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色錄像害人不淺 15歲童工竟然強暴30歲女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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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北沭陽一名年僅15歲的少年劉強來到蘇州打工,離家在外的空虛、寂寞,被黃色錄象毒害後的生理躁動都在纏繞著他。兩個月後,劉強一念之差強奸了30歲的女鄰居。昨天,蘇州滄浪區法院一審判決劉強有期徒刑2年6個月。正值花季的少年為何成為強奸犯?   成績太差來蘇打工   站在被告席上,劉強身穿黃色囚服,身高大約170厘米,頭發蓬亂,麵容疲憊,像一隻受驚的小鹿。在他的手腕上,是一副明晃晃的手銬。聽到法庭的判決,劉強眼中是一臉的迷茫,不禁潸然淚下。但這時已經太晚了,他的一朝失足為他自己的人生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據劉強說,他1988年5月出生在蘇北沭陽。由於去年中考沒考上學校,劉強此後便在家閑待著,期間他曾到泰州打工,但因工廠倒閉,不出一個月就回了家。由於家裏經濟困難,去年12月,由媽媽的一個朋友介紹,劉強來到蘇州某印刷廠打工。劉強的媽媽害怕別人知道他是童工不敢用,讓他和印刷廠老板說自己17歲,過年就18歲了。老板也沒多問,就收下了他。   不甘寂寞強奸鄰居   來到蘇州後,劉強一個人住在城東某新村某幢的二樓。30歲的受害人王婷獨自住在他樓下。   今年春節,劉強沒有回家過年。他整天一個人窩在房裏睡覺、看電視,覺得非常寂寞和孤獨。“作案前幾天我見過那個女的(受害人王婷),就住在我樓下,覺得她長相還可以。年初四晚上,我躺在床上看電視,但電視節目很無聊,我的腦子裏浮現出了一些黃色的鏡頭,就想下去看看樓下那個女的在不在家,想欣賞一下她的睡姿。”   2004年1月26日,也就是年初五的淩晨3點30分。帶著好奇的劉強從屋子裏找出一把螺絲刀放在外衣口袋裏,然後穿上衣服,從陽台上翻入一樓的院子裏。院子裏的房門沒有上鎖,劉強進屋後,看到王婷正一個人睡在床上,就靜靜地看著自己心中向往已久的“女神”。內心的欲望又讓他忍不住伸手去摸。王婷被驚醒後嚇了一跳,質問道:“你是誰?你是怎麽進來的?”劉強回答說是“爬進來”的,並說自己隻是“喜歡你,沒別的意思。”王婷拿過床頭櫃上的手機想報警,劉強一把搶過手機,扯斷了床頭櫃上的電話線後,把王婷推倒在床上,掏出螺絲刀抵住她的胸口,威脅她不許反抗。看到隻穿著睡衣的王婷,他感到一股熱血湧上了腦海,下來的一切似乎也失去了控製,不顧一切地對她實施了強奸。   事後,一下子清醒過來的他坐在衣衫不整的王婷身邊,帶著僥幸的心理問道:“可以不去報警嗎?”為了能夠逃脫,王婷假意說:“我早上5點就要去上班,不會去報警的,但希望不要再有下一次了。”劉強從王婷家的大門走了出去,一直躲在一個花壇邊,沒敢回家,直到那女的出門上班,才回家睡覺。王婷立即報了警。當天,劉強在家裏睡覺時被民警抓獲。   是誰把他推入深淵   “我想爸爸,也想媽媽”被抓後,劉強每一天都過得如坐針氈。“我在看守所裏呆了10天了,在這10天裏,我滿腦子都在想爸爸媽媽,爸爸媽媽對我多好啊,我對不起他們。”劉強對記者說。劉強告訴記者,他現在感到“很害怕,也很後悔”,“腦子裏很混亂,整天恍恍惚惚”,並要求看在當初作案隻是“一念之差”的份上,“懇求政府能對我寬大處理,我以後再也不會了。”   那麽促使劉強產生強奸念頭的那些黃色鏡頭是哪裏來的呢?劉強告訴記者:“13歲時在老家看了兩三次黃色錄像,是在一個朋友家裏看的。過年的那幾天心裏特別寂寞,看到電視裏的一些纏綿鏡頭,就產生了想法。”   自身的愚昧,不良因素的誘導固然是使劉強墮落的一個原因,可做為監護人的父母有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呢?事實上是,為減輕家庭的負擔,劉強的母親隱瞞他的實際年齡;在蘇州長達兩個月的打工時間裏,劉強都是獨自一人生活。蘇州公大律師事物所的於峰律師認為,國家對童工的定義是未滿16周歲而開始工作的未成年人,15歲的劉強他是個不折不扣的童工。   《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有明文規定,監護人不得允許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做童工。可以說,劉強走上犯罪道路,父母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一個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怎麽就輕而易舉的被錄用了呢?這些用工單位又是如何去把關的?童工的現象為何屢禁不止?此外,對外來打工級的關心教育程度不夠,是現在各個城市普通存在的問題,該案的發生,從另一個側麵提醒我們,不能忽視這群特殊的務工少年的性教育。   (文中當事人名為化名)   本報記者朱中順 通訊員 華建文 滿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