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色狼強逼手淫 女大學生冷靜智擒惡狼 蔣永佑/台北報道 一名吳姓女大學生前天傍晚誤搭賊車,她乘計程車趕往打工處時,竟遇上色狼強押至偏僻山區,所幸她冷靜麵對,除記下嫌犯周廷勝相關資料,更虛與委蛇使其下山,周旋了近六個小時,最後利用尿遁脫身。警方更藉由被害人記下的線索,在數小時內逮捕嫌犯,漂亮破案。 這名就讀於淡水某私立大學二年級的吳姓女學生,前天傍晚五點多從捷運士林站走出,趕著搭計程車前往內湖某有線電視台打工,沒想到卻遇上了計程車之狼。 上車後,吳女發覺司機越開越偏僻,與以往其他駕駛所走的路線不同,最後竟開上外雙溪的山區。司機當時還唬弄被害人,這樣走比較不會塞車,吳女心裏暗叫不妙,表麵上不動聲色,卻快速按著手機,企圖發簡訊向親友求救。 可惜手機按鍵聲響驚動周嫌,眼看已在偏遠山區,四下無人,周嫌立刻露出猙獰的真麵目,取出預藏的水果刀,強奪吳女的皮包和手機。一看皮包內隻有一千多元,周嫌立刻脅迫吳女,要求卅萬贖款。 邪念一轉,周嫌當下劫財不成改為劫色,將吳女押至路旁樹叢,脫去被害人衣褲,意圖性侵害。吳女不斷哀求周嫌:「你的年紀都可以當我爸爸了!」 周嫌最後「退而求其次」,要求被害人幫他手淫。 洩慾後,火氣消退,周嫌逐漸恢複理智,吳女於是與其攀談,在閑聊後,周嫌態度逐漸軟化。 吳女在言談中,則記下嫌犯車號、營業登記證上的姓名,見周嫌戒心漸失,吳女將計就計,向周嫌表示願意幫他向家人要求籌錢來贖,但要周嫌先讓她下山才好辦事。 在吳女努力說服下,周嫌在晚間十一點多同意下山,此時距吳女上車已近六小時。就在開到中山北路、德行西路蘭雅派出所對麵時,吳女見路旁一家還有員工的連鎖咖啡店,趕緊聲稱自己尿急,周嫌便放被害人下車。 進入店內後,吳女小聲向店員求救,暗示店員報警,周嫌見狀,趕緊駛離現場,吳女隨即向蘭雅派出所報案。由於吳女熟記嫌犯資料,士林警分局清查周嫌紀錄,發現類似前科累累,立刻在昨天淩晨派員前往周嫌位在北縣永和的住處前,將熟睡在犯案車輛上的周嫌逮捕。 周嫌沒想到會遇上如此冷靜、聰明的被害人,還在警局裏辯稱與吳女相談甚歡,是吳女自願要給他卅萬元的。耍嘴皮子的下場,氣得吳女一旁等候多時的男友踹他一腳,痛得周嫌在地上打滾。 由於物證人證俱在,警方隨即依擄人勒贖、強盜及妨害性自主等罪嫌,將周嫌移送士林地檢署,並於晚間聲請羈押獲準。 離開分局,要移送地檢署時,周嫌痛哭失聲,警方怒斥他:「你又不是被害人,幹嘛哭?」沒想到周嫌竟回答說:「因為我氣自己呀!竟然會天真到去相信一個女孩子。」埋怨自己被捕,讓人又好氣又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