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倆“合法妻子”顛倒 嫂子找小叔子離婚(圖) |
弟弟結婚時,糊裏糊塗將哥哥的身份證拿去辦理了結婚證;哥哥幾年後結婚,隻好拿弟弟的身份證去登記!哥倆的“合法妻子”完全顛倒。如今,嫂子鬧著要離婚,可究竟是上法庭與哥哥解除同居關係,還是與弟弟“離婚”,嫂子這下可犯糊塗了……
1999年7月,龍泉驛區興龍鎮元包村青年張照文準備和女友周小花結婚。張決定到女友的老家中江辦理結婚登記。出發那天,張照文捎上身份證和戶口簿匆匆上了路。到了中江,張才發現:胡亂中竟然將哥哥張照學的身份證帶來了,而自己的身份證卻丟在了家裏!回成都取,往返花100多元錢不說,還要白白浪費幾天時間。張照文決定投機取巧:拿著哥哥的身份證順利瞞過工作人員,辦好了結婚證。隻是,結婚證上的姓名是哥哥張照學,但照片是自己的。 去年8月,哥哥張照學耍起了朋友。閃電戀愛僅一個多月,哥哥便提出和女友陳道群結婚。11月18日,哥哥辦理結婚證時,隻得拿著弟弟的身份證“故伎重施”。不同的是,這一次,名字換成了弟弟張照文,照片貼的是哥哥。對此,嫂子陳道群很氣憤,但一切已成既定事實,也沒有過多幹預。 就在哥哥結婚一個多月後,閃電結婚的小兩口感情出現了裂痕———嫂子陳道群要求離婚。但到底是找哥哥解除“同居關係”還是與弟弟打“離婚官司”?今年初,陳委托錦江區合江亭法律服務所的趙美蘭代其打離婚官司。最終,通過與律師商議,嫂子陳道群選擇了起訴小叔子張照文要求“離婚”。 昨日上午,龍泉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由於案情清楚,陳道群和張照文沒有事實上的夫妻關係,雙方都沒有異議,法庭當庭宣布,解除了二人的婚姻關係。 律師趙美蘭稱,陳道群和哥哥張照學的同居關係自然解除,無須再到法院起訴。而前來旁聽的張父則表示,下一步準備宣告大兒子張照學和周小花的夫妻關係無效,再讓小兒子張照文和周小花登記結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