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索引:2004年3月6日上午,徐州城南開發區食品城老茅橋下的古黃河裏發現一具無頭屍體。警方經現場勘查和屍體檢驗,認定為一起殺人分屍案件。死者為男性,年齡31歲左右,屍體胸、背部有多處銳器傷。經過近一個月晝夜的連續偵破,案情終於水落石出。凶手張某和死者陳某的妻子長期通奸而被陳某察覺,為了掩蓋奸情且達到長期姘居的目的,張某經周密計劃殺害了陳某,並分屍拋於古黃河及秦洪橋運河中。日前,張某被抓獲歸案,其姘婦石某和其三哥張某也因涉嫌包庇一同被抓。 昨日,記者從徐州市公安局獲悉,經過近一個月晝夜的連續奮戰,“3·6”殺人分屍案日前告破,4月2日,涉嫌殺人分屍的犯罪嫌疑人張某以及涉嫌包庇的犯罪嫌疑人石某和張某被抓獲。 古黃河內驚現無頭屍 2004年3月6日上午11時許,徐州城南公安分局接110指令:食品城老茅橋下古黃河內有一具無頭屍體。接警後,徐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和城南分局領導帶領偵技人員趕赴現場,立即部署開展現場勘查和走訪調查工作。 經現場勘查和屍體檢驗,認定為一起殺人分屍案件。死者胸、背部有多處銳器傷。死者為男性,赤身,年齡31歲左右,身高165厘米左右,體態偏瘦,死亡時間推斷為2004年2月20日左右,案發處為拋屍現場。在對無頭裸屍的打撈過程中,圍觀群眾上千人,一時間人們議論紛紛,社會上各種說法都有,這無疑給公安機關施加了強大的思想壓力。 案發後,徐州市委書記徐鳴和市長李福全分別就此案作出了批示,要求全體幹警快偵快破,消除影響。徐州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刑警支隊、雲龍分局、城南分局組成的專案組,並在城南分局設立了“3·6”案件指揮部。 專案組分析案件性質為報複殺人,因矛盾或糾紛引發的殺人分屍案件,並當即確定查找屍源、第一現場、發現犯罪嫌疑人三方麵同時開展調查是偵破此案的主渠道。據此,警方開展了細致的排查工作。 DNA化驗確定死者身份 經過近一個月晝夜偵查,專案組共排查出失蹤人員52人。3月31日下午5時30分,送江蘇省公安廳化驗的重點失蹤人員家屬血液樣本經DNA化驗證實,死者係失蹤人員陳某,案件偵破有了重大進展。 當晚8時,徐州市公安局局長沈文祖等領導會同專案組成員在城南分局召開會議,根據前期圍繞失蹤人員陳某開展的工作情況綜合分析,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員,並製定了抓捕方案。專案組立即抽調精幹警力,於2004年4月1日分別將犯罪嫌疑人張某、石某抓獲。經過2天2夜的審查,犯罪嫌疑人交代了全部作案經過。 案情終於水落石出 經初步審查,死者陳某之妻石某與犯罪嫌疑人張某勾搭成奸近3年之久,由於石與張之間來往密切,引起死者陳某不滿。陳某動輒對石某打罵,曾毆打致其子宮出血,並揚言要找張某算賬,致使石某以照顧其姨為借口與其分居一年之久。在此期間,陳某多次找張某追問此事,甚至鬧到張某的單位。在張某和石某矢口否認他們奸情的同時,石某將其遭毆打以及陳某曾揚言要找張某算賬等事一一告訴張某。為使奸情不被暴露以便與石某長期通奸,張某萌發出先下手為強、除掉陳的念頭。 警方初步查明,自2003年底以來,張某曾多次尋機除掉陳某,均未得逞,最後經反複考慮製定了周密的殺人計劃。2004年2月7日,張某在黃山壟租了一套住房並準備了匕首、鐵錘等作案工具。2月14日上午10時許,張又在棠張鎮租了一輛紅色桑塔納轎車並買了些塑料布。下午4時許,張又叫其另一女友用公用電話以同學聚會為由將陳某約出。 18時30分,張某開車將陳接到市區一飯店用餐,其間安排兩個女服務員陪陳喝酒欲將其灌醉,以麻痹、減輕陳的戒備心理。21時40分,張某將陳某騙至所租房內,二人因故發生爭執。張某從地上拿起鐵錘打擊陳某頭部,並用匕首連續捅刺陳某胸腹部,致使陳某當場死亡。張某然後將陳某扒光衣服、用匕首割下頭顱,將屍體拋到古黃河內老茅橋下、頭顱拋至秦洪橋運河內,又將陳和自己的衣服澆上汽油焚燒。拋屍後,張某從其單位拿來事先準備好的兩桶硫酸和沙子、水泥等物,清理現場。為了轉移公安機關的偵查視線,張和其三哥張某分別與2月17日、2月28日、3月10日先後從上海、南京打電話和發特快專遞給死者家屬,並讓石某予以配合,跟其父母講是陳從外地打的電話和寄來的特快專遞,以造成死者私自外出打工並仍健在的跡象。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來源:現代快報作者:邢誌剛、張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