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來沒有在網絡上發表過文章,可是今天我很想寫點東西,有感於馬雲先生的一元論和王石先生的十元論,實在是不敢苟同。首先,不管是一元論還是十元論,都沒有違法。不過個人仍然覺得企業不需要也不應該限製員工的捐款權利,或者說提出建議。更何況說企業提出的建議本身應該是對社會做出研究之後而提出的,簡單地說,十元論應該與員工收入,社會通脹水平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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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沒有在網絡上發表過文章,可是今天我很想寫點東西,有感於馬雲先生的一元論和王石先生的十元論,實在是不敢苟同。
首先,不管是一元論還是十元論,都沒有違法。不過個人仍然覺得企業不需要也不應該限製員工的捐款權利,或者說提出建議。更何況說企業提出的建議本身應該是對社會做出研究之後而提出的,簡單地說,十元論應該與員工收入,社會通脹水平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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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沒有在網絡上發表過文章,可是今天我很想寫點東西,有感於馬雲先生的一元論和王石先生的十元論,實在是不敢苟同。首先,不管是一元論還是十元論,都沒有違法。不過個人仍然覺得企業不需要也不應該限製員工的捐款權利,或者說提出建議。更何況說企業提出的建議本身應該是對社會做出研究之後而提出的,簡單地說,十元論應該與員工收入,社會通脹水平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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