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搶車者被擊斃續:出事前連打3個奇怪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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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偉父親(中)對楊偉肇事初衷表示不理解 相關新聞:衝撞-對峙-開槍六分鍾驚魂 疑犯被擊斃全過程(組圖)   17日7時10分:我在順義,不行我就往家裏返。   17日11時44分:我回不去了,被包圍了。   他做出這種事不可思議   4月20日,當記者趕到沽源縣南村村委會時,村支書和村主任等人都在。記者說明來意後,他們很平靜地說,已經聽說楊偉在北京出事了。   村支書呂國柱告訴記者,村裏人從電視上看到楊偉在北京出事的消息後,都不敢相信。以他的為人,大夥兒覺得他“做出那種事情不可思議”。   性格內向,還沒處朋友   楊偉家離村委會不遠,在村委會幹部指引下,記者來到他家。推開兩扇鐵門,院子裏已經站了許多人,人們都神色嚴肅地低聲議論著。楊偉的父親楊善有告訴記者,楊偉是1981年生人,去北京已經4年了。16歲初中沒畢業,楊偉便不想再念書了,楊善有便讓楊偉去學習汽車修理,但楊偉卻對開車情有獨鍾。17歲那年,楊偉便開始學車考本。此後,楊偉一直在外給人開車。   聚集在楊偉家院裏的村民們說,楊偉很內向,現在還沒有處朋友,他在北京掙了錢就寄回家中,給自己的母親看病。順著村民們的手指,我們才注意到,在楊家院裏西屋倚在門框上一個眼神呆滯的中年婦女。那個婦女就是楊偉的母親。村裏人說,楊偉的母親患有腦萎縮症。   出事前五天回家驗過車本   昨天,記者撥通楊偉生前所在村村民家的電話。這位姓劉的村民告訴記者,在楊偉被擊斃前五天,他回家驗過車本。   出事前一天打過三個奇怪電話   “也許今晚二小就沒了”   楊善有告訴記者,4月17日淩晨3時多,楊偉給家裏打來電話。電話中,他告訴楊善有自己到了老鄉那裏,是用老鄉的手機給家裏打電話。電話中,楊偉話很少,說起來很吃力。他語氣沉重地告訴父親:“爸爸,你把家裏照顧好,也許今天晚上你的二小(楊偉小名)就沒了。”楊善有聞此言吃了一驚,連忙問楊偉:“怎麽了?是不是別人打你了?”“不是,裏麵牽涉的事太多了。”隻說了這麽一句蹊蹺話,楊偉便掛斷了電話。   接了兒子這樣一個莫名其妙的電話,楊善有一夜沒睡。天剛亮,便按來電顯示的號碼重撥了過去,結果話筒裏傳來電腦提示音,對方手機已經因欠費停機了。   “不行我就往家裏返呀”   17日7時10分左右,楊偉又突然打電話回家。從電話中傳出汽車的聲音,楊善有認為兒子此時應該在大街上。“我現在在順義,不行我就往家裏返呀。”楊善有答應了一句,那邊楊偉便掛斷了電話。盡管沒說幾句話,但是楊善有知道兒子沒事,一顆懸著的心也就落了地,隨後他便出門幹活兒去了。   “把我的保險卡找出來”   家人和楊偉最後一次通話是在17日11時44分。楊偉給他的姥姥打來了電話,他說“現在在順義,回不去了,被包圍了。”聽到外孫奇怪的話,老人趕緊問楊偉:“你是喝酒了,還是打架了?”當聽到否定的回答後,楊偉的姥姥更著急了:“沒喝酒也沒打架,那就讓你爸爸和哥哥去接你?”楊偉沒有回答,而是自言自語:“現在幾點了?……估計快12點了……12點了,來了也晚了。”楊偉話題一轉又說:“讓我哥把我的保險卡?人身保險?找出來。家裏要是去了陌生人就不要搭理他,小心被端了窩。要是有人給家裏打電話,口音不對就不要接電話。”說到這裏,楊偉掛斷電話。   特約記者江少偉 金秋雨   被撞345支線公交車乘客敘述驚魂時刻   碰撞前公交車等了10分鍾   19日下午,記者趕到曾收治過“高速路逆行車禍”傷者的昌平區醫院,在這裏輾轉找到當時正在345支線公交車上的一名受傷女大學生。   當日下午,記者來到這名女大學生的學校,對她進行了獨家采訪。   被碎玻璃劃傷   在兩名室友的攙扶陪伴下,邱珍(化名)艱難地走下宿舍樓。   邱珍向記者展示了她的傷口。記者看到,邱珍的左下齶靠近頸部咽喉處,還有一處明顯的紅紅的劃傷。邱珍說,那是公交車被大貨車碰撞後,破碎的車窗玻璃迎麵飛來劃到的。   警察招手攔下公交車   邱珍告訴記者,18日上午9時10分左右,345支公交車進了高速,剛開過百葛服務中心時,前麵有一警察向司機揮手示意停車,司機將車停住,並下車與警察交談。   碰撞前公交車等了10分鍾   大約等了幾分鍾,站在車前部的邱珍突然看到一輛大貨車高速迎麵駛來,見此情景的其他乘客大喊“開門放我下車,快開門”,車內嘈雜一片。就在叫喊聲中,大貨車猛地撞上了灑水車,隨後轉了彎撞在公交車的駕駛室左側。邱珍特別向記者確認,從公交車被攔下到被撞,大約10分鍾。   爬了4次才被接出車窗   猛烈撞擊之後,車上的人尖叫一片。邱珍說,撞過之後,車廂前麵的乘客立即往後車廂跑,並大聲喊著“開門”。“沒人打開車門”,乘客開始擠向後車窗口,幾個男乘客踩著座椅跳出窗外。邱珍也向車窗擠,第四次終於擠了過去,在一男青年幫助下,邱珍跳到了公路上。   正在往車下跳時聽到槍聲   “我正在從車窗往地上跳時,聽到了槍聲。”邱珍說,可能當時太過慌張,她好像隻聽到一聲槍響。   和十多個傷者被警方送到醫院檢查後,邱珍下午4點多回到宿舍。   信報記者陳峰胡勁華   圖片魯子/攝   新聞鏈接   哪些情況下警方可使用武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的規定:“人民警察製止違法犯罪行為,可以采取強製手段;根據需要,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製止,或者不使用武器製止,可能發生嚴重危害後果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使用武器。”“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應當以製止違法犯罪行為,盡量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