民警們獲取了一個重要的線索:那就是陳的妻子李殊生活放蕩,經常紅杏出牆。難道是情殺?民警們對李殊案發當天的行蹤進行了調查,經查,李殊沒有作案時間。民警們又對李殊平時關係密切的人進行了排查,終於,43歲的鰥夫張威進入了民警們的視線。
張威,男,現年43歲,家住與死者陳萬有相隔二、三裏的黃柏溝村上莊組。據村民們反映,張威和李殊關係曖昧。經進一步調查得知,張曾於案發當天從陳萬有家門前經過。種種跡象表明,張威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們迅速將張威帶回局裏進行訊問。
在強大的攻勢下,7月6日,犯罪嫌疑人張威如實供述了為達到和李殊結婚之目的、殘忍殺害陳萬有的犯罪事實。作完張威的筆錄後,民警們又馬不停蹄,押著犯罪嫌疑人到黃柏溝案發地指認現場,搜尋作案工具。
至此,這起因奸情引發的“鋼針”奇案真相大白。 鳩占鵲巢 婚外情引發滔天罪惡
1996年,張威妻子病故後,在信教時認識了李殊,兩人“一見鍾情”,開始兩人僅僅在一起摟摟抱抱,直到1999年,兩人實在經不住誘惑,開始在一起廝混,自此兩人勾搭成奸,張威曾多次讓李殊離婚和他另過,而李殊認為離婚無望,張於是萌生了鳩占鵲巢、殺害陳萬有和李殊結婚的念頭。
2003年7月1日,張威和李殊相約在山上見麵,兩人在一起鬼混時,李殊向張哭訴不能和他長相廝守的痛苦,更堅定了張威殺害陳萬有的念頭。7月2日兩人見麵時,張威聽李殊說次日陳萬有要到山上的自留地中種天麻,於是決定除掉陳萬有。
7月3日一大早,張威上坡摘了十幾斤五味子(一種中藥),從陳家後門經過時見到李殊,當確認陳萬有確實上山種天麻情況後,張威徑直到陳萬有房後的山上,用隨身攜帶的竹刀砍了一根胳膊粗的木棍,沿著山路來到陳萬有幹活的地頭。
陳萬有聽到有人聲,就隨口問了聲:“誰?”張威回答說我,陳見是張,心裏很不高興,隻顧幹活,不理他,停了一會兒,張見沒法下手,就對陳萬有說:“你媳婦讓你回家做飯。”陳萬有轉身收拾工具準備回家,張威跟在他後麵,陳萬有下坡時不小心滑了一跤,張威乘其不備,用木棍朝陳的頭部猛擊一棍,陳萬有一下被打倒在地,張威緊接著又是兩棍,見陳還在地上掙紮,就死死掐住陳的脖子。
這時,張威看到胸前別著的前幾天女兒給他的大號縫衣針時,想起前幾天看到錄像中古代一樁用鐵釘釘人頭部的殺人案,就取下胸前的鋼針,用手中的竹刀將鋼針向陳萬有的頭頂部釘去,由於用力過猛,鋼針尾部折斷,張威用竹刀又猛擊了兩下,將鋼針完全釘入陳的頭部,之後他將陳萬有的屍體從坡上推下去,造成從坡上摔下的假相,又將木棍扔到了山溝中。
回到家中,張將沾有陳萬有血跡的衣服脫下泡在盆中,將竹刀藏起,之後他又裝作沒事兒的樣子,到陳萬有家附近打探消息,和村民共同將陳的屍體抬回家中。狡猾的張威本以為做得天衣無縫,殊不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案發不到三天就落入了法網。
悔時已晚 法院宣判凶手死刑
2003年12月12日,河南省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盧氏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轟動一時的鋼針釘頭案,開庭時,張威對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認不諱,在最後的陳述中痛哭流涕,哀求法庭“放自己一條生路”。
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審理後認為,張威為達到與他人長期通奸的目的,以暴力手段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作案中,其先持木棒打擊被害人頭部,又用雙手掐住被害人脖子,然後又用縫衣針釘入被害人頭部,最終導致被害人死亡,足見其作案手段特別殘忍,且造成後果極其嚴重,故依法應予嚴懲,其辯護人要求對其從輕處罰的意見,與事實不符,不予采納,故依法做出了上述判決。
故意殺人的被告人張威受到了法律的最嚴厲懲處,但是該案留給人們以太多的思索。張威本是一個老實巴腳的農民,然而因為和李殊的這段畸情,使他蛻變成了一個凶殘的殺人犯。血淋淋的事實再次向人們昭示了這樣一個道理:婚外情就象盛開的罌粟花,蠱惑人心的豔麗花朵下隱藏著深重的罪惡……
(另據悉,公安機關在偵查該案時從本案被害人陳萬有家搜出了毒品大煙膏1105克,陳萬有之妻李殊因幫助製造毒品被盧氏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