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黑老大為惡一方 組織成員軍訓演練實彈射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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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昨日上午,一個擁有槍支彈藥、安排成員參加“軍訓”,統一購置車輛、對講機和衣物等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被推上市一中院被告席。   該組織的領頭人曾文忠是九龍坡區無業人員,曾因盜竊、流氓、搶劫等多項罪名被判刑。1999年9月,曾文忠因病保外就醫,次年7月被暫予監外執行,2001年1月刑滿釋放。   市檢察院一分院公訴人在庭審中指控稱,從2000年3月開始,他糾集被告人梁正東、吳永德、曾明、郭義、何顯佳、葉偉利、李勤、唐毅、鍾誌偉、李紅兵、孫柯以及徐偉、楊嘉陵(均另案處理)等勞改釋放人員和社會閑雜人員,在九龍坡區和江北區等地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組成了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   為加強對該組織的控製,曾文忠為組織成員規定紀律、安排集中住宿、購置車輛和對講機等設備,還擁有槍支彈藥並安排專人保管。此外,曾文忠還讓組織成員參加軍訓和進行槍支實彈射擊訓練。   組織建立後,曾文忠組織成員靠在賭場發放高利貸、非法替人討債、用汽車等物品高價折抵債務、在娛樂場所收取保護費等手段非法斂財,用於購買槍支彈藥、車輛和對講機,並為組織成員購買服裝、手機等,給在監獄服刑的成員交納生活費。   曾文忠等人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進行聚眾鬥毆、故意傷害、故意殺人等違法犯罪活動,在九龍坡區楊家坪一帶稱霸一方,為非作歹。   前年11月,該組織成員被公安機關分別抓獲。昨天,市檢察院一分院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和非法持有槍支罪等多項罪名對曾文忠等12人提出指控。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法庭將擇日宣判。(稿源:重慶晚報)(作者:記者易守華實習生朱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