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記者講敘婚托體驗:“你要慢慢冷淡甩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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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征婚者在“婚介所”與記者假扮的“婚托兒”(中)交談調查背景   3月5日,記者在某報婚介專欄上發現,大多數的婚介所廣告都有“聘紅娘”的字樣。   3月6日,記者接到一位熟知婚介內幕的讀者電話,稱所謂“聘紅娘”在很多情況下其實就是“招婚托兒”!   3月7日,記者撥通了其中一個招聘紅娘的電話,並自稱是一位從事過婚托兒行的“業內人士”。該婚介所表示熱情歡迎,並要求記者前來麵談……   本報特別行動組   為摸清沈城婚介是否暗藏婚托兒,3月7日下午2時,記者一行二人來到位於沈陽市皇姑區鬆山路的今世緣婚介、房產中介所(以下簡稱今世緣)。記者決定兵分兩路,一名女記者前去應聘紅娘,15分鍾後,另一名男記者假扮征婚者進入婚介所。   暗訪/女記者應聘“紅娘”   婚介/“回扣多多任你賺”   今世緣的辦公場所是一間居民住宅,不足14平方米的小屋內,放著兩張辦公桌,兩個沙發。小屋另有一扇小門,通向居民樓的走廊,通過走廊可以進入小屋右側的一間“密室”,裏麵全是廚房用具。   屋內的3名工作人員全是女性。根據電話中約定,記者首先找到了今世緣的負責人鄒某。鄒某向記者介紹了今世緣的情況:2003年11月正式批準營業,小屋是租用的,目前業務比較多,經營狀況良好,正準備重新裝修。記者也介紹了自己的“虛擬身份”———女,24周歲,高中學曆,沒有穩定收入來源,曾做過一個月的婚托兒。鄒某對記者上下打量了一番,表示基本滿意。   鄒某直言不諱地表示,廣告上雖然刊登招聘紅娘,實際上是招聘婚托兒,同時她也一再強調:“我們這裏以前根本沒有婚托兒,介紹成功率也很高,但是看到別的婚介所都在招婚托兒,而且生意愈加紅火,所以才有了這第一次的嚐試!”   一番寒暄過後,鄒某將記者領入旁邊的“密室”,話題由此展開—————   記者:你們這裏的“待遇”怎麽樣呀?   鄒:現在這個市場上,基本是底薪300,然後按照二八分成。我們這裏沒有底薪,但是按照三七分成。如果效益好,達到一定數額,我們可以四六分成。   記者:具體這個數額是多少?   鄒:7000元,如果高於7000,我們就四六分,如果你能達到1萬多,我們也可以談,五五分成,你看怎樣?   記者:那具體“談”一個人你們這裏多少錢呀!   鄒:我們這裏是免費見麵、免費談話,但是你去見麵,如果雙方同意相處(互留電話),就得交納150元/人,如果你能讓自己的150元也讓對方交,你就可以一次性得到300的三成即90元。如果在交談時,你能勸說對方入會,那麽入會人員交納200元/人,這200元,我們也三七分。記者:我是不是也一樣交納“相處費”呀?   鄒:你的身份到時候就是“征婚者”,所以你也得交錢,然後我們再還給你唄!你最好讓你的那份也讓對方交,那樣不是賺得更多?還有入會費,如果別人不交,你就帶著他們交,你一帶,他們不好意思就都交了!   記者在沉思時,鄒占據了主動—————   鄒:唉,我問你,你的同學還有想做的沒?要漂漂亮亮的,這玩意兒不用學!三天兩頭就學會,就出去當處對象似的聊唄!   