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名孤寡老人拐賣強奸17名瘋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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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間還關押6女供人嫖宿,涉案另17人多為孤寡老人   本報訊 (記者柯鴻海 通訊員呂強 葉瀅 阮樹本)前日,茂名中院宣判一起拐賣、強奸精神病女子案,涉案的18名被告大部分為孤寡老人,其中年齡在60歲以上的有7人,主犯李家全已69歲。   拐賣精神病女子發歪財   經法院審理查明:外號“大番薯”的主犯李家全今年69歲,1972年犯強奸罪被判刑7年,1978年刑滿釋放;1981年又犯盜竊罪被判刑5年,1986年刑滿釋放。刑滿釋放後的李家全仍一心想發“歪”財,他把在路上碰到的精神病女子騙到家裏關押起來,然後聯係買主,以200元到2000元不等的價格賣給他人為妻。後來,附近一帶從事拐賣活動的人得知他專門“收集”精神病女子,都紛紛把“撿”到的或買來的精神病女子賣到李家再讓李轉手。   關押6女供人嫖宿   被告人葉某2003年3月6日下午買酒菜到李家全的住處飲酒,見到李家全住處關押的6名精神病女子,便向李家全提出找一女子與其發生性關係。李家全同意並打開關精神病女子的鐵門讓葉某進去。葉某入屋後挑了一個年約20多歲的精神病女子發生了性關係。事後,葉某建議李家全搭一木棚供別人來嫖宿。李家全聽後即動手搭了一個簡易木棚。此後,被告人葉某、淩某、李某、朱某等人采取付3元至5元的形式,多次在木棚裏與精神病女子發生性關係。   5年拐騙17名女子   據查證,從1999年起到2003年5月間,經李家全拐賣的精神病女子共有17名,其中有8名精神病女子被賣後住了一段時間就失蹤了,9人被警方解救。此案共涉及疑犯18名,其中大部分為孤寡老人,年齡在60歲以上的有7人,年齡最大的李家全為69歲。18名疑犯中除李家全有前科外,另一罪犯淩亞生也有前科,曾於1991年犯拐賣人口罪被判刑10年。   法院審理後,以拐賣婦女罪、強奸罪分別判處李家全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0年,數罪並罰執行無期徒刑,並處罰金5000元。宣判後,李家全未提出異議。其他17名被告也分別以拐賣婦女罪或強奸罪被判處3年至15年有期徒刑及相應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