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起惡性殺人案告破 凶犯洗浴中心溺殺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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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訊(記者郭誌霞)5月中旬,朝陽區發生了一起特大惡性殺人案,某洗浴中心驚現七具屍體。昨天,記者獲悉,市檢二分院已將此案向二中院提起公訴。該案是我市近年來,特別是在“非典”時期發生的一起重大惡性刑事犯罪案。


  今年5月11日晚11時,吉林無業人員惠金波和本市個體工商戶李俊麟經預謀後,糾集湖北農民朝友,坐著湖北農民李德運開的昌河牌麵包車,持事先準備的匕首、鋼管、電擊器、膠帶、帽子、口罩等作案工具,欲搶劫朝陽區某洗浴中心老板李某某。但因當時洗浴中心內人員較多,搶劫未遂。13日晚,惠金波、李俊麟又糾集朝友和另一有前科的江蘇無業人員王江慶,帶著鋼管等作案工具,乘坐一輛桑塔納轎車再次竄到洗浴中心,用帽子、口罩遮麵,對洗浴中心老板李某某、李某某的妻子、張某某等7人進行威脅、捆綁,搶得現金及財物共計2.9萬元,後惠金波、李俊麟怕事情敗露,竟強製將這7人全部按進水中,導致溺水死亡。


  此外,惠金波還於1994年8月12日零時許,夥同王洪武(另案處理)竄到沈陽市陳某某家中,對陳捆綁後用繩索猛勒其頸部,致陳機械性窒息死亡,搶到了4000多元現金及手表等物。而吉林無業人員周豔霞在明知惠金波正在被警方抓捕的情況下,仍然為他提供住處和生活費用,幫助其逃匿。


  公訴機關認為,惠金波、李俊麟已分別構成故意殺人罪、搶劫罪;朝友、王江慶、李德運已分別構成搶劫罪;周豔霞已構成窩藏罪。另據悉,洗浴中心老板李某某等7名被害人的11名家屬也向二中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賠償160多萬元的經濟賠償。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