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副局長強暴少女被輕判係典型“人情案”
中國青年報?
2004-04-08 09:32:25
本報北京4月7日電 (記者 崔麗)
今天,本報記者就福建省寧德市周寧縣公安局原副局長陳長春強奸受害少女被重罪輕判事件,采訪了中央紀委駐最高人民法院紀檢組組長李玉成。李玉成說,此案被告人的親屬係法院工作人員,這是一起典型的“人情案”。
2004年3月1日,周寧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原周寧縣公安局副局長陳長春犯強奸罪、妨害作證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福建省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二審,於3月23日依法改判被告人陳長春有期徒刑12年。
此案的一審判決引起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兩次批示,要求嚴肅查處。福建省高院及時查清了一審周寧縣法院責任人員涉嫌違法違紀的問題,並及時移送有關機關。目前,此案一審審判長已被刑事拘留。寧德市中院也在全市法院進行了通報,周寧縣法院院長在通報會上作了檢討。
李玉成說,雖然此案在一審判決尚未生效時,二審及時改判,做出了公正的判決。但此案一審中所暴露出來的問題說明,當前個別法官濫用審判權、枉法裁判的問題仍然存在,嚴重損害了司法權威和法官形象。
據李玉成介紹,今年各級法院紀檢監察工作以違法審判責任追究為重點,加大了查辦案件的力度,堅決查處利用審判權和執行權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違法執行、拖延辦案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繼續重點查辦處級以上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特別是貪汙、受賄、挪用公款的案件,嚴肅查辦以權謀私、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今天在全國法院紀檢監察工作會議上表示,各級法院要毫不手軟,堅決徹底清除法官隊伍中的害群之馬,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遷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