暗訪/男記者來婚介征婚   婚介/推出女記者當餌兒   鄒某隨後把記者“變”成了一名大學本科畢業的小學模範教師。   “這都在包裝,什麽高中文化,你就是大本,大學生,穿得素雅點,完全就是一名小學教師嘛!我就給你登出去:25歲,未婚,市內五區戶口,小學教師,靚麗氣質佳,收入穩定。多好的條件!”   在女記者進入今世緣15分鍾後,男記者以征婚者的身份走進這家婚介所。工作人員登記男記者的“個人資料”是:男,28歲,有短暫婚姻史,在外地經商,有穩定收入來源,而且正準備回沈陽投資。   在所有登記過程中,工作人員隻向記者索要了身份證、經商證明等資料,戶口簿與離婚證未被要求出示。   在其正與男記者攀談過程中,女記者從“密室”中走出,並離開了今世緣。隨後,當聽到男記者明確表示出征婚意圖後,鄒當即向男記者表示:“剛才走出去的女孩(女記者)就是來本所征婚的,由於對剛才見麵的男士不滿意,因此才離開。同時介紹了她的“身份”:小學模範教師,未婚,24歲,家中條件優越……“你看她怎麽樣?要不給你叫過來,見個麵談談!”鄒某隨即跑到門前,然而女記者已經走遠。鄒不無懊喪地說:“她已經走了,這樣吧,我給你聯係,你們下次見個麵看看!”   鄒某向記者介紹,今世緣屬正規婚介組織,絕對不存在婚托兒行為。記者注意到,牆上所貼的收費標準:電話費20元/人,免收見麵費、談話費,相處成功收費150元/人,結婚登記200元/人。   暗訪/女記者同意當婚托兒   婚介/年齡身份說變就變   3月8日中午,記者再次撥通了今世緣的辦公電話,結果電話內容卻令記者為之震驚—————   記者:鄒姐,我是菖菖。我決定了,今天過去!   鄒:我正找你呢!你下午來吧,我這裏有個男征婚者,36歲,你過來啊!   記者:鄒姐,年齡有點大吧?我瞅著太年輕!   鄒:你聽著,我都約好他了,你不是30歲嗎?好了,有事聯係!   記者感覺到鄒某話裏有話,猜想是因為周圍有征婚者。於是記者5分鍾後,又撥通了鄒某的手機—————   記者:你編也得編得像一些呀!我怎麽也不像30歲呀!   鄒:現在的人都年輕,你就說你虛歲30,周歲28!對了,你就說你是在三和賣衣服的,我都跟他說好了!   記者:昨天還24,今天就30了?行,你怎麽說都行!對了,不是小學教師了,是不?   鄒:不是,你記住了,你是在三和賣衣服的!你的身份要隨著對方身份的變化而變化,知道不?   暗訪/女記者當托兒去相親   婚介/老實人被騙   當日下午2時許,記者來到今世緣,見屋內坐著3位中年男子。鄒某起身,將坐在左側沙發上的男子介紹給記者:“這是劉先生,我跟你說過的,你們聊聊吧!”記者坐在劉某對麵,與其閑聊起來。在此過程中,實惠的劉某向記者透露,他其實已經38歲,離過一次婚,孩子由女方撫養,有一處房產……身為婚托兒身份的記者真的不忍心傷害這樣一個老實誠懇的人!   10分鍾後,鄒某將劉某單獨叫到旁邊的“密室”,一會兒,劉某出來後,又將記者單獨叫到了“密室”—————   鄒:我剛才問他了,他挺同意的,但是咱們不能一下子就同意,咱得演戲,待會兒我就說你問他房子具體多少平呀,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呀。得像真的,然後我把你們都叫過來,你就說還行,同意處了!   記者:但是,同意後不是要交150元錢嗎?我沒帶,你先借我!   鄒:沒帶呀!沒事,他過來我就問你帶錢沒呀?你就說‘沒有’,然後他不好意思不是就幫你交了!   記者:那要是他不給我交呢?   鄒:那我就說,那你們隻能下次交錢後再聯係了!他一看不行,不是就幫你交了!