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魔過生日殘殺幼女 差17小時不到18歲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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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王威 王鐵元 特派遼陽記者安丹報道 麵對10歲的小女孩,遼陽一男子竟然動了邪念,最後將女孩殘忍殺害。昨日,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謝某故意殺人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因為謝某犯罪時距其滿18周歲尚差17個小時,遂判處其無期徒刑。


  今年9月9日早上6時許,遼陽縣甜水鄉某村一名10歲的小女孩梁某像往常一樣走在去學校的路上。突然,一心懷強奸惡念的陌生男子攔住了她的去路,“跟我走,不然就殺死你。”在陌生人的挾持下,梁某沿著河溝向前走,眼看快到轉彎處了,這時,梁某就乞求男子放了她,說不然就喊人了。隨即,梁某就大喊救命。該男子上前將梁某摁倒,並用雙手掐住她的脖子,然後,又從口袋裏掏出一根鞋帶用力勒住梁某脖子,直至梁某斷氣,罪犯隨即逃離了現場。之後,兩個放羊人路過此地,發現屍體後,慌忙跑回村裏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馬上對案發現場進行了勘查,隨即在轄區內進行排查。


  在調查走訪中,一些學生和家長反映,早上看到村民謝某在學生上學時曾在鐵橋上出現過。通過進一步了解,又查出謝某有前科。去年6月,謝某曾企圖強奸一名小女孩未能得逞。公安機關便將重點鎖定在謝某身上,依法對其進行傳喚。在公安機關強大的政策攻勢下,謝某終於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案件訴至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因為謝某是在自己18歲生日這天犯罪,但是犯罪時距其滿18周歲尚差17個小時,正是這17個小時“救”了謝某的命。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謝某無視國家法律,為滿足自己的私欲而將被害人扼頸致死,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但其犯罪時未滿18周歲,應予從輕處罰。依據刑法,判處謝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