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昨天獲悉,曾被媒體廣泛關注的李義江故意殺人案,已經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市一中院以李義江犯有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院最終認定,李義江在2002年年底到2003年年初的一段時間,采用殘忍手段連續殺死5人。而對於前一段時間媒體報道說李義江在15歲時就曾殺死同班同學等前3起殺人案,因為雖有李義江自己的口供,但是直接證據不足,法院沒有認定。 據此前媒體報道,2002年年底到2003年4月,北京先後有5名男子在河邊、暫住地或賓館內被人手持利刃殺死,其中一具屍體的生殖器官被割走。經過現場勘查,警方懷疑這是由性糾紛引發的係列故意殺人案件,並初步確定受害人與犯罪嫌疑人是通過網絡結識的。 4月初,警方在對預定地點進行排查時,一知情人反映,居住在某小區的李義江經常與不同男子出入,警方隨即將其抓獲。開始李義江供述,被殺的幾人均為同性戀者,他們曾經對李義江實施過性侵害。為此,李義江在網上“以約網友見麵”為由,將他們逐一約出後殺害。但是在市檢一分院審查該案時,李義江又推翻了上述說法,所以李義江的殺人動機一直不清。 據了解,1999年李義江以新疆某市高考第二名的優異成績考入北京一高校。兩年後,李義江因故退學。 作者:李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