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據《工人日報》報道 近日,重慶渝中區法院審理了一起特殊案件:市民劉女士以婚內長期遭受性侵害為由,向丈夫提出高達20萬元的損害賠償要求。據稱,這是該市首例婚內性損失索賠案件。但從劉女士3月26日接到的一審判決書上看,劉女士的索賠請求被駁回。 劉女士對判決結果不滿。她說,她與老公結婚10年,今年年初,她突然收到法院的傳票。丈夫張某向渝中區法院遞交訴狀,稱夫妻感情破裂,難以繼續生活,請求法院判決他們離婚。 麵對這突如其來的變故,劉女士經多方了解,終於打聽到丈夫執意離婚的原因是他在沿海地區打工時認識了其他女性。劉女士不得已同意離婚,但前提是丈夫必須賠償她在婚內的性損失。 劉女士說,她的索賠理由很簡單,結婚10年來,丈夫一直性亢奮,不管她是否願意,一旦丈夫有了需求,她都必須給予滿足,否則就會遭到丈夫嫌棄。劉女士說,她曾多次要求丈夫到醫院治療這個“怪毛病”,但丈夫置若罔聞,使她患上了嚴重的婦科病,故她要求丈夫賠償婚內性損失20萬元。她認為,20萬元索賠請求一點不算多,因為婦科病是個一旦患上就將陪伴一生的疾病。為了治病,她必須定期到醫院花錢治療。她估計今後自己在治療婦科疾病上花的錢可能多於20萬元。 記者在重慶渝中區法院判決書上看到,法官認為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而婚內性損失索賠於法無據,為此,法院判決允許兩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