(鄒某得意地笑了!)   一切“依計”順利進行,出人意料的是,劉某也沒有帶錢,但是說明天中午一定把錢帶來,鄒又煞有介事地對記者說:“那你也明天中午把錢送來吧!你們明天再留電話聯係吧!”記者不禁感歎,這個“紅娘”不做演員真的太委屈了!   實惠的劉某緊緊握住鄒某的手,連聲笑著說道:“謝謝啊!萬分感謝!”劉某對記者說,他今天還得去照顧自己病榻上71歲的老父親,於是走出了婚介大門。   記者望著劉某遠去的背影,感覺心裏酸酸的!記者以買東西為由,跑出去尋找劉某,告知他不要把錢白白交給黑婚介,然而劉某已不知去向。   隨後,前一日“征婚”的男記者再次走進今世緣,鄒某將本報兩名記者同時請進了“密室”進行交談。在告知男“征婚者”女記者乃是三和百貨的營業人員後,男“征婚者”離開了“密室”。5分鍾後,鄒某詢問情況,男“征婚者”以對象身份與昨日不符為由,表示不滿意,鄒某當即回答道:“小學老師周六才有時間,要不你周六再來吧!”同時向男“征婚者”索要20元的電話費,遭到拒絕。   暗訪/記者提出“後顧之憂”   婚介/“慢慢冷淡甩掉他”   在冒充“征婚者”的男記者走後,鄒某來到女記者麵前,不無遮掩地與女記者聊開了—————   鄒:身邊還有像你這麽大的女孩子沒有,漂亮點的,明天給我帶過來幾個,幫我聯係一下!   記者:人家都是觀望的態度,不知道你這裏到底能賺多少錢呀?   鄒:你還沒看到嗎?見一個人也就30分鍾,一天還不見個四五個,少說也有200元呀,一個月最少最少還不賺個五六千,我這裏有個年齡比較大的婚托兒,一個月都能拿將近1萬元!   記者:他們都還擔心你這裏是不是保靠,別哪天讓民政局給抓著?   鄒:你就放心吧,絕對抓不著,我有熟人!而且,你與征婚者出去不久,我就給你打電話,讓你脫身,保證安全!   記者:你這裏多長時間給婚托兒打電話呀?怎麽說呀?   鄒:也不能一出去就打不是?怎麽也得出去溜達半個點兒之後呀,我就給你以家裏人或同事的身份打電話說有急事。   記者:那之後再次見麵怎麽甩掉這些人呀?   鄒:你得慢慢冷淡,讓對方提出分手。比如你一出去就使勁買名牌服裝或者提出苛刻的要求,這樣男方肯定得和你提分手,你不就解脫了!   下午3時許,記者看著小屋內一個個渴望愛情而又無辜的雙眼,再也忍不下心在騙取他人錢財的同時,詐騙他們心中最神聖的那份情感,於是借故離開了今世緣,臨走時鄒某還一再叮囑記者,明天多帶幾個漂亮的小姑娘來!   記者附言   據一位曾做過幾年婚托兒的內部人士透露,目前沈城的婚介市場,相當一部分都存在雇用婚托兒騙取征婚者財物的行為。倘若事先不知,任何一位征婚者都會被這個“美麗的謊言”所迷惑。這裏的“紅娘”手中已無紅線,人們對姻緣的美好向往,如今在這裏早已被銅臭味所腐蝕。   征婚慎防“受傷”   黑婚介機構通常是以發布虛假信息、雇用婚托兒或者公司員工做兼職跟應征者見麵,以此賺取介紹費或者見麵費;或者以“會員製”形式開展業務並承諾終身服務,而介紹的對象往往都是以“不能情投意合”、“不太適合”、“婚姻大事不能勉強”為由,拒絕再見麵,甚至直接就“人間蒸發”了。   對於征婚者而言,首先應看婚介所是否具備合法的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是否經過民政部門許可;其次,注意婚介所的經營場所是否固定,以免發生糾紛時人去樓空;擇偶時,要驗證對方證件,查看對方資料有無虛假。當在婚介活動中受到傷害時,應及時報警或向有關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