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泣不成聲-海南女歌手姬曉麗殺夫案庭審直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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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不想失去他”,在聽完公訴機關的指控後,女歌手姬曉麗泣不成聲地為自己刺死丈夫的行為辯解。13日上午,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姬曉麗今年35歲,原是海口市濱海大酒店三樓的紅爵酒吧經理。在當天的庭審中,她一直雙手合十,時而低聲哭泣,時而哽咽,審判長數次讓其控製情緒。   指控:姬曉麗四刀捅死丈夫   2003年10月8日的晚上,姬曉麗的丈夫周敏與幾位朋友在海紅爵酒吧6號包廂喝酒、唱歌。直至9日淩晨零時許,6號包廂的客人仍沒離開。姬曉麗到該包廂催促客人付帳,為此與周敏發生爭吵,周敏將姬曉麗拉進該包廂的洗手間內進行毆打。   公訴機關指控,姬曉麗被毆打後,到酒吧水果房拿了一把水果刀,藏放在腰包裏。9日淩晨2時許,姬曉麗再次到6號包廂催促客人付帳,周敏一把將她推出包廂。在包廂的過道上,周敏再次毆打姬曉麗。在扭打過程中,姬曉麗從腰包裏取出水果刀朝周敏身上捅刺了四刀。   周敏被刺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鑒定:周敏係被單刃刺器切斷右頸總動脈大失血休克而死亡。   辯解:小刀是為自殺而備   “那把小刀是為自殺而準備的”,姬曉麗哭泣著說,當時酒吧生意不好,好幾名員工向她提出辭職,她的壓力很大,卻得不到丈夫的理解,於是有了自殺的念頭。當時水果房有好幾把刀,她選擇了其中最小的一把。   “就像打沙袋一樣”,在庭審中,姬曉麗回憶起當時的一幕說,盡管她和周敏時常吵鬧,但是“那天他很瘋狂”。姬曉麗在庭上說,當時周敏卡著她的脖子,她“啊啊”地喊“救命”。她覺得喘不過氣來,拔出小刀刺向周敏。   姬曉麗說,事發後,她回到辦公室,發現自己手上有血,心想可能是傷到周敏了,於是讓人打110報警。   姬曉麗堅稱和丈夫還是有感情的,十幾年的感情不是說沒就沒的。   焦點:故意傷害還是過失致人死亡   姬曉麗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還是因防衛過當致死亡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她是否具有投案自首的情節?控辯雙方就此進行了激烈的辯論。   公訴人認為,周敏毆打姬曉麗的行為是該案的起因,但不能成為姬曉麗故意傷人的理由。姬曉麗在和周敏互毆的過程中有傷害對方的故意,並實施了傷害行為,本案是一起故意傷害案。   公訴人指出,姬曉麗辯解自己想要自殺對該案影響不大。   公訴人認為,投案自首是一種客觀事實,並不是主觀願望,雖然姬曉麗當時讓人報案,但事實上已經有人先報案了。案發後,姬曉麗沒有逃跑,這說明她認罪態度較好,但不能認定其有投案自首的情節。   姬曉麗的辯護律師則認為,姬曉麗如果是為了報複傷人,在拿到小刀之後就應當立馬找周敏,但她是在事隔一個多小時,遭到第二次毆打,感到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拿出刀子捅向周敏。她的行為應是因防衛過當而構成過失致人死亡。   該案當庭沒有宣判。   案情回放   被告人汲孝麗,又名姬曉麗、姬小麗,1969年2月11日出生,漢族,河南省鶴壁市人,大專文化程度。案發前是海口市濱海大酒店三樓的紅爵酒吧經理,也是我省一名知名女歌手。   2003年10月9日淩晨,姬曉麗在遭到丈夫周敏兩次毆打後,用一把水果刀將丈夫刺死。   2004年4月13日,海口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對姬曉麗提起公訴。   (來源:南國都市報,作者:紀燕玲、洪麗、黃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