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手”摧殘合住單純女子 受害女要替色狼開罪 急切想找一個人共同承擔房租的女子,勉強同意與在寧當經理的陌生男子同住一個屋簷下,不料,該經理道貌岸然卻動機不純,搬進來不久就實施了強奸暴行。昨天,警方一路追查,還意外發現這名經理還是一個攜300萬巨款逃跑的通緝犯。 5次追問 民警找到被奸女 4月3日晚10時許,一名女青年在110報警電話中說,10分鍾前,她被與她合住一套房子的一名男子強奸了。 110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發現報警女青年正呆呆地坐在床上,在另外一間臥室裏,民警發現一名酣睡的中年男子。民警將他叫醒後,他沒做什麽辯解,簡單與民警交談幾句就承認了強奸事實。 正式合住才3天 如花女子遭強奸 昨天,記者找到了遭強奸的女青年。她長得清純、漂亮。交談中,記者得知她叫嶽梅,今年24歲, 家住南京郊區,原本在南京一家房產公司做銷售,去年因闌尾炎開刀,至今修養在家,沒有再找到合適工作。去年10月份,她與南京審記學院兩名女生在南湖合租了一套三室一廳的房子,房租費每月1000元。但年底的時候,兩名學生就退掉了房子,嶽梅就急著在報紙上刊登了尋找合租人的消息。 3月初,一名自稱姓許的男子找上門來。“他年齡比較大,也不太像好人。”嶽梅說當時她沒有同意許某住進來。不料,大約過了一個星期,許某又打電話給她,說他還沒有找到房子,很誠懇地說想租嶽梅的房子,並稱自己是好人,還將嶽梅接到他所在公司──石鼓路上某拍賣公司實地考察了一下。3月13日,許某通過了嶽梅的考察順利“過關”,正式與嶽梅簽合同搬住進來。 開始幾天,嶽梅一直很謹慎,她不敢與許某同住一個屋簷下,曾在朋友處住了一個星期,後來還將鹽城的一個同學喊到家裏與她同住。3月31日,嶽梅的同學因有事回老家了,嶽梅這才正式與許某同住一室。 嶽梅說合住期間,許某一直挺關心照顧她的。每天下班都打電話,問她在哪裏,晚上回不回去,還奔波著幫嶽梅張羅工作,引見了律師,銀行裏的工作人員。嶽梅說,她對許某的印象漸漸有了改觀。 4月2日晚上,許某徹夜未歸,直到4月3日早晨6時許才回來,接著洗澡睡覺,直到中午才起床。當時,許某酒喝多了,嶽梅還燒了一點稀飯給他吃。晚上8點鍾左右,嶽梅就上床睡覺了。不知道睡了多久,嶽梅朦朧中發現許某不知何時已經爬到她的床上,把她抱了起來。她嚇呆了,想掙紮,但許某抱得她很緊,最後隻好閉著眼睛任由許某蹂躪。恍惚中,她隻聽到許某壞笑著說:“你還是處女?”“想不到我會進來吧?”…… 本性善良 受害女要替色狼開罪 嶽梅說,自從事情發生後,她還沒有合過眼,腦子裏亂糟糟的,她說她與男朋友戀愛4年了,從沒有讓男友染指自己,現在她不知道該如何麵對男朋友,還擔心懷孕。交談中,嶽梅的手上始終拿著一本病曆,記者很好奇就接過來看了看。那本病曆是許某的,醫生在上麵寫著“4月2日,10點半,飲酒嘔吐,胡說亂語,整整3個小時,飲白酒1斤……”嶽梅說,許某可能是酒後亂性。 讓記者吃驚的是,嶽梅說她整夜睡不著就是自責是“紅顏禍水”,“他的老婆是大學裏的老師,他準備奮鬥到50歲就回家養老了,全被我害了……” 昨天上午,她還特意跑到派出所,向辦案民警求情,稱不想追究許某責任了,“我看過有關法律方麵的書,印象中強奸罪要判3到7年,那時他都成老頭了,我覺得良心不安。”嶽梅求民警放許某“一馬”,她認為讓許某坐牢已經彌補不了對她的傷害,不如放了他。民警告訴她,前天晚上,她報警後,警方就立案偵察了,案件將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走下去,許某是否有罪,將由法院判決。“那開庭時,我去替他求情。”善良的嶽梅不想因自己而害了別人,哪怕是“敵人”。 節外生枝 強奸犯罪嫌疑人還是逃犯 據了解,民警將許某抓獲歸案後,發現許某所用身份證是假的,名字、年齡也是假的,經過連夜審訊,民警發現他還是個通緝犯。原來,該許某真名叫郗保恒,今年46歲了,是雲南人,去年2月15日,他利用擔任當地某公司法人代表的機會,一下子卷走受害人交納的300萬元拍賣保證金。 相關人士認為,出租房有臨時性和流動性兩大特點,這給犯罪嫌疑人提供了犯罪條件,而男女合住房就更存在著隱性危險,其中強奸犯罪就像一顆炸彈一樣可能隨時引爆。(鍾曉敏 陳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